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蒹葭蒼蒼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有點擔心地看著錦繡站在窗前燙衣服,燒紅的熨斗在濕布上滋滋地冒著熱氣。見過了左震,回來已經好幾天了,錦繡卻絕口不提那天的事情,就好像,什麼都沒有發生過。

她恢複了正常的生活,不再把自己一個人關在房裡,開始研究最新式的衣裳樣子,最時髦的首飾花樣,閑來剪剪花、吹吹簫、看看書,偶爾也會和霜秀阿禧她們幾個聊聊天。

看上去,她就跟別人沒什麼不同,嫻靜地過著日子,一天一天就那麼過去。

可不知道為什麼,明珠不覺得高興,她分明感覺得出來,錦繡一日比一日消沉。在她那雙眼睛裡,彷彿總是空的,看不見一絲真正的快樂或是悲哀,她的反應總是慢半拍,臉上的神色總帶著三分恍惚,就連她笑的時候,那笑容也是假的,就好像戴著一隻笑臉的面具。

明珠遠遠看著錦繡的時候,竟覺得心裡無端端地發寒,就好像在看著一具空殼,她也在說話也在笑,努力地維持著自己的「正常」,可是看著她的背影,卻叫人覺得那麼孤單。

不能再讓她這麼下去了。明珠深深嘆口氣,直到這一刻,才發現自己對錦繡那種本能的保護欲。到底是姐妹,身體裡面都流著一樣的血液,她總不能眼睜睜看著錦繡就這麼毀了自己,更何況,這一切也都是因她而起。

走過去拍了拍錦繡的肩膀,明珠閑閑地打開了話題:「這件衣裳,都已經是去年流行的樣子了。」她有一搭沒一搭地幫錦繡扯平那件正在熨燙的衣服,「不如再去訂做幾件新的。過幾天還有一個酒會,你也很久沒出去了,不如一起去看看熱鬧,多認識幾個朋友,也省得你天天悶在家裡。」

錦繡只是淡淡一笑。

都說衣不如新,人不如舊。可是這件杏子色的印花織錦旗袍,就是當日左震派人送給她,她第一天穿了去百樂門的那一件。因為自己喜歡它那麼宜人的顏色,那麼精細的手工,所以穿在身上的次數最多,現在已經有三分舊,彷彿當初鮮艷的顏色也略褪了些;可是在她心裡頭,最鍾愛的始終還是這一件。

「可是你總不能一直悶在屋子裡,現在天氣也暖和起來了,外面風景一日比一日好看,最近流行開茶會,上次碰見馮四少,他還問起,『怎麼榮姑娘一直沒在百樂門露面』?英東也說沒了台柱子,生意一天不如一天。」明珠看著她,「難道你真的要放棄百樂門?好不容易闖出名氣,現在放棄,未免太可惜了。」

錦繡笑了笑,「當初你的名氣不知道比我大多少,全上海沒人不知道殷明珠,最後還不是因為向先生,說不要就不要了。」

明珠這句話問得衝口而出,錦繡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聲道:「我想離開,是因為我已經失去了他。」

「你說的這個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經不能再挽回,不如放開手,這樣鑽牛角尖只能毀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麼,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兩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記,那麼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樂門的舞台上顛倒眾生。這才是忘記。」

錦繡的手一抖,「哎呀」一聲,熨斗燙了手。

「燙到沒有?!」明珠嚇了一跳,一把拉過她的手,仔細看了看,「還好,沒傷著。」一邊說,一邊回頭去找藥膏,「我記得抽屜里有支燙傷膏,哪裡去了……」

錦繡卻站在那裡怔神。燙到沒有?還好,沒傷著。這句話怎麼這樣的熟悉?忽然記起那天,左震在百樂門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煙灰掉下來,掉在她的手臂上,當時——他也說過這句話。他也曾經這樣握住她的手,緊張地探視,當時不小心泄露的一絲憐惜一絲緊張,她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里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已經在屋子裡翻箱倒櫃地找出了那支燙傷膏,過來遞給錦繡,「快去洗洗手,塗點藥膏,看手背都紅了。」

錦繡接過來,卻忍不住心裡再一酸。這支藥膏——這支藥膏,分明是當日她被熱酒燙傷了手,左震吩咐侍應送出來的。她一直收在身邊,卻被明珠翻了出來。

明珠說得一點都沒錯,她這樣,不能算忘記。她應該扔了所有他送的東西,重新打扮整齊,重新回到百樂門,繼續跳著她的舞,繼續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間,這才是她應該過的生活。可是,就連一句話,一支藥膏,都叫她想起那個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來的勇氣再踏進百樂門?那裡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氣,都有著他的影子,他的氣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總是在睡夢裡忽然清醒,黑夜那麼靜,四周悄無聲息,只有她一個人對著四面牆,回憶那麼清晰,從心底紛沓而來,扯起一陣一陣辛酸和絞痛。常常從噩夢中驚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在做夢?眼淚到底是在夢裡,還是真的流下來,無聲無息,在寂靜的黑暗裡流得那麼洶湧。

