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言織就的夢 第二節

1934年7月24日,嫻泰出生於俄克拉何馬州的一戶農家。有趣的是,來自印度的父親和來自愛爾蘭(或荷蘭)的母親給他們的第三個孩子起了一個西班牙名字。在她生命的最初十年里,她叫嫻泰·露易絲·聖格爾。

嫻泰六歲時父親去世,母親帶著四個孩子到洛杉磯投親靠友。不久,母親便開始酗酒並淪為娼妓。孩子們沒有像樣的衣服穿,經常吃了上頓沒下頓。嫻泰小小年紀便終日在大街上乞討、遊逛、偷東西。10歲那年,她因為偷了一塊乳酪而被店主報警。幾十年後的今天,達威·卡茲丁的屍體就是在那一片街區發現的。

嫻泰家附近有一家咖啡店,店主是一對和善的夫妻,他們允許嫻泰冬天在店裡禦寒,還不時給她一些吃的。乳酪事件發生後不久,店主夫婦徵得嫻泰母親的同意,將她送到400多英里開外的內華達州首府卡桑城、老闆娘的姐姐家裡。這家的男主人愛德汶·恰勃是駐紮在當地的美軍軍官,妻子瑪莉曾是好萊塢的劇作家。這對40多歲的富裕夫妻沒有自己的骨肉,在嫻泰之前他們已經收養了一個比嫻泰小四歲的男孩。和嫻泰家一樣,恰勃夫婦最早也是來自俄克拉何馬州。

嫻泰在她的新家裡第一次擁有了自己的房間和曾經求之而不得的溫飽。唯一讓她傷腦筋的是,學校里不時有同學打趣她的印度姓氏和西班牙名字。於是在她11歲那年,恰勃夫婦辦完正式領養手續以後,嫻泰為自己更名為姍娣·恰勃。姍娣是嫻泰的英文念法,拼寫幾乎完全一樣。後來她又引申出了姍提、姍卓等與姍娣相近的名字。

應該說姍娣的新生活是幸福的,她是學校拉拉隊、合唱團和各種俱樂部的成員,曾參加競選學生聯合會部長一職,平均成績B,每個周日和全家人一起去教堂。但她偶爾也舊病複發。16歲時,姍娣因在一家商店偷唇膏而被送進警署,這件事最後不了了之。這期間,她的生母曾專程從洛杉磯來看她,希望能接她回去,姍娣斷然拒絕了母親的要求。多年後,她曾指責養父愛德汶·恰勃對她性騷擾,但因為是姍娣講的話,可信度被大大地打了折扣。姍娣成年後很少與養父母來往,恰勃夫婦去世時她都沒有露面。

姍娣在中學時代最要好的朋友叫璐絲·坦尼,她倆畢業後曾一起進修秘書課程,並結伴去加利福尼亞找工作。後來儘管分道揚鑣,但仍時有聯繫。璐絲不知道的是,嫻泰後來曾多次使用璐絲·坦尼這個名字偽造支票和房地契、開設海外賬戶,甚至註冊空頭公司。

嫻泰曾對人講,她於1962年進入加利福尼亞大學桑塔芭芭拉分校新聞系學習兩年。後來又對另一些人說,她是在50年代中期在該校就讀四年並獲得一個學位。但是在桑塔芭芭拉分校的學生檔案里查不到任何關於嫻泰或是姍娣,或是姍卓,或是她用過的其他名字的記錄。

沒有多少人知道姍娣·恰勃的第一次婚姻。那是在1952年中學畢業後不久,她的同學李·波爾斯加入了美軍。嫻泰後來說,是那一身軍服吸引了她,於是她謊稱懷孕,催著李匆匆娶了她。這場騙局似的婚姻維持了不到一年便草草收場。

姍娣又回過頭去找她中學時期的舊情人埃迪·沃爾克,他們於1957年11月,埃迪大學畢業之際結婚,然後雙雙遷居加利福尼亞州首府沙加緬多。婚後姍娣把自己的名字改為姍卓·露易絲·沃爾克,並開始做一些產品營銷方面的工作。據埃迪·沃爾克後來回憶說,她幹得非常好。埃迪最早和他的父親一起做房屋裝修,但姍卓覺得這還不夠,她逼著埃迪拿了一個建築學學位。後來埃迪成了一個不錯的建築師。

這期間,姍卓開始顯出了她的壞脾氣以及對排場、奢侈和豪華生活的追求。1960年聖誕節,她花去13萬美元買禮物,這差不多是當時埃迪一年的收入。更令埃迪不解的是1961年2月12日發生的事。那天是星期天,夫妻倆走進一個購物中心沒多久姍卓就不見了。埃迪後來找到中心經理才知道,姍卓因試圖偷一把頭髮吹風機被警察帶走了。埃迪趕到警署把妻子保釋出來,說我們有足夠的錢可以買100個吹風機,你為什麼要偷呢?姍卓說我想省錢。三天後,姍卓出庭受審並被罰款13125美元。這是她的第一次犯罪記錄。

1961年的下半年,埃迪·沃爾克從百萬富翁、房地產發展商伊萬雷特·瓦格納處承包建造三所房子,姍卓趁機進入瓦格納的公司做了簿記秘書。第二年,埃迪因其工程款項經常短缺遲遲不到位而對瓦格納提起訴訟,要求賠償耽誤的工期。這時他發現姍卓竟與比她大20多歲的伊萬雷特·瓦格納有了私情,而且在其他承包商中有謠言流傳說姍卓截留了工程款項。

