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士維爾的魔堡 第一節

位於舊金山市中心的玉昆路是一條死胡同,但它的盡頭並沒有通常的那種一人多高的髒兮兮的磚牆。

玉昆路兩旁的人行道綠樹成陰,掩映著一棟棟維多利亞式的公寓樓。達勃斯家就住在這裡一棟二層公寓樓的二樓。

1984年7月24日,下午快6點,攝影師哈維·達勃斯在車道上泊了車,順著室外的樓梯上到自家門口。

哈維的專長是兒童攝影,經常被聘請到客戶家中或餐館公園為孩子們的生日聚會拍照錄像。前不久,他在《舊金山記事》報刊登了一則廣告,出售一台混波8號錄像帶複製機和一台索尼放像機。這天回到家裡,哈維和往常一樣擁抱了妻子黛波拉和不滿周歲的兒子希恩。

黛波拉說:「有人來電話想看看那兩台機子。」

「太好了!」

「那人說6點左右到。」

哈維·達勃斯從過道的壁櫥里搬出兩台機器,放在客廳沙發前的咖啡几上。他用黛波拉修指甲的刷子細心地刷凈機器上的槽縫,又在混波8號複製機的背面貼上一枚橘紅色的五角星標記。這時候,門鈴響了。

「親愛的,我去開門。」哈維對聞聲從廚房出來的妻子說……

第二天下午兩點過後,舊金山警署兒童處的警官湯姆·埃森曼午飯後開車回辦公室,在停車場被失蹤處的女警官艾琳·布魯恩截住。

「我手裡有一個案子,我想你會感興趣的。」艾琳說。

「我憑什麼要對你的案子感興趣?」

「因為涉及到一個嬰兒。」

埃森曼警官不再開玩笑了,他自覺地鑽進艾琳的警車。

艾琳告訴湯姆,今天上午,一位自稱卡琳·塔可的女人報告,說她的好朋友黛波拉·達勃斯全家一夜之間去向不明。卡琳最後一次和黛波拉通電話是在昨天下午5點多鐘,當時黛波拉正忙著做晚飯,兩位好朋友講定晚上再接著聊。但後來卡琳打過去好幾次電話都沒人接。今天早晨,卡琳又打電話給黛波拉樓下的鄰居芭芭拉,請她幫忙到二樓看看。芭芭拉回來說,她按了鈴,達勃斯家裡沒有人,但鑰匙還掛在門鎖上。

兩位警官到達玉昆路的維多利亞公寓時,那把鑰匙還原封不動地插在鎖眼裡,因為沒有搜查令,他們不便擅自入內。

芭芭拉想起昨天傍晚6時許,她聽見一些奇怪的響動。當她從窗戶往外張望時,看到一高一矮兩名壯漢正在從樓上搬下一隻碩大的行李袋。住在街對面的另一位鄰居凱瑟琳也在同一時間看見兩個男人搬著什麼東西下樓,「而且昨天晚上達勃斯家一宿都沒開燈,幾扇窗戶黑洞洞的,我心裡就一直在納悶,他們家平日里可不是這樣。說起他們家的小希恩,真是個招人疼的孩子……」凱瑟琳絮絮叨叨地說。

湯姆·埃森曼和艾琳·布魯恩一邊等待法官簽發搜查令,一邊繼續走訪達勃斯夫婦的熟人朋友。

哈維·達勃斯的老闆斯丹·派卓夫告訴他們:「昨天晚上有人打來電話替哈維請假,說他帶著全家去華盛頓州了。我心裡好生奇怪。」

「為什麼?」

「從沒聽哈維說起過他們家在北邊有親戚,而且馬上就該發工資了,」斯丹·派卓夫揚了揚手中的支票,「今天。」

第三天,湯姆·埃森曼和艾琳·布魯恩手持搜查令再次來到玉昆路。達勃斯的家裡看不出任何異常,既沒有血跡,也沒有打鬥的痕迹。他們找到了卡琳和芭芭拉提到的那份登有哈維·達勃斯的廣告的報紙,但兩台機器全無蹤影,只有一張出售錄像帶複製機和放像機的發票,上面貼著一枚橘紅色的五角星標記……

1984年11月2日,晚上7點半。保羅·卡司能的女友正在費爾伯特街的住所做晚飯。

保羅一進門便揚著手中的報紙對女友說:「終於有人看中了『本田』。」

保羅年近四十,灰白頭髮,身材瘦削而精悍,臉上永遠是友好的微笑,這大概與他在車行做銷售經紀人的職業有關吧。兩星期前,他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出售他的1980年型青銅色本田普利路德轎車。

