正文 清宮外史上(12-2)

於是據實奏陳,指責戶部雲南司司官「難保無知情故縱情弊」,除查取職名飭令聽候查辦以外,周瑞清既曾與崔尊彝通信,則洪良品所參,並非無因。只是周瑞清為三品大員,未經解任,不便傳訊,奏請飭令周瑞清將崔尊彝的原信呈案,以便查核。

此奏一上,不但照準,而且因為周瑞清既有接受崔尊彝信函情事,特命「解任聽候傳質」。這一下顯得案子又擴大了,不過周瑞清倒還沉著,看到上諭,首先就派聽差當「抱告」,拿了崔尊彝的兩封信呈上刑部。

信里不過泛泛通候之語,於案情無關。剛毅看完了,往桌上一丟,冷笑著說:「這又何足為憑?崔尊彝給他的信,當然很多,隨意找兩封不關痛癢的送來,以為可以搪塞得過去,這不太拿人當傻小子了嗎?」

因為有此反感,他「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派一官兩役去傳周瑞清。

「這就不對了,上諭是『聽候傳質』,質者對質,是跟崔潘二人對質,此刻怎麼可以傳我?」

「是跟王敬臣對質。」派去的「七品小京官」說話也很厲害,「上諭並未明指跟崔、潘對質。請吧,『是福不是禍,是禍逃不過。』」

周瑞清無奈,只得乖乖地跟著走。

不過,周瑞清到底只是解任,並非革職,所以刑部司官亦不敢過分難為他,邀到部里,以禮相見,圍著一張圓桌相談,就算是「傳質」了。

問話的三個人,預先作過一番商議,不必問崔、潘賄托之事,就問了他也決不肯說,不如側面探詢他跟崔、潘的交情,或者蛛絲馬跡,有助於案情的了解。

這樣,問話的語氣恰如閑談交遊。周瑞清字鑒湖,便稱他「鑒翁」,鑒翁長,鑒翁短,相當客氣,周瑞清亦就不能不據實相告。他說他與潘英章一向熟識,跟崔尊彝在以前沒有見過面。只因他有個捐班知縣的侄子,分發雲南,跟崔尊彝一起在軍營里當差,交情很好。他的侄子在雲南因為水土不服而得病,全虧崔尊彝盡心照料,所以他亦很感激其人。

光緒元年開恩科,周瑞清放了江南的主考,取中的舉人中,有一個崔應科,是崔尊彝的堂弟,加上了這一層淵源,才通信認為世交,崔尊彝的信中,稱他為「世丈」的由來在此。他亦承認,崔尊彝對這位「世丈」,常有接濟,但小軍機無不如此,逢年過節都有外官的饋贈,無足為奇。

「鑒翁,」沈家本問道,「有件事,不知有所聞否?聽說潘道由昆明進京的時候,就不打算再回雲南了,在雲南的產業都已處置凈盡,一家十三口靈柩,亦都盤迴安徽。」

「這倒不甚清楚。」

「據安徽奏報,潘道至今未歸,他是六月底出京的,現在九月初,計算途程,早該回家。不知道他逗留在那裡?」沈家本緊接著說:「鑒翁跟他至好,自然有書信往來,可能見告?」

周瑞清想了一下答道:「我沒有接到過他的信。不過他一家十三口靈柩,都寄停在荊州,或者因為迂道湖北,耽誤了歸程,亦未可知。」

這話就頗為可疑,話鋒中聽得出來,崔尊彝的行蹤,他是知道的。不過,既然他不肯承認,亦就無可究詰,很禮貌地將他送了回去。

案子擱淺了。整個關鍵在崔尊彝和潘英章身上,這兩個人不到案,就是將在逃的書辦抓到了,依然無用,因為沒有對證,便可抵賴。

就在這個時候,剛毅升了官,外放為廣東的一個好缺,潮嘉惠道。潘祖蔭指派趙舒翹接手,主辦本案。他手裡原有件王樹汶的案子,因為塗宗瀛調職,接任河南巡撫的李鶴年,聽信任愷的話,力主維持原讞,河南京官大嘩,言官紛紛上奏指摘,彈劾李鶴年包庇任愷,因而又指派河道總督梅啟照複審。而梅啟照居然又跟當年楊乃武一案中的胡瑞瀾一樣,站在巡撫這一面。所以趙舒翹建議堂官,由刑部提審,估計全案人犯解到,總在年底。有此一段空閑的工夫,正好接辦本案。

閱過全卷以後,他提出一個看法,認為正本清源,先要就事論事,查核雲南報銷案中,那一項可以報銷,那一項不可以報銷?

潘祖蔭認為這話很有道理,並且引伸他的看法,確定了辦理此案的宗旨,將案內所有涉嫌人犯匯齊。審訊對質,要問枉法不枉法,當以應銷不應銷為斷。

於是傳訊戶部及工部的承辦雲南報銷案的司官,各遞「親供」。有的說:「軍需用款,均按照同治十二年前成案辦理」;有的說:「查照咸豐年間例案核辦」;有的說:「遵照同治九年奏定章程核銷」,各人一個說法,各人一個根據,紛歧疊出而語焉不詳,刑部只知道其中必有毛病,卻不知毛病何在?

