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墮——薇蒂·摩根「同居津貼」案 第8節

眾所周知,證人在案發初始的首次陳述總是更接近於事實,更能反映真實的存在,真實的發生,因為那時候,關於案情的理論尚未形成,辦案者的詢問多為「到底發生了什麼?」而少有框架,少有啟發,少有「請你再仔細回憶回憶……」等到了法庭上,他們的故事已歷經修飾雕琢,去掉了參差,去掉了稜角,去掉了任何與理論的不符之處。

文中引用了一個例子,講馮·普羅家的司機查爾斯·羅伯茲曾在法庭上談到,他多次開車帶桑妮到各個不同的醫生處開藥,又到各藥店購葯。後理查德·庫爾作為公訴方的反駁證人出庭時,便掏出自己的筆錄引經據典,指出查爾斯現時和當時的不同說法。

可見,當證人證詞於公訴方不利時,「庫爾筆錄」便成了為他們抵擋攻擊之「盾」,反之,則被充作了刺向對方之「矛」……

因此,我們認為有理由相信,「庫爾筆錄」作為本案的第一手資料,不僅能使被告方陳述的案情更加完整,更加合理,更與事實相吻合,亦可能有助於雙方探索本案真相之努力……

如此長篇大論其實只有一個意思:被告方要求法庭「以傳票強行索取」( 也叫subpoena )庫爾筆錄。

同年,桑妮母親艾特肯老夫人逝世。在她臨終前修改的遺囑中,老太太剝奪了小孫女科西瑪·馮·普羅的全部繼承權,因為這位16歲的姑娘「堅持站在父親一邊」。科西瑪的3000萬美元由安妮·蘿琳公主和亞歷山大王子平分,將他們各自的遺產繼承總額增加到了4500萬美元。

又經過了整整一年,1984年4月27日,星期五,州最高法院終於下文否決了「馮·普羅案」的一審判決,並責成下級法院對案子進行複審。很快,「德肖維奇團隊」收到了他們盼望已久、為之奮鬥已久的「庫爾筆錄」。

亞倫·德肖維奇教授對「庫爾筆錄組」的指示非常明確,也非常簡單:找出證人們首次提及胰島素的時間。

一周後的團隊會議上,眾成員聽取該組彙報。

理查德·庫爾關於本案的第一次訪談是與馮·奧斯勃格姐弟,時間為1981年1月5日,即桑妮「永久性昏迷」兩周後。在談到黑皮匣子時,姐弟倆稱「女傭在他( 即克洛斯·馮·普羅——筆者注 )的旅行包中看到了一些藥瓶」,其中有「安定和幾瓶處方葯」,沒有提到胰島素和注射器。

三天後,1981年1月8日,理查德·庫爾找到瑪麗雅·辛拉翰姆,女傭對她兩次發現的黑皮匣子內容物描述十分詳細。

第一次,1980年2月,瑪麗雅說:「有安定和一些處方葯……包括粉末,液體和藥片……所有的標籤上都印著『佐托馬藥店』,還是當時的地址,在曼笛森和75道路口,現在搬到了曼笛森路和77道、78道之間。處方醫師:羅森伯格。患者姓名中有一個是克洛斯·馮·普羅……其他的不認識。」也沒有提到胰島素和注射器。這段話與瑪麗雅的法庭證詞相符。

關於11月底,瑪麗雅對黑皮匣子的第二次發現,亞倫·德肖維奇教授後來在他的《 逆轉 》一書中抄錄「庫爾筆錄」原文如下:

1980年11月( 感恩節 )——星期日,紐約第5大道公寓。在克洛斯的匣子里看見同樣的物品,叫來亞歷山大。但是沒有標籤——全都已經被撕掉!!

還是沒有提到胰島素和注射器。對照瑪麗雅自己在第一次庭審時的證詞:

史蒂文·伐密利提:那上面有標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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