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慈禧前傳(9-3)

二、御史董元醇條奏皇太后垂簾等事,載垣等非獨擅改諭旨,且於召對時言『臣等系贊襄皇上,不能聽命於皇太后。即請皇太后看折,亦為多餘之事。』當面咆哮,目無君上。

三、每言親王等不可召見,意存離間。

四、肅順擅坐御座,進內廷當差出入自由,擅用行宮御用器物。

五、內旨傳取應用物件,肅順抗違不遵。

六、肅順面請分見兩宮皇太后,至召對時,詞氣之間,互有揚抑,意在挑撥。

七、肅順於接奉革職拿問諭旨以後,咆哮狂肆,目無君上。

八、肅順扈從梓宮回京,輒敢私帶眷屬隨行。」

念到這裡,恭王把那張紙收了起來,接著又說:「還有載垣等人招權納賄的情形,我想大家都也知道,涉於瑣細,不必在這裡列舉了。至於景壽、穆蔭、匡源、杜翰、焦祐瀛這五個人,應得何罪?亦請各抒高見,以便秉公定議。不過有一層,我要特別向大家說一說,初九是登極大典的好日子,皇上踐祚之初,不宜行誅戳之刑,所以我們要趕緊定議才好。」

這話已說得很明白了,要行誅戮之刑,而且就在今天要決定,那還議些什麼?翰林、御史中頗有人不以恭王的話為然,但要反駁,得先考慮一下後果,這一考慮,一個個便都默不作聲了。

不過許多耿直的人,驚詫不滿的,還不止於恭王這種一手把持的態度,而是他所宣布的載垣等人的罪狀,誰也不知道那八款大罪,究竟真的出於兩宮太后之口,還是恭王自己挾天子以令諸侯?反正第一款,也是最重的一款,是「欲加之罪」。

可以說與議的人沒有一個不記得,在大行皇帝彌留之際,曾明發兩道上諭,第一道是立當今皇帝為皇太子,另一道派定顧命八大臣,有「盡心輔弼,贊襄一切政務」十個字,那就決非載垣、端華、肅順三個人的「造作名目」了。固然,也有人說這十個字是杜翰寫旨的時候,自己加上去的,但既經大行皇帝生前認可,便無可爭議。再退一步說,果真是載垣等人矯詔,則兩宮太后早就應該說話,於今在顧命八臣,拿問的拿問、解職的解職,無從申辯舉證之時,作此片面的指責,那是在上者誣陷臣下,令人不服。

不服歸不服,卻是敢怒而不敢言。但就這樣沉默著,已足以使恭王和三位大學士,覺得難堪,於是周祖培看著趙光說道:「蓉舫,你掌秋曹,該有話說呀!」

今天這一會,雖由恭王主持,實際上全要由刑部承辦,所謂「掌秋曹」的刑部尚書趙光,早就想說話了,只是為了禮貌,要讓三位相國先表示意見,現在既然周祖培指名徵詢,那還客氣什麼?趙光咳嗽一聲,清一清嗓子,用他那濃重的昆明口音,石破天驚地說了兩句話。

「大清律例上清楚得很!」他說,「載垣、端華、肅順,都是『凌遲處死』的罪名。」

雲南口音雖然重濁,但聽來沉著有力,所以趙光這兩句話一出,每個人心頭都是一震,對犯人本身來說,沒有比「凌遲處死」再重的刑了!

看到大家凝重的臉色,恭王反倒這樣問:「凌遲,太重了吧?不能減一點兒嗎?」

「不能減!」趙光斬釘截鐵地答道:「律例上載得明明白白,『凌遲處死』的罪名,一共十二款,第一款就是『謀反大逆』。坐實了這一款,就是凌遲,如果不是這一款,根本可以不死,那就談不到凌遲了!」

趙光以刑部堂官的身分談律例,沒有一個敢輕易跟他辯駁,其實辯駁也是多餘,在恭王宣布罪狀時,便知載垣他們三個人,已經死定了。但凌遲處死,畢竟太殘忍了些,就依八款罪名,肅順獨重這一點來說,載垣和端華,應該減刑,才算公平。

「載垣和端華,是受肅順的挾持,」文祥徐徐陳言,「謀反大逆,亦有首從之分,似乎不可一概而論,還請公議。」

「正是一概而論,」趙光抗聲答道,「律例明載,『謀反大逆,不分首從皆凌遲處死。』沒有啥子例外!」

趙光一口咬定了律例,王子犯法,庶民同罪,誰也沒法替他們求情。而且「謀反大逆」的罪名,亦不適用「八議」中「議親」、「議貴」的原則,所以大家雖都覺得載垣和端華,比肅順更冤枉,但亦只有暗中嘆息而已。

「那麼,其餘的五個人呢?」恭王又問,這表示那三個人的罪名已定讞了。

這五個人的罪名,原來也應該有輕重的區別,杜翰附和肅順,形跡最明顯,肅順也把他當做心腹,機密大事,都曾與議,如果說載垣等人有謀反大逆的意思,則杜翰是不可能置身事外的,所以頗有人替他捏一把汗。

