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三朝元老心方壯 第四節

的確如李昌濟、呂淵所料,遼人的異動,幾乎吸引了兩府諸公的全部注意力。自一月三日當晚起,石越與司馬光在稟報太后、皇帝後,便以皇帝疾重,宰相須宿衛之名,二人開始輪流在政事堂守夜,以備「非常」。他們防範的,當然不是雍王,而借著這個名義,可以迅速地處理一些突發事務。不僅進奏院、通進銀台司的奏疏都在記錄後直接送到政事堂,兩北沿邊州軍、職方館、駐外使節的報告,也徑送政事堂,以免耽擱時日。

這些舉措並沒有招來懷疑,皇帝的病情已向天下公開,朝野都有了足夠的心理準備。兩府的舉動,不過是讓世人知道皇帝的病情已經到了非常嚴重的地步。京師中必會因此有些謠言出現,人們也會心懷忐忑,但汴京年紀稍大一點的人,都經歷過兩代皇帝的去世,倒也不至於會驚慌失措。

這個時候,只有知道內情的宰執們,才會感到緊張。契丹始終是大宋最大的威脅,儘管在對西夏的戰爭中,宋軍一雪前恥,重振威名,人們有時候也會產生一種宋軍天下無敵的妄想。但是,一旦聽到契丹有可能真要南侵的消息,即使是兩府的宰相們,心裡也會顯得底氣不足。遼國不僅在軍力、國力上,遠非西夏可以相提並論,而且君明臣賢、名將如雲,又佔有地利——西夏最鼎盛時,也只能威脅到渭州、延州,但遼國一旦發難,河北、河東諸路,乃至於開封都會淪為戰場,二者之不能相提並論,自司馬光、石越以下,都心知肚明。

因此,當一月三日的晚上,回到府中的石越聽到下人稟報范純仁前來拜訪時,也沒有感到特別驚訝。

雪後軒同時亦是石府的暖閣。范純仁見著石越的第一句話便是:「方才聽貴府的下人說,子明從明日起,便不再來這雪後軒了?」

石越一愣,范純仁又打量了一眼雪後軒中富麗堂皇的布置,意味深長地說道:「這可真是可惜了。」

石越笑著搖搖頭,道:「再也不能住了。昨日去君實相公府上,才走得幾步路,便受凍不住。若能一直待在汴京,倒也罷了。萬一要去河北,豈能還這麼講究?將帥若不能與士兵同甘共苦,最易離心離德。不早點改改習慣,到時候就晚了。」

范純仁望著石越,道:「我卻是但願子明不要去河北。」

石越聽出范純仁話裡有話,卻裝作沒聽出來,笑道:「總不能叫君實相公與荊公去,他們年紀大了,讓他們受這顛簸之苦,我卻過意不去。」

「若果真契丹南下,自是非子明不足以安定局面。君實相公也罷,荊公也罷,統率三軍,非其所長。」范純仁直率地說道,「但子明果真以為,此事再無挽回餘地了嗎?」

「范公之意是……」

「子明府上可有地圖?」范純仁忽然問道。

「地圖?」

范純仁點點頭,道:「去年白水潭出了一部天下四夷圖,不知……」

石越把目光轉向侍立在身後的侍劍,侍劍忙笑道:「我記得藏書樓里有一張,但不知是否便是范參政所說的那張……」

「那還不速去取來。」石越吩咐道,一面疑惑地望著范純仁。此時下人已將湯酒、各色點心果子送上來,范純仁卻看都不看,只望著石越,又問道:「子明可知道白水潭有一個天下社?」

「略有耳聞。聽聞這天下社是大程先生倡立的,原打算叫『契丹、西夏研究院』,蘇子容以為這個名字不妥,這才改名『天下社』。」

范純仁點點頭,道:「天下社之宗旨,是專門研究四夷外國之情實,幫助朝廷決策外交用兵等大事。天下社的成員,有不少人曾經持節出使外夷,他們亦專門拜訪曾出使外夷的官員、遠赴四夷貿易的商賈,請他們口敘見聞。還有人整理有關四夷之史籍,有人甚至苦學胡語,欲譯介契丹等國著述……」

石越驚訝地望著范純仁——他並非為天下社的抱負而驚訝,而吃驚於范純仁竟對天下社如此了解。

范純仁又道:「據我所知,天下社剛剛出了一冊小集子,不過坊間可能買不到。他們沒有刻印,只請人手抄了十餘本。除去送了一本給樞密院外,其餘的都是在親友之間流傳。只不知子明是否見過這本小冊子?以我之見,其中有幾篇文字,頗有可觀處。」

石越搖搖頭,道:「我算是孤陋寡聞,若非范公提起,斷不知還有這等事。」

「此亦不足為怪。他們行事謹慎,若非犬子正思恰好也在天下社,我亦不會知曉此事。」范純仁一面說著,一面從懷中取出一本寸許厚的小冊子,遞給石越,又說道:「這是我特意到書肆僱人抄的。子明可看看第十頁與第二十五頁的兩篇文字。」

