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陷阱 第24節

「好像是挺直挺圓乎的。」亞特·霍蘭中尉承認。

被告方傳喚攝影師約翰·羅森薩爾。他說就在兩天前的星期日下午,他應被告方律師們之邀,於2點30分左右到達賽德街1810號。到了那裡才知道,他們是想請他拍攝車庫牆角里的一支髒兮兮的撥火棍。

助理檢察長弗蕾達·勃萊克交叉提問:「你是否確知,如果把一件東西放進車庫裡,多長時間便會積滿灰塵?」

「不知道。」約翰·羅森薩爾回答。

當然,攝影師約翰·羅森薩爾不會是這方面的專家,事實上,被告方也很難找到這樣的專家。助理檢察長的問題其實是針對整個被告方的。

「你是否確知,多久會結上蜘蛛網?」弗蕾達·勃萊克繼續問。

「不知道。」

「你是否確知,車庫裡的小蟲子多久會死?」

「不知道。」

約翰·羅森薩爾是被告方的最後一個證人。

戴維·魯道夫曾在他的開場發言中向陪審團許諾說,被告方將傳喚若干彼得遜夫婦的朋友熟人,以證明這對夫妻相親相愛,情深意篤;將傳喚一些醫學專家,以證明卡瑟琳經常頭痛頭暈;將傳喚一些前海軍陸戰隊成員,以證明邁克·彼得遜曾經是一位足智多謀、英勇善戰的優秀指揮員。但是,所有這些證人都沒有出庭。

和他的開場發言一樣,戴維·魯道夫代表被告方的總結性發言也是從一段錄音開始——檢察長簡蒙·哈丁開場發言中談到兇器——撥火棍的那段話。

「這,便是我方關於本案十個疑點中的第一個,」戴維·魯道夫撳下錄音機上的「停止」鍵,開始說,「那支下落不明的作案工具並沒有下落不明,而且,也並沒有被作為作案工具。」

「第二,被告缺乏令人信服的作案動機。常識告訴我們,沒有哪個男人會無緣無故地謀殺他的妻子。」戴維指責公訴方是反其道而行之,先定罪名,再找證據。「一上來,他們準備指控邁克·彼得遜為謀財而殺妻,此計行不通了,便又冒出來一個『同性戀』事件……那可能成為殺人的動機嗎?那最多只會讓你們覺得:『哦,天哪!他是一個同性戀者,他的電腦里全是些烏七八糟的色情照片。真噁心!』

「疑點之三,卡瑟琳和邁克·彼得遜婚姻幸福,從來沒有過虐待和暴力的歷史。一般來說,一個男人虐待妻子不會從謀殺開始……

「疑點之四,邁克·彼得遜在案發之後所表現出的震驚和悲痛是相當真實的,當時的在場者無一不如此認為……

「疑點之五,卡瑟琳·彼得遜的頭部創傷與謀殺不符……沒有顱骨骨裂,加上沒有紅腫淤血,再加上沒有腦組織內傷,等於沒有人為的打擊。

「疑點之六,如果將一個人毒打致死,兇手不會讓受害者爬來爬去,弄得到處是血,再讓他在那兒躺個三四十分鐘,直至流盡最後一滴血……沒有人會那樣做。

「疑點之七,現場被嚴重污染、甚至變動,所以很難判斷警方從現場採集到的證據有哪些是可靠的,哪些是不可靠的……

「疑點之八,公訴方證人使用的許多方法毫無科學性可言。」戴維·魯道夫花了很長的篇幅抨擊杜安·笛維爾關於血液噴濺圖案的計算結果,然後說:「無須我多言,你們自己就能看出來,他搞的那一套是不是太邪乎,太過於牽強附會。

「疑點之九,在麗詩·拉特利的案子上……拉瑞·巴恩斯博士當時的結論是,拉特利夫人因跌下樓梯而死。……巴恩斯博士只是一名驗屍官,拉特利夫人跟他有什麼關係?這整個事件跟他又有什麼關係?如果他發現了什麼可疑之處,他有必要隱瞞嗎?不只是他,1985年那麼多的現場調查者誰都沒有看出任何可疑之處……那麼現在,公訴方到底又有什麼樣的證據,可以證明邁克·彼得遜和拉特利夫人之死有關?沒有。什麼也沒有。這一切唯一可以證明的只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戴維·魯道夫認為,公訴方將兩個風馬牛不相及的案子強扯到一起是十分荒謬的,「僅僅因為兩具屍體都在樓梯底下,那又怎麼樣?那他就成了樓梯殺手?系列樓梯殺手?

「你們中的大多數年長者可能還記得肯尼迪總統被刺案,還記得那一長串林肯與肯尼迪相似性的比較。林肯於1846年當選總統,肯尼迪於1946年當選眾議員……」

「我抗議,法官大人,」簡蒙·哈丁檢察長舉手打斷戴維的發言,「此事與本案無關。」

法官奧蘭多·胡德森要戴維·魯道夫跳過這一段,講他的下一點。

「疑點之十,辦案人員因為有了預定的框框……從12月9日開始,他們不是在查找和驗證『所有』的證據,他們只是在查找和驗證他們需要的證據。而一旦某證據不能證明他們理論,他們便視若無睹,置若罔聞。」

這位被告律師最後說:「我們懇請你們,在考慮了與本案相關的『所有』證據之後,送回一個能夠充分體現事實與公正的裁決——一個『無罪』的裁決。」

公訴方由助理檢察長弗蕾達·勃萊克首先致詞:

「恩愛夫妻們說這樣的話:『我,邁克,接受你,卡瑟琳,為我的合法妻子。同甘共苦,白頭偕老。我將愛你、撫慰你、尊重你、保護你。無論是幸福,還是痛苦,無論是富裕,還是貧窮,無論是健康,還是疾病,在我的全部生命里,我將擯棄一切,只奉你為我的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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