幸好恭王另有衷曲,第一,他要維護他的至親景壽,不願苛求。其次,杜翰沾了他父親杜師傅的光。杜受田善盡輔弼之責,才使得大行皇帝得承大統,這是大家都知道的,恭王怕人有這樣的誤會:說恭王當初未得帝位,都由於杜受田的緣故,宿憾未釋,報復在他兒子頭上。所以明知杜翰替肅順出了許多花樣,與其他四人不同,卻不願把他單獨論處。

因此,會議的結果,五個人是同樣的處置:革職、充軍新疆。一場大獄,至此定案,六部九卿、翰詹科道,紛紛散去。會議結果的奏稿,由刑部主辦,趙光親自督促奉天司的掌印郎中,借內閣典籍廳的地方,就近辦理,好讓恭王當天就能上奏。

在這坐等的工夫中,恭王正好與三位大學士商量改元。十月初九登極,必須詔告新帝的年號,「祺祥」二字,早經決定取消。周祖培主張用「熙隆」或者「乾熙」又不為恭王所喜,於是經文祥、寶鋆、曹毓瑛等人共同商議,擬了「同治」兩字,此刻便由恭王親自提出,徵詢內閣的意見。

連周祖培在內,大家都說這兩個字擬得好。但是,好在什麼地方,大家都不曾說。因為這兩個字的妙處,只可意會,各有各的解釋,在太后看,是兩宮同治,在臣子看,是君臣同治,在民間看,是上下一心,同臻郅治,足以號召人心,比李慈銘沿用宋朝的故事,建議用「熙隆」或「乾熙」是好得太多了。

果然,這個年號,大為慈禧太后所欣賞,因為兩宮同治,即表示兩宮並尊,沒有什麼嫡庶之分了。當然,她也能體會到君臣同治的意思,特別是恭王那個「議政王」的銜頭,正好是同治這個年號的註解。

等年號的事談定了,恭王隨又面奏在內閣會議,定擬顧命八臣罪名的情形,同時遞上了刑部主辦的奏摺。

聽說要殺人,慈安太后胸中突然亂跳,手足都有些發軟了。慈禧太后自然也有些緊張不安,但她決不願在恭王面前表現出「婦人之仁」的軟弱,所以很鎮靜地把奏摺看完,微皺著眉說:「六爺,凌遲處死,象是太厲害了一點兒。」恭王未及答言,慈安太后失聲驚呼:「什麼!還要剮呀?」

「這是依律辦理。」恭王把趙光引用的律例複述了一遍:

「『謀反大逆,不問首從皆凌遲處死』。」

「這不好,這不好!」慈安太后大搖其頭:「殺人不過頭點地,幹嘛呀,把人折騰得死去活來的。」

恭王原來的意思,就不過把載垣、端華、肅順殺掉了就算了,既然兩宮太后都不主張凌遲,便即說道:「論他們的罪名,凌遲處死也不冤。如今兩位太后要加恩減刑,也未嘗不可。」

「恩典是要給的。」慈禧太后是儼然仁主的口吻了,「不過罪名有大小,刑罰也得有輕重。反正什麼壞主意都是肅順想出來的,所以我的意思,載垣和端華,應該跟肅順不同。」

她的話似乎未完,恭王便接著餘音,大聲說道:「不管怎麼樣,總歸難逃一死!」

「那就賞載垣和端華一個全屍吧。」

「是!」恭王答應著,又補充了一句:「肅順斬決,載垣、端華,賜令自盡。」

一後一王,似乎在閑話家常之中,就處置了三條人命,使得坐在東邊的另一位太后,內心震驚莫名!一個女人掌生殺之權,一句話就可致人於死,在她看來已是一件不可思議的反常之事,而這生殺之權,在慈禧手裡,舉重若輕,殺人就象一巴掌打死蚊子那麼不在乎,這太可怕了!他還記得,咸豐八年十月里,大行皇帝在肅順堅持之下,硃筆勾決了大學士柏葰,回到圓明園同道堂,臉色蒼白,冷汗淋漓,就象生了一場大病似的,以後兩三天,也一直鬱郁不歡,心裡放不下那件事。如今殺的不止一位大臣,還有兩位世襲罔替的鐵帽子王,慈禧居然毫不在意地就下了這辣手,真是越發不可思議了!

她一個人正這樣心潮起伏,激動不已時,慈禧太后與恭王已談到了其餘的顧命五大臣,她首先就開脫了景壽,以此示惠於恭王,「六額駙可憐巴巴的!姐姐,」她轉臉跟慈安太后商議:「把六額駙的處分都寬免了吧?」

慈安太后一時還有些茫然:「六額駙怎麼了?」

「不就是一案的嗎?」慈禧太后答道:「那五個都定了革職充軍的罪。不能這麼籠統了事!六額駙是老實人,冤枉蹚了渾水,咱們要給他洗刷。」

「那是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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