越是想逃避,就越是會想起,她何嘗不知道自己傻,何嘗不想擺脫一切重新做人,就當作一切都沒有發生過。可是,說來容易做來難,太多事情都不由人。

「錦繡,你又走神了。」

明珠在一邊無奈地嘆了口氣,「不要再胡思亂想了,好好休息一下才要緊,看看你自己,瘦得那麼厲害,這樣怎麼行!我去叫廚子弄幾樣小菜給你調養一下,你想吃什麼?」

錦繡搖了搖頭,只是一笑,「你放心,我沒事,等一會兒吃過晚飯,不是還說好了要陪你去看戲?」

「錦繡,看誰來看你了?」她俏生生地在門口微笑,朝錦繡眨了眨眼,那神色似乎帶著幾分說不出的神秘。

誰?錦繡一怔,她已經離開百樂門很久了,以往認識的客人也早就沒了聯繫,這個時候誰會來?難道——難道是——

她霍然回頭,三步並作兩步奔向門口,跑得太急,差點帶翻了身邊那把椅子,哐啷一聲響,膝頭傳來一陣劇痛,她也顧不得回頭扶一把。

待衝到了門口,看見阿禧身後不遠,站著一個男人的背影,長身玉立,修長英挺,黑色的呢子外套似曾相識……這一剎那,彷彿連呼吸也要停止,心跳忽然漏了一拍——那個名字就要脫口而出的瞬間,他忽然回過了頭。

錦繡驀然呆住了。衝到嘴邊的那兩個字,硬生生凍結在那裡。

不是左震。

來的人,居然是——向英東。

他一點都沒變,站在那裡,還是英俊倜儻,風度翩翩。錦繡怔怔地看著他,慢慢靠在門框上,忽然之間,好像剛才的力氣都消失在空氣里。

原來是英少。

剛才狂亂慌張的心跳彷彿一時還沒有平息,深深的失望卻一層一層地漫了上來,一直淹到了胸口,這才覺得自己那麼的可笑。怎麼會以為是左震?怎麼可能是左震!

向英東已經走到她面前,「發什麼呆?看見我是不是太歡喜了?」

錦繡只得微笑起來,連她自己都覺得這笑容有點發苦,「歡喜……是歡喜,我只是想不到英少也會來。」她四周看了看,顧左右而言他,「跟向先生一起嗎?」

「以前來多半都是跟著大哥湊熱鬧,不過這回,我是特地來看你的。」向英東道,「好久沒見了,錦繡。」

明珠也走了過來,笑著拍拍錦繡肩膀,「難得看見舊朋友,多聊一會兒。阿禧,我們下去,給英少準備幾樣茶水點心。」

看明珠下了樓,向英東慢慢走進房裡,環顧了一圈,看見錦繡鋪在桌上燙了一半的衣裳,不禁拿了起來,在手裡摩挲一下,「這件衣裳,以前在百樂門常常看見你穿著。」他一邊說,一邊抬頭向錦繡望了一眼,「可是總覺得顏色太淡了,我還是喜歡你那件紅色的跳舞裙子。」

錦繡卻道:「跳舞的裙子?那件是紗的。一層一層那麼華麗,顏色又那麼鮮艷,憑誰穿了站在台上,都比平時搶眼。我倒是喜歡這件旗袍多一點,第一次穿上它的時候,真覺得自己有幾分像明珠。」

「你希望自己像明珠?」向英東挑起眉。

「開始的時候,的確很希望。」錦繡道,「明珠的美一向都是有目共睹,要是我沒猜錯的話,你也曾經喜歡她,對不對?」

向英東默然片刻,終於點點頭,「原來你也看出來了。其實當初第一個看見明珠跳舞的人是我,那一天,她在大富豪的台上跳舞,當時我跟旁邊的人打賭,這女子以後一定會紅遍上海灘。後來我花了重金把她挖到百樂門,那段時間,百樂門的生意盛況空前,多少人在這裡一擲千金,就為了一親她的芳澤。我也一直以為,明珠早晚會是我的人,沒想到她愛上了大哥。」

錦繡無聲地一笑,「在英少眼裡,只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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