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狄亞克謎 第二節

11點15分,施黛拉開車去學校接兒子。當經過戴偉和佩娣泊車的地方,她在車燈的光亮中發現那輛棕色冉波勒副駕駛座邊的門敞開著,再一細看,戴偉仰面躺在緊靠車門的地上,佩娣則倒在離車的後部約30英尺處。警方後來推測,這大概是她在試圖逃離兇手的子彈時所能達到的最遠距離。嚇得半死的施黛拉在尋求救援的路上截下一輛正在巡邏的貝尼夏警車。

警官丹尼爾·畢達和警員韋連·沃訥迅速趕到現場。其時冉波勒車還沒有熄火,馬達仍是熱的,估計是兩位年輕人為了讓車內保持暖和。雖然副駕駛座的門敞開著,其餘三個門卻都是鎖上的。從這一點和兩人倒下的位置判斷,兇手有意讓他倆從一個門出去,以免他們朝不同的方向逃跑。點點滴滴的血跡自車門處一直延伸到佩娣的屍體,更多的血從她的鼻子和口中湧出,在她的身邊有一大攤血。佩娣·璐·傑莘已停止了呼吸,戴偉還一息尚存。12點05分,當急救車載著戴偉·亞瑟·法拉第抵達維列奧總醫院時,醫生宣布他已經死亡。

因為案發地點並不在貝尼夏警署的轄區,畢達警官接到報案後立即通知了維列奧和貝尼夏所屬的索蘭諾地區警署。大約午夜時分,地區警署上士偵探萊斯·倫伯拉德率員趕到。丹尼爾和韋連遂將此案移交萊斯接手。像這種跨轄區的行動通常都會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從而增加了偵破工作的難度和複雜性。

好幾位目擊者都曾在案發地點看見戴偉的車,其中包括一對夫妻,他們在10點15分和10點30分之間兩次經過那裡。還有兩名湖邊的狩獵者在11點剛過時見到那輛棕色冉波勒。也許是為了更加隱秘,戴偉在停靠路邊之後又將車調了頭,使副駕駛座面對公路。

那天晚上在荷蔓湖路的這一段還發生了一件或許與本案有關聯的怪事。9點左右,有人看見一輛淺色或白色的四門轎車,可能是雪佛萊·茵帕拉,停在抽水站大門附近。10點前後,又有幾個人在同一地點看見同一輛車。9點和10點之間,大概是快9點半的時候,兩名約會的年輕人把車停靠在離抽水站不遠的路邊。這時,一輛朝西面維列奧方向行駛的車開過他們身旁,減速、停車,然後緩緩向他們這邊倒車。兩位年輕人覺得不對,趕快將車啟動,朝貝尼夏方向開去。那輛車則緊急調頭,窮追不捨,直到他們從遇到的第一個出口下去,看著那輛車繼續沿荷蔓湖路向東行駛。幾位看見戴偉的車的證人也注意到抽水站附近的一輛白色雪佛萊。

兇殺現場沒有發現指紋、車轍印和搏鬥的跡象。警方在車裡車外的地上,及受害者體內共找到10顆溫切斯特公司1967年10月剛推出的鍍銅超級X彈的子彈和彈殼,並由此判斷,兇器應該是點二二高標準101型半自動手槍,或點二二JC赫更斯80型自動步槍。

根據礫石地面留下的輕微鞋印和彈道學證據推測,槍手極有可能是從後面接近冉波勒車,先射擊右面的後窗,再射擊左面的後輪,然後來到前左側,即駕駛座的窗戶。這迫使兩位年輕人打開副駕駛座的前門倉皇外逃。佩娣此時已經受傷,她開始拚命地往前跑。她身中五彈,全部集中在後背的右部,從第五和第六根肋骨之間往下直到骨盆。如果她是在狂奔時中彈,則意味著兇手槍法高超。後來警方又在地上發現了兩顆朝佩娣逃跑的方向射擊的子彈,說明兇手有兩槍落了空。也有可能是,在佩娣因為中彈,或先前的傷痛,或其他別的原因如摔跤而倒下之後,兇犯趕上前來對準她連射數發,直至子彈全部打光。據法醫的驗屍報告,所有的子彈射程都在10英尺之內。當然即便如此,也不排除作案人有一手好槍法。那天晚上月黑風高,而且目標在快速地移動,難免有打飛的時候。戴偉只在頭部中了一槍,從左耳後上方穿過大腦。傷口周邊的彈藥粉末和灼傷的痕迹說明,槍口離得非常之近,說不定就抵在戴偉的頭上。子彈並未穿出,而是在戴偉的腦袋裡炸開,使他的右臉頰隆起一大塊,顱骨碎裂,頭髮被血凝成一片。後來法醫在戴偉的顱骨右側找到了那顆致命的子彈。戴偉倒下後,他的雙腳在後輪旁邊,頭卻偏離車的前部,整個身體與車的側面呈大約45°角。來自新澤西州的專家邁克·阿爾認為,戴偉也是活著從車裡出來的,他剛邁了一兩步,兇手已經到了他的身後。也許兇手用槍抵住了他的後腦,或命令他站住,總之,他是站在右邊的後門處被行刑槍決似的擊斃的。然後兇犯追上佩娣打光了所有的子彈,否則他也許會回過頭來再朝戴偉補上兩槍。

整個過程前後不過幾分鐘,這可由那幾位過往行人的證詞佐證。施黛拉·勃治甚至可能與殺手擦肩而過。她說在她發現兩位年輕人的屍體之前,曾見一輛淺色雪佛萊朝貝尼夏方向開去。

兇殺現場沒有任何線索導致警方得出搶劫或強姦的結論,那這樁槍殺案的動機又何在呢?傑莘家人告訴辦案人員,佩娣曾拒絕過一個男生,後來那男孩一直尋釁騷擾,還威脅過戴偉。但警方的調查發現,那個男孩子在案發當晚有非常可信的不在現場的證明。他先參加了姐姐的生日派對,又和梅爾島一位警察一起看電視節目《全球事件》直到11點。再說假如真是這位男生,又當如何解釋另一對情侶被跟蹤之事呢?

