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怨——克洛斯·馮·普羅胰島素案 第17節

在陳述公訴方的案子之前,史蒂文·伐密利提也有一番話要對陪審員們講:「我們將傳喚一共39名證人……一開始,你們也許搞不懂我們向證人提出的一些問題,你們也許會感到納悶,不知道某證人到底和這場官司有什麼關係。不過請相信我,所有這些拼圖的圖塊最後都會擺到它們應該擺的位置上。」羅得島州的庭審條例不允許律師解釋傳喚證人的目的,或通過該證人的出庭具體打算證明什麼,以便讓陪審員有足夠的思維空間從證人的證詞中抽取出自己的結論。

證人們的出庭順序也顯出了公訴方的別具匠心:由亞歷山大王子開場,安妮·蘿琳公主壓軸,另外兩位關鍵人物瑪麗雅·辛拉翰姆和桑妮的財產管理人摩爾斯·戈立分別安排在王子之後和公主之前,中間依此是馮·普羅家的僕役們,紐波特醫院諸醫護人員,羅得島州警署主持本案的約翰·瑞思中尉和約瑟夫·蒙然達上士,以及數名醫學專家。

亞歷山大曆時兩天的作證本身並無太多新奇之處,法庭中眾人只是對王子措辭中居高臨下的傲慢口吻略覺反感。比如在談到桑妮第二次昏迷時,公訴人問:「你說母親當時的狀況十分令人擔心,那你為什麼又半夜跑到『克拉克·庫克酒吧』喝酒?」

亞歷山大答:「我已經警告過繼父母親不舒服,我想他應該很小心的。」

史蒂文·伐密利提最後問:「還記得你*歲時,一家人去馬六甲度假,你曾看見過你的繼父替母親注射維他命,是嗎?」

「是的。」

公訴方的意思是,克洛斯可能給桑妮注射了胰島素,而桑妮自己還以為是維他命之類。

被告辯護律師赫拉德·法林格一上來先問:「你當初聘請理查德·庫爾博士,花了多少錢?」

「我,我姐姐,還有外祖母,我們一共付給他10萬美元。」旁聽席人人倒抽一口冷氣,10萬美元在當時,相當於一對中產階級夫婦兩到三年的薪金。亞歷山大趕緊補充道:「包括聘請私人偵探等的調查費用。」

「昨天你作證結束後,是否去過公訴人的辦公室,討論如何應答今天的交叉取證?」

「是的。」

「他們有沒有教過你該如何回答我剛才的提問?」

「這種無聊的問題,」亞歷山大輕聲從牙縫間吐出一句,「沒有。」

「……你是否知道,你的父親克洛斯·馮·普羅……」

「繼父。」亞歷山大冷冷地糾正道。

「克洛斯·馮·普羅寫過一份遺囑,將他的全部財產留給你、安妮·蘿琳和科西瑪?」

「沒聽說過。」

「是沒人告訴你,還是你根本就不在乎?」

「我繼父的遺囑?我憑什麼要在乎?」

「你懷疑沒這回事?」

「是的。」

「那你要看看遺囑嗎?」赫拉德伸手去取公文包。

「沒興趣。」亞歷山大說,仍舊是冷冷的。

亞歷山大承認,他一向管繼父叫「克洛斯叔叔」,承認是克洛斯幫助他進入布朗大學,畢業後又幫助他謀得目前這份工作。縱使如此,他也從未視克洛斯為父親。

瑪麗雅·辛拉翰姆作證時間最長,而且處處與被告方唱反調。除了桑妮幾次犯病的種種細節和黑皮匣子等,瑪麗雅還說桑妮每天堅持鍛煉,身體非常健康,說她很注意節制飲食,以保持體形,「我吃的甜點比她多十倍不止。」桑妮只偶爾喝酒,也從沒出現過壓抑、頹廢等不良心理癥狀。再講下去,瑪麗雅又說,桑妮確實有一些怪癖,「有錢人嘛,難免。」桑妮不許旁人隨便進入她的衣櫥和衛生間,冬天一定要開窗睡覺,還非讓四條大狗擠在同一張床上,狗們發出極響亮的鼾聲,克洛斯只好用耳塞子堵住耳朵。還有,「夫人醒著的時候總要先生陪在身邊隨叫隨到,所以他只能一大早起來散步,那是他唯一可以離開她單獨行動的時間」。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