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之間 第11節

5月9日,諾曼底公園警署接到瑪莉·凱打來的911電話。當警察們趕到萊圖紐家時,看見瑪莉·凱高聳的腹部有一條4乘2英寸的傷痕。瑪莉·凱說那是她丈夫打的,但她堅持不許警方拘捕思蒂文。

同日晚些時候,瑪莉·凱聽見思蒂文又開車回來了,便出門在車道上截住他,告訴他警察剛來過。兩個人正爭執著,思蒂文突然猛踩油門,擦過瑪莉·凱身邊,將她帶倒在地,然後駕車揚長而去。一位鄰居把瑪莉·凱送進了醫院,大夫經檢查發現瑪莉·凱盆骨脫臼,左肩青腫,左腿及左肘擦傷。

過幾天,瑪莉·凱和思蒂文通電話時,思蒂文惡狠狠地說:「我恨不得殺了你和你肚子里的小黑鬼!」

瑪莉·凱的朋友們勸她不要和思蒂文計較:「他輸給了一個13歲的孩子,你讓他怎麼辦?」

思蒂文的表嫂凌丹·伽頓則警告他說:「你要是敢再動她一個指頭,下大獄的就是你了。」

1997年5月29日,瑪莉·凱足月產下一名重9磅10盎司、合44公斤的女嬰。她給這個黑頭髮黑皮膚的孩子起名奧迪璐·羅克蘭妮·伐拉奧。「奧迪璐」取自瑪莉·凱一位姑媽的名字,「羅克蘭妮」是薩摩亞語,意即「天國里的玫瑰」。孩子的父親威利·伐拉奧不顧法庭命令的約束,混雜在一大群薩摩亞親友中間,悄悄到醫院探視。

瑪莉·凱這邊就顯得比較冷清了,只有音樂教師貝絲·阿黛爾和從南加州專程趕來的美嫻·任那特。

7月,瑪莉·凱按照法庭的要求,開始了後來被她稱為「希特勒集中營式的」心理評估過程。參加評估的心理學家必須有公訴方的認可。他們逐一審查了瑪莉·凱迄今為止的全部歷史:兒時的經歷,當學生時的表現,她的家庭,以及最主要的,她的婚姻和她與學生們的關係。

每天回到家裡,瑪莉·凱就在電話上對著朋友們大發牢騷:「他們想方設法地要肢解我的大腦,讓我徹底崩潰。他們想一步一步地制服我,逼我就範。」

「他們不允許我有任何自由意志。如果我講的話不符合他們的要求,他們就轉彎抹角,不厭其煩,一遍又一遍,直到我『回答正確』為止。他們對我說:『你必須認識到你的腦子有病,而且病得不輕。』『你必須告訴你的孩子們你患有嚴重的戀童症。』」

「他們逼著我承認我和威利的關係是錯誤的,不道德的,但我不這樣認為。」

「他們事無巨細地盤查我,肆無忌憚地侮辱我。他們問遍了我幾十年來結交過的所有異性,以及我每一次做愛的所有細節。他們抓到一點小辮子就大做文章,任意發揮,無限上綱。」

「這些人不是在『幫助』我,而是在羅織我的罪名。」

「他們是我有生以來所見到過的最無禮、最冷酷、最沒人性的一群無恥之徒。」

「我情願坐牢,也不願再看見他們。」

但是不行,心理評估一旦開了頭,瑪莉·凱就得走完這段「地獄」的全過程。再說,這也是她和她的律師自己要求的。

到後來,對瑪莉·凱的「侮辱」更是發展到了公開的地步。「他們對我說:『如果你看見了任何一個孩子,哪怕只是一張孩子的相片,都必須向我們彙報。』」

一日,瑪莉·凱在候診室里等待的時候,一位婦女抱著孩子走進來。「他們告訴那位婦女馬上離開,因為我是一名『性侵犯罪犯』和『兒童性騷擾罪犯』,可能會傷害她的孩子。老天爺在上,她抱著的只是一個嬰兒!」

美嫻·任那特是聽瑪莉·凱發牢騷最多的人,她認為:「這些所謂的專家們從頭到尾都是在為公訴方收集證據。瑪莉·凱所說的一切也都只是在加重自己的罪孽。……他們讓瑪莉·凱在這些莫須有的罪名中越陷越深。」

1997年8月7日,瑪莉·凱休完產假後,即被關入肯恩地區監獄,和別的案犯們一起,在獄中等待自己的案子開庭。入獄前一天,她請人做了頭髮,接受了全國廣播公司電視專題節目《日界線》的採訪,又趕到西塔機場,趁前夫思蒂文帶著萊圖紐家的四個孩子從首都華盛頓特區回阿拉斯加,在西雅圖轉機的機會,匆匆與兒女們見上一面。瑪莉·凱此時已經意識到,在今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們都不會再見面了。晚上,瑪莉·凱如約將小女兒奧迪璐送到伐拉奧家,交給了孩子的祖母松娜。

電視台記者卡倫·俄麗麗報道說,在當時的肯恩地區監獄中,瑪莉·凱是所有犯人里受教育程度最高,言談舉止最有教養,也最漂亮的。「她看上去完全不像該進監獄的人,但她卻在監獄裡了。」

1997年11月14日,正如一位記者在報道中所說:「全世界都在注視著肯恩地區法官琳達·劉的法庭,注視著『瑪莉·凱瑟琳·萊圖紐強姦幼童案』的判決。」案子本身沒有什麼戲劇性可言,公訴方和被告方的律師們業已經過多次洽談達成了協議:瑪莉·凱承認「有罪」,服用專家們開給她的藥物至少6個月,以換取監禁180天,而非7年的判決。刑滿釋放後,瑪莉·凱將定期按時參加對「性侵犯罪犯」的治療和管教至少3年。

瑪莉·凱看上去依然秀麗、端莊、甜美,但卻是少有的蒼白和瘦弱。繼雙方律師和心理學專家們的發言後,瑪莉·凱站起來,照著一張預先寫好的稿子,開始了她向劉法官的懺悔。瑪莉·凱後來對一位朋友說,她的律師戴維·戈爾克事前告訴過她,發言時一定要顯得難過、懊悔,最好是痛心疾首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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