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墮——薇蒂·摩根「同居津貼」案 第11節

對於洛杉磯警方,這原本是極簡單明白不過,極直截了當不過的一件案子。

1983年7月7日,星期四凌晨3點20分,一瘦、高、沙色頭髮的年輕白人男子走進北好萊塢警察分署,對值班警官凱斯·王說:「我剛剛殺了一個人。」

「你再說一遍。」王警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做警察做了七年,屈打成招的見過不少,不打自招的好像還沒聽說過。

「我剛剛殺了一個人。」男子重複,又說:「她在科法克斯路4171號D座。我沒關門。告訴你們的人當心那隻短毛獵犬。」

王警官還是不敢相信。他下意識地瞥瞥來者的雙手,赤手空拳。再看身上,單薄的淺藍色棉緞襯衫乾乾淨淨,無一絲血跡,也藏不住傢伙。

男子神色平靜,一本正經,不像是在開玩笑。王警官給他戴上手銬,鎖進後面的班房,回來時路過兇殺處辦公室一探頭:「嘿,說了你們也不相信……」

王警官先打發幾名巡警「去現場看看有沒有這麼回事」,果真有。巡警們彙報得很詳細:門沒關,確如投案者所言。短毛犬也在那兒,不過說帶走就帶走了,一點兒不費事。屋子裡燈光昏暗,到處堆放著已經打包的箱子盒子傢具等,好像準備搬家的陣勢,但巡警們照章辦事,沒敢開大燈,只用了手電筒。幾處水管都嘩嘩地放著水,估計是牆薄,作案人怕驚擾了街坊四鄰。

二樓主卧室寬大的席夢思床上仰卧一年輕女人,著黃色T恤衫,比基尼褲衩,十隻腳趾甲「染得火似的紅」,腰際處橫一支棒球球棒。乍看之下,周遭似乎沒什麼血,為首的米勒中士替女子把了把脈,「沒有脈搏,」他告訴同行的另兩人,「不過身子還熱乎。快叫急救車!」

急救人員扛著擔架上樓,搬動那女人,才發現,她的頭顱已整個兒凹陷,身下綉有主人姓名縮寫「V·M·」的鑲銀灰色緞邊名貴薄呢毯「普拉泰西」被鮮血浸得透濕透濕。

急救人員轉回車裡,從車座底下扯出一條黑色屍袋( body bag ),再到樓上,將女人囫圇塞了進去。

5點10分,天還黑著,兇殺處警探傑·魯西提審嫌疑人,即兩小時前那位投案者。

「我叫馬文·潘可斯特,1949年11月13日生,今年33歲。以前曾因交通肇事被捕兩次……您甭宣讀,我知道《 蒙然達權利書 》,我這就簽字,放棄保持沉默的權利,有什麼話您儘管問。」

傑問一句,馬文答十句,滔滔不絕,東拉西扯,不著要點,傑不得不打斷他:「好了好了,我再說一遍,我要你從頭講。這世界上沒有人會半夜裡醒來沒頭沒腦操起球棒就將人杖斃,對不對?……還是那句話,拜託你告訴我,這一切是怎麼開始的?比方,你們倆是如何認識的?」

「我認識薇蒂是在1979年,迄今已經……」

「所以死者叫薇蒂?薇蒂·什麼?」

「薇蒂·摩根。我認識薇蒂·摩根已經三年,不,快四年了。你沒聽說過她?她真的很有背景,那件事上了電視和所有報紙的頭版,因為奧斐利是里根私人內閣( Kit et )成員……」

「你是說,奧斐利·布魯明戴爾?」

「對對。」馬文雙目放光,搓手扭身,亢奮得不能自已。

「你是說,那位『布魯明戴爾高檔名牌店』的繼承人?信用卡的發明者和創始人?羅納德·里根總統的外國資訊顧問?……」

傑問一句,馬文「嗯」一聲,點頭如同雞啄米。又搶過話頭:「去年的這個時候,她對他提起起訴,就在奧斐利臨咽氣之前,要求他支付500萬美元的『同居津貼』……」txt電子書分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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