這就只有一個辦法了,奏請飭下戶部、工部堂官,指派幹練的司官秉公核算,一時帳簿紛繁,算盤滴答,刑部大堂,熱鬧非凡。

這一來,王文韶裝聾作啞就有裝不下去之勢了,因為說他受賄巨萬,他可以表示清者自清,濁者自濁,總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所以越泰然便越顯得問心無愧。但在他署理戶部尚書任內,已經核銷結束的案子,奉旨重新核算,便無異朝廷明白宣告:王文韶不可信任。

不但他自己如此想法,清流也在等候這樣一個時機。自然又是張佩綸動手,等慈禧太后萬壽一過,便上了一個「請飭樞臣引嫌乞養,以肅政體而安聖心」的摺子,將王文韶貶得一文不值,說他「即無穢跡,本亦常才,就令伴食中書,束身寡過,殆未能斡旋時局,宏濟艱難;今屢受彈章,望實虧損,度其志氣消沮,憤懣不平,內發嘆吒之音,外為可憐之意,久居要地,竊恐非宜。」

接著引用乾隆朝的一個大臣,也是杭州人的梁詩正的故事。梁詩正物望不孚,高宗暗示他辭官,而梁詩正戀棧不去,於是高宗趁南巡經過杭州之便,命梁詩正在家侍養八十歲的老父,以為保全之計。張佩綸認為這個故事,正適用於王文韶:「例載:親年八十以上,即有次丁終養者。王文韶母年八十有三,終鮮兄弟,養親乃人生至樂,當此崦嵫漸迫,喜懼交縈,實亦報國日長,報親日短之際。若聽其去官終養,該侍郎家在杭州,有湖山以滌塵氛,有田園以供甘旨。」如其不然,就算王文韶「持祿保身,其子慶鈞,及其交遊僕從,狂恣輕揚,非王文韶所能約束,必令白首偏親,目見子孫不肖之事,憂危惶懼,損其餘年,殆非文韶所忍出也。」

最後是在「以安聖心」這句話上做文章,說「皇太后聖躬雖臻康復,猶宜頤養舒勤,乃九月初一日因鄧承修劾王文韶,召見樞臣,二十二日因雲南報銷案,又召見樞臣,此兩日並無內外簡放員缺,亦無各省急遞章奏,當霜風漸厲之時,正幾暇養和之日,乃以文韶奉職無狀,至增宵旰憂勞。該侍郎夙夜捫心,能無悚愧?」因而要求:將他的這個奏摺,交下軍機處,「令王文韶善於自處。」

慈禧太后便真的不作任何表示,將原折發了下去。王文韶一看汗流浹背,識得張佩綸的嚴重警告,如果再不「善於自處」,他還有更厲害的手段,要參劾他的兒子王慶鈞以及門客僕從,仗勢恃強,所作的許多不法之事。

在他看,最惡毒的是,以為慈禧太后因為他的「奉職無狀」而「宵旰憂勞」,當此秋風多厲之際,亦不得安然怡養。這一挑撥,如果忽視,則慈眷一衰,真的可能有不測之禍。

於是,當天他就上了個奏請開缺的摺子。慈禧太后胸有成竹,降旨慰留,預期著張佩綸必不罷休,要看他第二個摺子,說些什麼?

張佩綸的第二個摺子,對王文韶展開正面的攻擊,措詞運用,卻另有巧妙。共是一折一片,摺子上說他才具不勝,如果慈禧太后據以罷斥,則發抄原折,可以不提雲南報銷案的弊端,對王文韶還算是顧面子。但要說服慈禧太后,則又非提雲南報銷案的弊端不可,因而加一個附片,指出雲南報銷案三可疑:

第一疑:「王文韶曾在雲南司派辦處行走,報銷之弊,當所稔知。此案既致人言,必有書吏在內,若於奉旨之日,即密飭司員將承辦書吏,羈管候傳,抑或押送刑部,豈不光明磊落,群疑盡釋?乃讞傳函牘屢傳,機事不密,任令遠揚,歸過司員,全無作色。人或曰:文韶機警,何獨於書吏則不機警?」

第二疑:「雲南此案報銷,將歲支雜款,全行納入軍需,本非常科,即疆吏聲敘在先,亦宜奏駁,既已含混復准,經言者論劾,若戶部即請簡派大臣複核,則過出無心,猶可共諒。乃至戶部堂官奏請複核,始與景廉面懇迴避。風聞銀數出入,散總不甚相符,且事先迅催兵工兩部,不及候復,率先奏結,尤為情弊顯然。人或曰:文韶精密,何獨於報銷則不精密?」

第三疑:「崔尊彝、潘英章為此案罪魁禍首,既據商人供稱:匯款係為報銷。狀證確鑿,該兩員即屬有玷官箴。周瑞清已經解任,該兩員不先革職,亦當暫行開缺,乃迭降明諭,但曰:『嚴催解送』。他樞臣即未見及,王文韶若欲自明,何以默不一語?人或曰:文韶明白,何獨於該兩員處分則不明白?」

字裡行間的指責,慈禧太后當然看得出來,第二疑暫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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