1963年9月27日,他們的兒子肯特·沃爾克出世。當埃迪趕到醫院時,發現瓦格納也在妻子的病房裡。後來在一次夫妻爭吵中,姍卓說肯特是瓦格納的兒子,事後又抵賴說她沒有說過這句話。

不久,伊萬雷特·瓦格納的妻子提出離婚,指責丈夫與姍卓通姦。這件事披露在當地報端,一時炒得沸沸揚揚,竟釀成一樁醜聞。沃爾克全家不得不離開沙加緬多,遷回姍卓兒時的流浪之地洛杉磯。

1965年,埃迪·沃爾克幫助姍卓用她的原名註冊了一家「嫻泰建築諮詢公司」,當然實際上很多具體的業務都是由埃迪在工作之餘替她做的。然而,埃迪的噩夢並沒有結束。其後一年多,他的業務賬戶三次透支,到銀行查對時才知道,原來是姍卓偽造簽名用支票提款。1965年12月29日,埃迪下班後發現妻子不知去向,家裡只有保姆帶著小肯特。等到很晚姍卓終於打電話回來了,說她因為非法使用10張別人的信用卡而被洛杉磯警方逮捕。第二天,1965年12月30日,洛杉磯郊區的紐瓦克警署找上門來,指控姍卓盜車。四天後,1966年1月3日,紐瓦克又送來另一張拘捕令,這次姍卓的罪名是,非法盜用他人賬號購買大量物品,如衣服、鞋帽等。在前後不到一周的時間內竟有連續三次犯罪記錄,這種情形真是非常罕見。以下是當時一位律師對記者講的一段話:

「我給你講講盜車的事吧。姍卓走進巴維列山莊一家卡迪萊克車行,說她看中了一輛白色敞篷車。和銷售經理一起上路試開回來後,她把車停在辦公樓前,告訴那位經理先進去準備有關文件,她去找地方泊車,然後就堂而皇之地把車開走了。她開了三四個月,就好像那車是她自己的似的。等警方抓到她時,她竟然一臉無辜地說:『他們讓我試開,我這不正在試開嗎?』」

1966年年底,不甘寂寞的姍卓又與一個叫溫萊德的男人混上了。令她意想不到的是,這一次埃迪·沃爾克毅然離開了她們母子,搬到距洛杉磯東南100多英里處的棕櫚泉。這當然不是姍卓希望的結局。她幾次三番不辭辛苦往返數百英里,跑到埃迪的住處撒野搗亂,對埃迪軟硬兼施。有一天,埃迪正在客廳看電視,忽聽得卧室里傳來玻璃碎裂之聲,奔進去一看,原來是姍卓用石頭砸破窗戶翻牆入室。萬般無奈,埃迪只得遷回到內華達州老家卡桑城。1967年5月1日,沃爾克夫妻正式分居。11月的一天,姍卓打電話給埃迪,說肯特被蛇咬傷危在旦夕。等埃迪搭乘頭班飛機風風火火地趕到洛杉磯,姍卓在機場交給他一紙離婚書和若干頁「協議」,要求埃迪每月付給她1400美元的贍養費。更令埃迪瞠目結舌的是,所有這些文件上都已經有了埃迪的簽字。不難想像,一場法庭惡鬥是不可避免的了。

1969年12月8日,姍卓與埃迪持續了12年之久的婚姻終於走到了盡頭。離婚後,姍卓把自己的名字又改回到嫻泰,但她仍然不願意從埃迪的生活中退出。這年聖誕節,嫻泰和溫萊德到埃迪家接肯特,生性善良的埃迪提議大家一起去餐館吃頓飯。嫻泰和溫萊德帶著肯特開車前行,埃迪駕著自己的車尾隨,行至一僻靜處,前面的車突然停下。埃迪以為是他們的車出了故障,於是下車準備幫忙。孰料此時嫻泰抓著一把槍從車裡跳出來,對著埃迪就射。三響之後埃迪才反應過來,那槍里其實根本沒裝子彈。又是一出拙劣可笑的惡作劇。

嫻泰在離婚期間繼續犯罪。據警方檔案記載,1968年11月15日和11月25日,她曾兩次在洛杉磯附近的格林達爾和利維賽被捕。至此,嫻泰已經有了大大小小一共六起犯罪記錄。

不知是由於她的詐騙之術高人一籌,還是因為她的如簧巧舌能說善辯,沒有背景,沒有學歷,卻有一大堆犯罪記錄的嫻泰,居然在70年代初期被南加州一家叫做「健康管理組織(HMO)」的醫療保險公司聘為國會說客,即專攻參眾兩院的公關人員。在美國,各大財團公司都聘有國會說客,比如早年有煙草公司的說客告訴議員們吸煙是安全的,也有釀造業的說客試圖讓議員們立法降低青少年被允許飲酒的年齡。嫻泰所代表的那家保險公司這次想要做的是讓議員們相信,應該由他們,而不是醫生,決定什麼時候對病人施行手術。這種半是雄辯半是欺騙、既要口若懸河又需交際應酬的事,對嫻泰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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