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怨——克洛斯·馮·普羅胰島素案 第22節

史蒂文·伐密利提:你是指……

理查德·司鐸克:是的,我是指,有人給馮·普羅夫人注射了胰島素。

被告方交叉提問。

赫拉德·法林格:既然你懷疑有人對馮·普羅夫人下毒手,在她第二次昏迷之前,你為什麼沒有做任何事情予以制止或預防?

理查德·司鐸克: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先生。在你「做任何事情」之前,你首先必須保證你的判斷正確……除非我有絕對把握,我不可能隨隨便便對我的某位病家說「你的配偶或許會加害於你」。我可以有懷疑,但不一定有行動。我們是一個法制國家,先生。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不可以指控任何人。

赫拉德·法林格:你不是一個見死不救的人,對不對?你之所以沒有採取任何行動,是因為你當時的所謂「懷疑」並不像你現在說的這麼肯定。

理查德·司鐸克:你可以不相信我說的話,但是我必須告訴你,也告訴在座的每一個人。現在,每當我走進馮·普羅夫人的病房,看著她躺在床上一動不動的樣子,我便忍不住要責備自己:「你當初為什麼不告訴她?為什麼不告訴她?」

寫到這一段,威廉·萊特在他的《 馮·普羅事件 》一書中加進了幾行腳註:「某日庭間休息,克洛斯·馮·普羅對我說,假如我真想拓展我在這方面的知識,最好讀一讀『伊麗莎白·瑟丹案』,關於英國愛丁堡一女子用砒礵毒殺其情人的案子……我走進紐約某公共圖書館……一眼便從書架上看到一本《 胰島素注射謀殺案 》,此即發生於1957年的巴魯謀殺案。我一口氣讀完整個案子,覺得與正在審理的馮·普羅案簡直就是異曲同工,何其相似乃爾!我想我應該讓公訴方知道……我找到史蒂文·伐密利提,沒想到,他知道的比我還多……我又說起托馬斯·辛普森1976年的暢銷小說《 鮮血與金錢 》,其中一位醫生在推斷案犯的作案手法時說:『也許是胰島素過量。那是一種天然產物,而且無蹤跡可尋。』史蒂文馬上說:『我知道,135頁。』」

在公訴方看來,克洛斯·馮·普羅謀財的動機是不言而喻的,所以當桑妮的財產管理人、曼哈頓化學銀行副總裁摩爾斯·戈立出庭時,史蒂文·伐密利提只想藉此機會澄清當時社會上流傳著的一種說法,即所有這些針對被告的懷疑、指控、審判等等,其源蓋出於馮·奧斯勃格姐弟試圖從他們母親的遺囑中抹掉繼父的名字,從而剝奪克洛斯的繼承權。

摩爾斯說,目前桑妮名下的財產總額為7500萬美元,在那份克洛斯參與制定的桑妮遺囑中,這筆財產實際上是一分為五。如果桑妮死亡,克洛斯和三個孩子各得1500萬美元,另外1500萬美元留給一個慈善基金會。根據遺囑中的規定,倘若克洛斯由於無論什麼樣的原因被除名,包括馮·奧斯勃格姐弟在內的三個孩子均不可能立即獲得克洛斯的份額,原在克洛斯名下的那筆1500萬美元的款項將被銀行封存21年。21年後,這筆錢再一分為三,如果孩子們又有了孩子,亞歷山大、安妮·蘿琳和科西瑪各自的500萬美元便直接由桑妮的孫輩繼承,只有在沒有孩子的情況下,他們才會拿到那500萬美元。

「所以,你們看,」史蒂文向陪審員們平攤雙手,「亞歷山大和安妮·蘿琳完全沒有必要為了他們可能永遠得不到的500萬美元去煞費苦心栽贓陷害馮·普羅先生。」書 包 網 txt小說上傳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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