「太棒了,親愛的!」女友說。

「跟買主約好現在見面。」

「這裡?」

「不,外面。」

保羅·卡司能讓女友等他回來一起吃晚飯,但保羅沒有回來。

第二天,艾琳·布魯恩的案頭上又多了一份卷宗。

轉眼到了第二年的春夏之交。1985年的6月2日是一個星期天。在舊金山城南的一家ACE五金木材店裡,60歲的店員約恩·凱爾斯正從安裝在店堂角落的凸面反光鏡中觀察一位顧客。最初引起約恩注意的,是這位亞洲客人身著一件不合時宜的派克風雪大衣,而且鬼鬼祟祟地東張西望。不一會兒,此人果然趁著四周無人,把一隻不算小的木工台鉗塞進大衣里,然後大踏步地朝門口走去。

約恩·凱爾斯馬上讓一位正在上貨的小夥子打電話報警,自己緊跟著追了出去。亞洲人把台鉗扔進一輛本田車的後廂,砰然扣上後廂蓋,抬起頭來,目光越過車頂,和約恩對視了足有5秒鐘,然後轉身揚長而去。

這時候,從店裡出來一位留小鬍子的大漢,問約恩·凱爾斯怎麼回事。

「小偷,亞洲人。」

「他是我的同事。他拿走什麼了?」

鑰匙還掛在那輛車的後廂蓋上。約恩打開蓋子,指了指那隻台鉗。

「我替他付款。」大個子趕緊說。

「城南ACE店發現小偷,亞洲人,穿派克大衣。」聽到警方無線電播出的訊息,巡警丹尼爾·崴特開車直奔肇事地點。穿有ACE標誌工作圍裙的約恩·凱爾斯對丹尼爾招手示意,讓他把警車停在一輛青銅色本田普利路德轎車旁邊。

那漢子迎上前來,遞過一張75美元的付款發票:「真不該勞您駕白跑一趟。您看,我已經替我的朋友付過賬了。」

約恩·凱爾斯指給巡警看車後廂里的台鉗。丹尼爾注意到後廂里還有兩隻軟質絨布的小包,其中一隻顯現出手槍的輪廓。丹尼爾通過步話機向總部報出了本田車的牌照,838WFQ。他轉向那漢子:「這車是誰的?」

「隆尼·邦德的。」

「他人呢?」

丹尼爾後來說,他問這句話的時候,還以為隆尼·邦德就是那個小偷。誰知那漢子回答:「到北邊去了。」

很快,步話機里傳來總部的答覆:「該牌照註冊的是一輛『別克』,不是『本田』。『別克』的車主叫隆尼·邦德。」

一旁的漢子有些著急了:「我只不過是想幫朋友一個忙。台鉗已經付了賬,您幹嗎沒完沒了呵。」

「私自偷換牌照違法,你知道嗎?」丹尼爾·崴特又問,「那布袋裡是什麼?」

「饒了我吧,這不是我的車。」

「你不介意我看看?」

「這不是我的車。」漢子又重複一遍。

布袋內是一隻灰綠色槍匣,匣子里裝了一把點二二盧傑手槍。丹尼爾·崴特用步話機報出了手槍的編號:12-70329。和手槍放在一起的還有一根長約6英寸的金屬套管,套管的一端露出一截線頭。那是一隻自製消聲器。

丹尼爾又問那漢子:「你使用武器嗎?」

「是的。」

「能否出示一下你的身份證件?」

漢子掏出一張加利福尼亞駕駛執照,上面的姓名是羅賓·斯達立,從出生年月日推算,年齡應該26歲。巡警再次打量眼前的漢子,心想,他看上去至少40歲。

總部回覆:點二二盧傑手槍的註冊槍主為羅賓·斯達立。

丹尼爾·崴特把小鬍子大漢推抵到本田普利路德側面:「雙手放到車頂上。你被捕了。」

「為什麼?」

「持有經非法改裝的武器。」即那隻自製消聲器。

漢子被戴上手銬推進警車的后座。丹尼爾·崴特按照總部的指示,根據約恩·凱爾斯等提供的情況補充了對亞洲顧客的通緝內容:「成年亞裔男子,中等身材,約25歲,最後被看見時身著派克大衣。」

那漢子被直接帶進城南分署的審訊室。丹尼爾·崴特讓他把身上所有的口袋都掏空:錢包、幾把鑰匙和一張金冠旅行社的收據,上面的名字是喬斯·甘納。

警署機械師在審訊室門口對丹尼爾招招手:「本田車已經拖回來了,就停在樓後。引擎上的出廠編號是SNF2023947。」

「車主姓名?隆尼·邦德?羅賓·斯達立?還是喬斯·甘納?」

「都不是。」機械師照著手中的紙條機械地念道,「保羅·卡司能,舊金山市費爾伯特街1918號,自去年11月失蹤。」機械師補充道,「前台中士正在與總署失蹤處聯繫。」

「都聽見了嗎?車主失蹤。」丹尼爾·崴特逼視著那漢子,「你真的是羅賓·斯達立嗎?」

漢子說:「能不能給我一支筆、一張紙和一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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