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普曼有罪? 第三節

警方繼續在赫普曼的住所搜查。一名警探注意到車庫牆上有一塊木板似乎與整體格局不太協調,「也講不出為什麼,就是覺得不對勁。」這位警探後來說。木板被撬開了,裡面藏了兩個小包,一個包里是100張10美元的贖金金圓券,另一個包里有83張。

這個新發現使辦案人員興奮不已。他們掀翻了整個車庫,又找到一個盒子,裡面裝有12個小包,共計11930美元,全部都是贖金金圓券!加上後來再找到的840美元,一共是146萬美元,佔全部贖金的將近三成。辦案人員認為,這就叫做「證據確鑿」了。

赫普曼對此又作何解釋呢?他給了一個警方稱之為「費奇故事」(FischStory)的說法。「費奇」與英文中的「魚」(fish)發音接近。Fish Story(魚的故事)的原意是講,一個人去釣魚回來總是吹噓他釣的魚有多麼大,但是誰也沒有親眼見到過。因為美國人釣魚只是為了娛樂,等魚上鉤後又放回到水裡。赫普曼說,埃塞多·費奇赴德國探親之前,曾在他家裡寄放了一些東西,包括一些毛皮、一個箱子和一隻鞋盒。他們當時把鞋盒放到廚房柜子的最頂上一層,後來就把這事兒給忘了。直到赫普曼被捕前三周,1934年8月底下了一場大雨,廚房的屋頂漏水,赫普曼把柜子里的東西全都搬出來時,才又看見那隻鞋盒。赫普曼恐怕裡面裝了什麼不能沾水的東西,打開一看,竟是滿滿的一盒美金現鈔。埃塞多·費奇臨走之前欠下了赫普曼7500美元,赫普曼思忖再三,覺得可以從中取走屬於自己的部分,於是他便開始使用費奇留下的金圓券。赫普曼說,這件事他從沒對安娜透一絲兒口風,只是自己悄悄地把錢重新包好,藏在了車庫裡。

辦案人員自然是不願意相信赫普曼的供詞。但當時的情形是,赫普曼在講這番話時已經被連續逼供近30小時。口齒不清,神志不清。幹警察的人都知道,在這樣的精神狀態下,幾乎無人能「編」出如此不說是天衣無縫也可算說得過去的「謊言」,何況赫普曼所言在被捕前三周左右開始使用這些鈔票的說法,和1934年9月贖金紙幣在市面上重新出現的事實相吻合。除了警方,當時沒有人知道這個情況。

不久,從德國方面傳回的消息又揭穿了赫普曼的另一個謊言。

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於1899年11月26日生於德國與現捷克共和國接壤的邊境小鎮莎可森尼一戶農家,他一直長到14歲才進學校念了幾年書,然後就拜師學徒做木匠。當時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戰,他的姐姐隨婆家去了美國,三個當兵的哥哥都在一戰前線打仗。當他年滿18歲也被徵兵時,兩個哥哥已經陣亡,另一個不知下落。父母都捨不得把最後一個兒子送上前線,但赫普曼卻從殘酷的戰爭中活過來了。他曾兩次負傷,一戰結束的那一天他正躺在醫院裡。後來,布魯諾失蹤的哥哥也回到了老家。

戰後德國的經濟恐慌使整個國家陷入了困境。在短短的幾年裡,布魯諾·赫普曼因偷盜搶劫如食品、煤炭之類的生活必需品而兩次被捕。第一次他在監獄裡蹲了四年,第二次僥倖逃出後,赫普曼打定主意去美國。身無分文,他只能偷偷混上輪船。不幸的是,他兩次被人發現,其中一次甚至已經踏上了美國國土,但最後還是被遣返回德國。有了前兩次的經驗教訓,赫普曼終於在第三次偷渡成功。他住進了紐約的德國區,結交了不少朋友,還找到了一份工作。1928年,他娶了在餐館做女招待的安娜,兩口子克勤克儉,拚命掙錢。不久,赫普曼因精湛的技藝而被接納為木工工會會員。

和所有的非法移民一樣,赫普曼一直小心翼翼地不敢去招惹警察。在他和埃塞多·費奇打交道之前,他已經聽到了一些關於費奇路數極多極野的傳說,有人甚至講費奇與黑社會有什麼瓜葛。但赫普曼到底還是和費奇合夥做起了毛皮生意,而且由於費奇的神通廣大,他們的生意做得還很不錯。後來——在赫普曼被處以死刑之後——警方查出埃塞多·費奇經常利用他與黑道的聯繫買「黑錢」,即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買入賣主的不義之財,再按面值使用。這當然必須得十分小心,否則一旦被逮著就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據說布魯諾·赫普曼並不是唯一的一個被費奇的「黑錢」坑了的人——如果那些贖金鈔票真是費奇的。

