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織就的夢 第三節

1985年7月,嫻泰在拉斯維加斯的一名女傭阿美麗婭·俄索里奧翻牆逃到鄰居家中。她含著眼淚用結結巴巴的英語請求鄰人替她報警。

差不多同時,另一位在檀香山住宅的墨西哥女傭也請求鄰居芭微莉·斯通幫助她逃跑。「她每天當牛做馬奴隸般地幹活兒,但凱梅斯家從未付她一分錢。她的身上有燙傷。」芭微莉告訴警方。

那時候嫻泰和肯在加利福尼亞的拉荷納租住了一套公寓。8月初的一天,他們在那裡的一位女傭莫莉亞·維斯卡茲用對方付款方式打電話給她在桑坦納的親戚,訴說她在凱梅斯家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並請求為她報警。這位不懂英文的姑娘甚至不知道她身在何處,警方只得靠那個電話查找她所在的城市和地址。莫莉亞可能是唯一的一位嫻泰在美國本土聘用的女傭。她於當年6月1日在聖地亞哥一個求職中心接受了這份工作,從那以後兩個月,她的親戚和家人一直沒有她的音訊,直到她打來這個電話。

1985年8月3日,嫻泰從華盛頓逃回加州後不足3周,她與肯在拉荷納再次雙雙被拘捕,爾後押解到聖地亞哥。奴役罪實在是太罕見了,以至於他們在聘請律師時頗費周折,有的律師甚至沒有聽說過這種罪名。他們最後終於聘到的一位律師坦承他從未接手過這類案子,只得現去圖書館查找資料。自1977年以來,全美共有過15起奴役案。在加利福尼亞,上一樁奴役案發生於1982年,26名偷渡入境的印度尼西亞人被蛇頭以每人3000美元的價格,賣給巴維列山莊的大戶人家當傭人。

根據情節的輕重,法官為肯·凱梅斯設定10萬美元保釋金。於是在聖地亞哥監獄度過了三星期後,肯交款出獄候審。但法官拒絕保釋嫻泰。經華盛頓、拉斯維加斯和聖地亞哥三方法庭協商,嫻泰最後被引渡到著名的賭城受審。鑒於上次華盛頓的教訓,拉斯維加斯警方對嫻泰鐐銬加身嚴密看守。

1985年聖誕節前夕,嫻泰開始向監獄當局稱病,訴說的癥狀包括:頭痛、暈眩、腸痙攣、高血壓、視力減退、皮膚乾燥、雙腿浮腫、陰道瘙癢、面部麻木、口臭、牙痛、腳趾脫臼等等。聖誕節的第二天,獄方派看守押送她到內華達紀念醫院就診,三天後,嫻泰再次逃跑。

為三州協調此案的聯邦調查局很快查尋到嫻泰的行蹤。嫻泰逃跑的當天晚上借宿在一位名叫西娜·彼肖普的酒吧女郎的公寓里,她告訴西娜她是被釋放出獄的。後來她又打電話給她的中學好友璐絲·坦尼,說是要去看她。璐絲家當時住在雷諾城,離拉斯維加斯約400英里。西娜·彼肖普同意與聯邦調查局合作。幾天後,當嫻泰再次與西娜電話聯繫時,西娜把嫻泰約到她工作的酒吧。這一次輪到嫻泰上當了。她還沒來得及踏進酒吧的門檻,就在停車場被緝拿歸案。

押解嫻泰去醫院的女警員因涉嫌受賄7000美元協助犯人逃跑而被解除公職。

嫻泰奴役案的開庭成了當地兩家報紙的頭條新聞,連全國三大電視網也播發了消息。對大多數讀者和電視觀眾而言,在現代社會擁有奴隸簡直是天方夜譚,是只可能出現在小說里的故事。

近10名曾經在嫻泰手下當女傭的姑娘走上證人席,在翻譯的幫助下為公訴方出庭作證。她們中的每一位到了凱梅斯家以後,都被迫在一張英文寫成的契約文書上簽字,契約的一開頭是這樣一句話:「你在我們這裡最好是開心一點,因為從今往後這裡就是你的家,你永遠不得離開這裡。」姑娘們眾口一詞地譴責嫻泰拒付曾許諾給她們的工資和每周兩天的休息日,限制她們的行動自由,不允許她們與家人聯繫,不允許使用電話,動輒對她們打罵體罰,甚至不允許她們辭工。好幾位姑娘向法庭出示了她們身上被嫻泰燙傷的傷痕。以下是部分女傭的證詞:

瑪麗雅·沙迦多——

每次嫻泰外出時,都把家裡唯一的電話拆成兩半,分別藏在抽屜和衣櫥里。有一次嫻泰一拳打在她的臉上。瑪麗雅後來砸開窗戶翻牆逃走。

安娜·索利亞羅——

到凱梅斯家的第一天,嫻泰從她的手提包里搜走了所有的證件。

有一次安娜給家裡寫信,嫻泰主動提出替她去寄,結果把信給扣下了。安娜後來和瑪麗雅一起跳窗逃跑。

多洛莉絲·維斯卡茲——

嫻泰曾持槍威脅她,還罵她是蠢豬。有一次多洛莉絲因烤焦了麵包而挨打。還有一次她生病不能幹活,嫻泰趁她洗澡的時候用燙水澆她。

蒙麗貝爾·蘭米利茲——

嫻泰曾經用熨斗烙她,還把她鎖在壁櫥里關了一個通宵。

凱梅斯家的家庭教師梅珞蒂·科茨告訴法庭,她親眼看見嫻泰阿美麗婭·俄索里奧的耳光,還抓掉了她的頭髮。梅珞蒂說,有一次嫻泰派她去墨西哥物色女傭,告訴她要挑老實聽話不懂英語的姑娘以便於管教,還教她如何帶著那些墨西哥女孩子從聖地亞哥的海邊溜過來,以避開移民局和海關的檢查。

