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機目標 第10節

理查德皺了皺眉頭:「誰說的?」

「英格倫。」

剎那間,理查德的臉色變成了死灰。他身子往後一仰,倒在椅背上,嘴唇動了動,卻連一個字也說不出來。警探遞過來一杯水,理查德一飲而盡:「我的上帝!他是那樣說的嗎?」

「是的。」

「混蛋!」

理查德要了一支煙。警探們看得出來,他的手抖得很厲害,很難準確地將香煙送到兩唇之間。半晌,理查德才說,他想見科羅檢察長,現在就見。

那時是5月31日,星期六,凌晨1點40分。

凌晨4點,科羅檢察長走進了另一個房間。同樣的問話在這裡卻進行得不太順利,納森·里奧普堅稱是史萬·英格倫搞錯了。「我當然記得請他修理車閘的事,但那絕對不是5月21日。」處方簽?處方簽又能證明什麼?

科羅檢察長說:「你還是從實招來吧,你的朋友已經都說了。」

納森笑道:「你當我就那麼傻,會相信這種騙小孩子的鬼話?再說,我有什麼可招的?」

羅伯特·科羅也笑了。他摘下厚如瓶底的深度近視眼鏡,掏出一張手帕仔細地擦拭,而後戴上,目光透過鏡片牢牢地盯住納森:「讓我來告訴你有什麼可招的。比如說,你們在租車公司租了另外一輛威利騎士,因為你的那輛太紅,太招眼兒。比如說,你們用偽造的名字在默爾遜飯店登記住宿。再比如說,你們將車停在茵葛塞路,坐等喬尼·樂文森獨自一人回家……你的朋友說了,整個案子都是你一手策劃的,勃比·范克斯也是你親手殺死的。」

納森·里奧普臉紅了,因為憤怒,因為絕望,也因為不知所措。他摁滅一支剛點的香煙,隨即又點燃了另一支。他一聲不吭地坐在那裡,聽著檢察長娓娓道出他和他的同案人曾拚命想要保守的秘密。

終於,納森·里奧普放棄了他最後的那道心理防線。他從凌晨4點20分開始交代,講了整整一個小時。

理查德·洛易說,至少兩個月之前,他們就著手準備這樁綁架謀殺案了。納森·里奧普說,不對,其實早在去年11月就已經開始策划了。不過兩個人的口供中有一點是共同的,這兩位「少年天才」打算聯手實施一樁令警方束手無策、永遠都不可能破案,而又將在社會上造成極大轟動的「完美犯罪」(PerfectCrime)。金錢並不是他們的目的,甚至殺人本身也不是他們的目的。贖金也好,人質也罷,都不過是部署在他們棋盤上的一顆小小的棋子。他們對待這次血腥行動的態度其實更像是在進行一場遊戲,或者用納森的話說,設計一套精確的化學實驗。僅只是那些夜深人靜之時,孤燈雙影之下的討論、爭執、籌劃、安排等等,就足以令他們眉飛色舞,興奮不已了。

納森和理查德遇到的第一個棘手的問題是,挑選誰來作為他們的受害者。經過若干討論,他們逐漸擬就了被害人的條件:家庭非常富有,有能力支付大筆的贖金;與他們相識,能夠輕而易舉地被誘入圈套。所以從一開始,他們就準備好了要撕票的,因為他們不可能留下一個能認出他們的活口。

他們曾經想過綁架他們的一位父親,後來之所以擯棄了這一方案,並非有礙於親情,而是考慮到案發之後,作為「受害者家屬」,自己有可能會被置於嚴密的監控之下,故而行動不便,無法繼續索取贖金。也由於同樣的原因,他們否決了綁架理查德9歲的小弟弟托米的計畫。

納森曾提到物色一個女孩,在滅口之前,先像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德國士兵強暴手無寸鐵的法國姑娘那樣姦汙她。可是理查德說不行,因為女孩子們被家人看管得比較嚴。

他們一度選中了狄克·拉貝爾,不過狄克的父親非常小氣,不一定肯拿出贖金來。他們又考慮過漢林·巴克曼,此人曾造謠說納森和理查德在搞同性戀,殺了他可以解氣。但是漢林人高馬大,只有一米七三的納森和剛剛一米八的理查德恐怕不是他的對手。

比較保險的做法,當然就是綁架一個小孩了。兩名案犯提出並深入地研究過不下十名候選人,鄂爾文·哈特曼,喬尼·樂文森等大富翁的子孫們都在此列。最後他們決定,暫不敲定綁架的對象,而是屆時見機行事。或者,用他們自己獨創的語言:「讓被害人自己挑選自己」,「看誰會在最後的一分鐘撞到我們的槍口上」。他們需要做的,只是預先確定作案的時間——5月21日下午,和地點——哈佛學校附近。到時候誰是更容易、更方便的目標,誰就是他們的人質。

「所以,」檢察長羅伯特·科羅問,「在你們以往的討論中,從來沒有提到過勃比·范克斯?」

「沒有,」納森答,「也沒有任何具體的目標。」

「你們是在什麼時候決定綁架勃比·范克斯的?」

「就在我們看見他的那一刻——一個完全隨機的選擇,一個純粹偶然的事件。」

如何獲取贖金是他們遇到的第二個難題。兩名案犯說,他們曾構思過不下幾十種方案,但各有各的美中不足之處。最後敲定的,是讓人質的父親在列車經過某一指定地點時,將裝有贖金的盒子從車上扔下來。

為此,納森和理查德曾在那年年初花了好幾個下午,沿著市外的鐵道線徒步選點,但後來還是決定在市內進行,以便於迅速隱身。他們看好的地點是位於城南74街的冠軍製造公司,一幢地處伊利諾伊中心鐵路路東的紅磚大廠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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