石越忙接過書來翻開,卻見書中全是蠅頭大的文字,寫得密密麻麻,但字寫得甚是整齊可觀。他知道當時雖然印刷業已經比較發達,但還有很多書,或是出於各種原因不能刻印,或者刻印較少,因此在書肆中,便專有一些家境貧苦的書生,給人承攬手抄書卷的活計,以此糊口。范純仁找人抄書,自是再平常不過的事,倒也不以為異。

當下他依言先翻到第十頁,卻見那篇文字講的是作者拜訪十餘位曾經去契丹貿易的商人後所聽到的講聞。文中大都是些契丹百姓平常的生活細節,而其中有一段,被人用醒目的硃筆圈出。他輕聲念道:「近常有高麗客商至,言南朝法禁日嚴,一奴婢價至一二十萬。」一面不解地望了范純仁一眼。

「所謂法禁日嚴,當是指熙寧十四年後,朝廷頒布的三條主奴敕令。」范純仁解釋道,「主人毆奴婢死,以凡人論;徹底停止籍沒犯人家屬為奴婢;廣州等地富人所蓄鬼奴,責令限期釋還,逾期以賣良為賤論。」

石越這才恍然大悟。

其實這三條敕令,石越背後推動之功,亦絕不可沒。

歷史上,宋代奴婢地位提高,是一個漸進的過程,其中甚至出現過反覆,比如在當時,主人殺害有過五年以上主僕關係的奴婢,最重的處罰不過是流刑。雖然這比漢唐已經是極大進步,但較之南宋中期以後主人殺害奴婢必須抵命,奴婢的地位還顯得過於低下。而其時籍沒犯人家屬為奴婢的事雖然大幅減少,卻還依然存在,這個弊政一直到南宋初年以後,才徹底取消。石越一直暗中致力於推動從法律上給予僱傭奴婢徹底的「良人」地位,雖然阻力重重,但這兩條敕令的頒布,卻無疑已是意義重大的變化。當時法律已經准許奴婢與良人通婚,而且社會上亦以僱傭奴婢為主,所謂賣身為奴為婢,都有一定時限,已經更近似於一種勞動力的買賣;而奴婢死在主家,官府也必須進行調查……加上這兩條敕令,可以說奴婢之地位,終於發生了前所未有的改變。

至於范純仁所說的第三條敕令,卻正是范純仁本人的傑作。宋代廣州富人蓄黑奴,是早已有之之事,當時廣人稱為「鬼奴」,至熙寧間海外貿易繁榮,從廣州至南海,蓄鬼奴更是蔚然成風。宋朝法律嚴禁人口買賣,尤其是賣良為賤,最嚴厲者將被判處死刑,所以當時曾布才鬧出這麼大風波來。但當時南海地區急缺勞動力,人口買賣屢禁不絕,地方官員便也往往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而廣州一些富商尤其驕奢,對本國僱傭奴婢,他們還有所忌憚,對鬼奴卻是毫無人道可言。這條敕令便是由一起毆奴致死的案件而引發的,一富商無故打死家中鬼奴,賄賂地方官後,竟被判無罪。當時范純仁還在吏部,他的一個學生在廣州某縣做主簿,聽聞此事,便寫信給他鳴不平。范純仁勃然大怒,立即具章彈劾,皇帝令大理寺按問。當時「主人毆奴致死以凡人例」的敕令尚未頒布,大理寺便定了個無故殺奴的罪名,擬了流刑。但范純仁卻不肯善罷甘休,再三上疏,要追究賣良為賤之罪。最終大理寺說他不過,定了那富商死刑。並因此頒布敕令,無論鬼奴原本是良籍還是賤籍,因其國絕遠,難以驗問,故都視為良籍。凡過去蓄鬼奴之商人,一律赦免其罪;而要僱傭鬼奴,也必須重新簽訂契約,與宋朝之僱傭奴婢具有同等法律地位。

此敕一出,南海地區天高皇帝遠,還可以緩緩拖拖,但對廣州等地的富商來說,卻是絕大的打擊。當時僱傭一個奴婢,以五年為期,價格平均大約在兩三百貫。而鬼奴力氣很大,幹活更是一個人抵兩個人,改為僱傭的話,不僅以前買奴的錢打了水漂,平均每年六十貫的僱傭費用,即使不發月錢,至少也要管吃管住。這蓄奴的成本一下子就變得高昂起來。

明白了這些原委,范純仁用紅筆圈出來的這段文字,就很容易理解了——這一定是南海的海商開始鑽法律空子,打起了遼國奴婢的主意。無論范純仁所說的三條敕令也罷,還是許多有關保護奴婢的法令也罷,主要保護的,是僱傭奴婢,這在大宋而言,亦是最主要的奴婢。但同時宋朝也存在極少數賤籍奴婢——即是罪犯或者罪犯家屬、戰俘等被籍沒為奴,這些賤奴婢地位遠低於僱傭奴婢,也很難改身自己的身份,更加不會有僱傭期限之說。雖然這種奴婢在宋朝極少,但在北方的遼國卻多的是,而更重要的是——宋朝是承認遼國的契約文書的!

所以,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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