儘管索蘭諾地區警署主持本案的偵探萊斯·倫伯拉德盡了最大的努力,並得到多方的協助,儘管維列奧中學和霍根中學的學生們聯合為本案設立了賞金,但仍然沒有任何有關兇犯的線索。正如作者羅伯特·格雷米施在其暢銷書《佐狄亞克》中所稱:「沒有目擊者,沒有動機,沒有嫌疑犯。」

22歲的玳琳·伊莉莎白·佛爾倫,風情萬種,極善交際。她和她的丈夫狄恩·佛爾倫及小女兒丹娜住在維列奧鎮東。荷蔓湖路兇殺案發生後不久,玳琳曾對她在泰利餐館的一位同事說,她認識受害者之一佩娣·傑莘,她們是霍根中學的校友。還說那樁兇殺案讓她覺得很恐怖,她再也沒敢去過鎮子的那一端。

法拉第-傑莘謀殺案之後六個半月,1969年7月4日,獨立節的下午,玳琳先給她的朋友,19歲的邁可·任納特·馬其奧打電話,問他能不能來她家參加晚上的獨立節派對,然後她把女兒丹娜和兩位照看孩子的小姐妹留在家裡,自己來到狄恩工作的義大利餐館告訴丈夫說,她和她妹妹克里絲汀娜約好去梅爾島看海軍的水上船隊表演。狄恩告訴玳琳他邀請了幾位同事下班後一起到家裡開派對,提醒玳琳回來時不要忘了買鞭炮。玳琳到父母家接了克里絲汀娜,姐妹倆一起去泰利餐館邀請玳琳的朋友參加聚會。在那裡玳琳又給邁可打了一通電話,這才動身前往梅爾島。

姐妹倆從梅爾島回到維列奧已經是晚上10點。狄恩還沒有下班。玳琳順路看望丈夫時在義大利餐館打了一個電話回家。小保姆們說泰利餐館有人來過電話,於是姐妹倆又去了一趟泰利,然後玳琳送克里絲汀娜回家。

玳琳本打算到家後先把兩位小保姆送走,再回來收拾屋子準備派對。但她接聽了一通電話後就改了主意。她問照看丹娜的小姐妹倆可不可以多留一會兒,等她先出去買鞭炮。

據邁可·任納特·馬其奧後來對警方的說法,玳琳在11點半左右到他家接他。邁可顯然已經等急了,他從屋裡跑出來的時候燈還亮著,電視也開著,連房門都沒關就上車跟玳琳走了。很快他們便發現有一輛淺色的車在跟蹤他們。為了甩掉尾巴,玳琳駕著車七彎八拐,竟不知不覺地順著朝東北方向的哥倫布大道繞出了維列奧,最後來到鎮外約兩英里處的藍石泉高爾夫球場。這兒雖不及荷蔓湖路僻靜,也是情侶幽會之地。當玳琳在停車場泊下她的雪薇·科瓦爾轎車時,一輛來自維列奧方向的車也駛進了停車場。司機關掉車燈,在離玳琳左面6英尺至8英尺處停下,但沒有熄火。那是一輛1958或1959年的棕色獵鷹牌轎車。夜色中他們認不準這是不是剛才追蹤他們的車。邁可問玳琳是否認識那位開車人,玳琳答道:「哦,沒事。」邁可後來回憶時說,他弄不明白玳琳的意思是說她認識還是不認識。不一會兒,棕色獵鷹離開停車場,以很快的速度朝維列奧方向駛去。

過了不到五分鐘,那輛車又回來了。這一次,它亮著車燈停在玳琳和邁可的右後方約10英尺處,燈光正好照到雪薇·科瓦爾。司機從車上下來,手裡拿著一盞很亮的燈,更可能是一支手電筒。他伸直手臂,使手電筒與他的肩膀齊高,同時讓自己的臉和全身隱於暗處。強烈的電筒光直射玳琳和邁可的雙眼。那人默不作聲地朝副駕駛座走來,邁可覺得這種舉止很像是警察的作派。他伸手正要掏出證件,來者突然向他們開槍,子彈穿過副駕駛座敞開的窗戶雨點般地落在邁可的臉上和身上。射擊的距離非常近,以至有幾發子彈擦破邁可的皮肉後打到了玳琳的身上。慌亂中邁可連滾帶爬地翻到后座,其間他的左膝又挨了一槍。槍手轉向玳琳,先射擊她架在方向盤上的雙臂,當她轉身試圖躲避子彈時,又朝她的背部連開數槍。邁可覺得那槍聲聽上去很安靜,可能槍管上裝有消聲器,但據附近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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