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怨——克洛斯·馮·普羅胰島素案 第15節

赫拉德從克洛斯·馮·普羅的家世開始,講到他如何「逃離納粹佔領下的丹麥」,如何成為劍橋大學法學院最年輕的學生,畢業後又如何一路春風,直做到世界首富保羅·格笛的「總裁執行助理」,成為當時倫敦「最具魅力的高薪單身漢」。

桑妮確實富有,赫拉德說,她在第一次離婚時給了她的前夫亞爾斐·馮·奧斯勃格王子100萬美元現金以及歐洲的兩棟府宅。但克洛斯並非「淘金者」,正是他,在結婚前堅持要求桑妮做一份「婚前財產協議」,直到他們婚後三年,桑妮主動取消了這份協議,因為她看到克洛斯為了她和她的孩子們放棄了「格笛石油」的高薪工作,放棄了他在英國的富有生活。桑妮對朋友說過,克洛斯對馮·奧斯勃格姐弟「比他們的生身父親還周到」。

克洛斯跟著桑妮從英國到了美國,「他還想工作,可是桑妮不讓,為此,她甚至用克洛斯的名字給他存了一筆相當可觀的『零花錢』,僅月息就1萬美元……桑妮是一個什麼樣的女人?她沒有任何特長,沒有任何興趣,沒有任何愛好,她周圍的朋友非常有限,因為她太有錢了,她和她的家人們,特別是她的母親,對任何向她表示友好的人都先存三分戒心。」桑妮每天的生活就是,上午11點起床,讓司機查爾斯·羅伯茲載著她到健身中心鍛煉,或去高爾夫球場打球,或去游泳,然後再載著她買東西,做頭髮,洗桑拿,3點半回家睡午覺,5點半起床以後通常不再換衣服,晚上的時光就和家人們一起消磨。「對於桑妮,最大的敵人就是時間!」

更糟糕的是,自從生了科西瑪,桑妮幾乎完全失卻了*,她告訴克洛斯她在這方面給予他充分的自由,「只是必須謹慎」。

桑妮的健康狀況,也不像公訴方說的那麼好。她白天無所事事,到了晚上就失眠。她罹患「低血糖症」,醫生多次告誡她不可喝酒吃甜食,可她兩樣都吃。她平均每天吞下20片阿斯匹林,那次的阿斯匹林中毒,還是「全靠克洛斯救了她」。她對安眠藥和鎮靜劑的依賴已經到了「不可或缺的程度」,在她1980年底第二次昏迷時,大夫查出她血中的巴比妥酸鹽水平高達1·郾06,在某些情形下已足以致命。

「我們還是從1979年的第一次昏迷開始吧。」據瑪麗雅·辛拉翰姆的說法,克洛斯和衣躺在桑妮身邊是在等著妻子斷氣,實際的情形是,桑妮要求在她每次入睡和醒來的時候,克洛斯都必須守著她。瑪麗雅說她第一次查看桑妮是在上午9點,但據克洛斯的回憶,應該是11點,當時瑪麗雅說:「夫人好像有些不對。」克洛斯答:「你並不是第一次看見她這樣,對不對,瑪麗雅?」到下午3點,簡尼思·蓋利迪大夫給克拉倫敦莊園回電話,指示克洛斯「讓馮·普羅夫人盡量多睡一會兒」。後來送進醫院,蓋利迪大夫疑為毒品所致,遂當即查驗,卻沒有在桑妮身上的各靜脈處發現注射後留下的針眼。

「沒有針眼,何來胰島素注射?!」赫拉德向法庭高聲提問。

等桑妮醒來,蓋利迪大夫曾與她長談,建議她接受心理治療,遭桑妮拒絕。

之後,克洛斯做了兩件事。一是到岳母家登門拜訪,懇請艾特肯夫人和他一起幫助桑妮戒酒,而艾特肯夫人的反應是「隨她去吧」。克洛斯又致信蓋利迪大夫,詳述他在桑妮犯病前後的所作所為,問大夫:「我是不是做錯了什麼?」「我是不是耽誤了她的治療?」蓋利迪大夫回信說:「你救了馮·普羅夫人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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