被告方傳喚的證人都是嫻泰的親朋好友。他們說凱梅斯家裡確實經常門窗緊閉戒備森嚴,但那並不是為了對付女傭們,而是防範其他的人。比如肯·凱梅斯的家人就一直企圖加害於嫻泰和她的兒子肯尼。這些證人們在法庭上又講述了一遍嫻泰在車裡發現毒蛇的故事,以及某夜有人進入嫻泰的辦公室,用血在牆上寫下威脅恐嚇的話,還畫了一幅一個人上吊的圖。據這些證人講,他們從來沒有看見過凱梅斯家的女傭被限制行動自由,女傭們完全有機會向別人訴說她們的遭遇,也有機會離開凱梅斯家,但是她們沒有這樣做,而是聯合起來告上法庭,顯然是想在百萬富翁身上狠狠地敲詐一筆。

於是,公訴方又請出另一位證人——凱梅斯家附近一家餐館的老闆克利斯·卡拉莫洛。他說有一次,嫻泰的一位女傭逃到他那裡,用西班牙語向他求救。他聽了她的悲慘遭遇決定幫助她。當克利斯去凱梅斯家取姑娘的物品時,嫻泰聲稱姑娘簽有合同不得隨便離開。直到克利斯威脅要報警,嫻泰的口氣才軟了下來。後來克利斯送姑娘到機場,替她買了去聖地亞哥的機票。

經過11天的審理,陪審團在1986年2月的最後一天作出裁決,嫻泰被起訴的16項罪名中有14項成立,包括奴役、虐待、非法擁有奴隸,偷運非法移民入境,以及在關押期間逃跑等等。另外兩項因所涉及的女傭在凱梅斯家工作不到5天而撤訴。4月中旬,嫻泰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同時,法院要求嫻泰進行必要的心理治療。肯·凱梅斯因健康原因缺席審判。他被陪審團裁決有罪,罰款7萬美元,免除刑事處分。

據肯尼兒時的夥伴們回憶,嫻泰蹲監獄的那段時間被肯尼稱為他的「黃金時代」。在肯尼小的時候,嫻泰一方面把他交給保姆、傭人和家庭教師,自己對兒子卻撒手不管,不聞不問,另一方面又獨斷專行地將肯尼與世隔絕,不准他上幼兒園,去學校,甚至不許他與別的孩子玩耍。自從1985年秋天,嫻泰進了「聯邦俱樂部」——肯·凱梅斯這樣對兒子解釋母親的去向——肯尼終於能夠和其他同齡的孩子們一起到拉斯維加斯的聖維亞小學念書。同學們很喜歡去肯尼家在吉隆尼摩路的那座大宅子里玩耍。孩子們至今還記得,肯尼的父親看上去很老,跟別的孩子的祖父差不多。老肯一反平日的小氣財迷,對兒子的朋友們寬容大度。他經常領他們去麥當勞或必勝客,有一次還帶著幾個孩子坐飛機到洛杉磯,住進豪華賓館,在全美首富的巴維列山莊為孩子們買了幾千美元的東西。

此時已經年逾古稀的肯·凱梅斯趁著嫻泰不在跟前,將佔自己財富近一半的大量現金偷偷轉移到美國境外,存入巴哈馬群島和加勒比海島嶼上的一些銀行里。這些銀行和瑞士銀行一樣,有非常嚴格的保密制度。

1989年年初,嫻泰被提前釋放出獄。年邁的肯幾乎無法、也無力拒絕嫻泰再次踏進凱梅斯家的大門,儘管他清楚地知道這個女人將給他們帶來什麼。

果然,父子倆平靜和諧的生活被徹底打亂了。嫻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讓14歲的肯尼從畢休浦·戈曼中學退學,由嫻泰重新為他聘請家庭教師。第二件事是搬家,理由是,她無顏以刑滿釋放犯的身份與舊鄰相處,需要到一個沒有人知道她底細的地方重新開始。這些改變當然都少不了頻繁而劇烈的爭吵,為了退學的事,肯尼甚至和母親動了手。還有一次,據肯尼講,嫻泰和肯都喝了不少酒,嫻泰用一隻威士忌瓶子砸破了肯的頭,送到醫院裡縫了好幾針。但肯尼說,更多的爭吵是為了給肯特的錢。嫻泰第二次婚姻所生的兒子肯特·沃爾克不斷地問她要錢,嫻泰於是不斷地向肯施加壓力。有一次肯特拿走了10萬美元,不到半年又要20萬。肯問他:「上次給的那10萬元呢?」肯特無言以對。多年後,肯特·沃爾克在他口述的《詐騙犯之子》一書中稱,繼父肯·凱梅斯對他很好,不但出資供他上了大學,而且幫他在拉斯維加斯建立了自己的吸塵器銷售公司。

1990年7月,嫻泰為凱梅斯家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