計程車司機約塞夫·庇隆是第一個指認赫普曼的證人,儘管他以前曾說過記不清讓他給康頓博士送條子的人是什麼模樣。在警署辨認的時候,赫普曼的兩旁站著幾名人高馬大身著便衣的警察,庇隆一眼就認出了他。西西·芭,那位電影院的售票小姐,以及瓦爾特·萊爾,加油站工人,也先後在相同的情形下指認赫普曼為持幣者。只有約翰·康頓博士始終不敢確定赫普曼就是「墓地約翰」。

一天,警方拿來一根木條,說是從赫普曼兒子房間的小儲藏室里拆下來的。木條上面有用鉛筆寫下的約翰·康頓博士的電話號碼。赫普曼始終不承認那是他寫的,甚至懷疑木條是否真的取自他家。在赫普曼被判處死刑之後,有三個不同的消息來源證實,一位名叫湯姆·卡撒地的記者寫下了這個號碼,最初只是想開個玩笑。但有關當局並沒有因此而考慮為赫普曼減刑或赦免。多年後有人提出質疑道:一個人若是家裡沒有電話,他怎麼可能會把電話號碼寫在一間黑咕隆咚的小屋子裡?

查爾斯·林勃始終未曾與綁匪謀面,他只在兩年前的4月2日夜晚聽到那一聲「嗨,博士」。據約翰·康頓博士說,他聽到的是「嗨,博士,這兒,在這兒」。當警方請他辨認聲音時,林勃一開始坦承當時他隔了一條馬路坐在車裡,距離講話的人大約200多英尺,差不多有一個街區之遙,聽得並不是十分真切。但當辦案人員讓赫普曼說「嗨,博士,這兒」時,林勃馬上說,這就是墓地里傳來的那個聲音。

至此,布郎克斯法院自認有足夠的證據起訴布魯諾·赫普曼接受和使用贓款。但諾曼·西瓦可普上校則希望將赫普曼引渡回新澤西州受審,為此警方必須證明赫普曼涉嫌綁架殺害小林迪。可惜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任何證據把赫普曼與綁架案連在一起。赫普曼的律師已經從夢佳絲蒂公寓拿到了他在1932年3月1日的工作時間卡,證明在小林迪遭綁架那天,赫普曼確如他告訴警方的那樣,一直工作到下午5點。這是一個非常有力的不在現場的證據。

新澤西州自始至終參與了紐約警署偵破此案的一系列行動,包括追查贖金金圓券、逮捕、鑒認,和審訊赫普曼以及搜查赫普曼住所等。當新澤西州警探路易斯·波曼第二次到赫普曼家時,他認準閣樓地板的木料和綁匪留在林勃莊園的木梯上第16塊踏板相同,而且非常肯定地說地板上缺了一塊。這種說法的牽強附會和荒唐應該是一目了然的。試想,赫普曼本人是一個木匠,他若是想修只梯子,完全可以順手從隨便什麼地方找一塊料,何苦要拆自家的樓板呢?再說,綁匪對此案的策劃細心到連指紋都沒有留下,又怎麼可能留下這麼大個破綻?但當時警方的急於求成,輿論的一邊倒,再加上林勃上校的名聲和小林迪的悲慘結局,使公眾不去追究諸如此類的細節。人們只想儘快抓到一個不管什麼人替查理償命,哪怕是只替罪羊呢。當被告方律師要求查看閣樓時,警方一手遮天根本就不允許他們踏進赫普曼家門一步。

新澤西州警署的另一個「突破」是終於找到了一個「目擊者」。米拉德·懷特住在梭羅崗一間破房子里。綁架案發生後,警方和記者曾多次找他了解情況,他一直說他從沒在附近見到過一個生人,無論是案發的當日,或當夜,或前後幾天。米拉德·懷特在鄰居中的口碑不是特別好,他好吃懶做,「說謊話就和別人說真話一樣順溜」。事隔兩年,米拉德突然想起在小林迪被綁架前,他曾看見一個相貌與赫普曼相似的人開車經過。多年後有報道說,米拉德試圖向警方要錢,因為辦案人員曾許諾給他300美元讓他按照他們所吩咐的話出庭作證,但後來只給了他30美元。

有了這兩個證據和證人,新澤西州警署成功地把罪犯布魯諾·理查德·赫普曼引渡到了自己的領地。

新的證據證人還在繼續出現。同時,辦案人員開始走訪那些可能為赫普曼出庭作證的證人,多半是赫普曼的鄰居和熟人。結果是,除了赫普曼夫人安娜和少數幾位摯友,差不多所有其他的人都改變了證詞,或拒絕出庭。多年後,這些人聲稱他們曾遭到警方公開的恫嚇、威脅和連續不斷的騷擾。

在30年代的美國司法界,靠栽贓編織罪名的事時有發生,但像林勃-赫普曼案這樣公開作弊漏洞百出的實屬罕見。更離譜的是,新澤西州檢察長辦公室發出傳票,要求被告方律師將本案有關證據送去驗證,結果連同夢佳絲蒂公寓工作時間卡在內的30多件物證一起不翼而飛。據說此事令布魯諾·赫普曼的首席辯護律師愛德華·雷立十分沮喪,他就此認定這將是一場必輸的官司。

1935年1月2日,轟動一時盛況空前的「世紀審判」(The Tr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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