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龍之峻岭

天朝D版 轉自 StillFREE@泉川生徒會

越向前走霧變得越濃,彷彿要吞噬塔烏與琦亞的去路一樣。周圍明明沒有水分,卻像迷失在了沼地里。

一想到這些霧平時是像雲一樣被瞻望的,塔烏就陷入了不可思議的感覺。翻山越嶺的旅程,一向是這樣。

「——不如,我們回去吧?」

塔烏對來自身後琦亞的搭話感到厭煩,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次同樣的提問了。

「你這麼討厭的話,就自己一個人回去吧。」

「討、厭……嗯,確實是有點討厭。」

如此說著的琦亞,語調毫無感情色彩。沒有行走山路的疲憊樣子,也沒有對前方冒險的畏懼。與其說是討厭,更像是在購物的時候指責對方找錯零錢的口吻。

如果要喊累,首先該抱怨的肯定是塔烏而不是琦亞。與背著食物和裝備等行李的塔烏相比,琦亞就如同空手一樣。話雖如此,也不是說這樣的分工是不公平的。就這二人的團隊來說,塔烏的作用是發揮出鍛煉過的體力和耐力,而琦亞的苗條體型是不適合體力勞動的,他纖細的指尖能編織出火炎和閃電。但現在並不是琦亞表演得意的魔術的時候,比默默擔任勞役的塔烏還要早地抱怨勞累是不公平的。

再說,關於畏懼這個詞,毫不需要懷疑。與琦亞相熟已久的塔烏知道——琦亞對任何事情都不曾感到畏懼,即使是世界末日來臨。

「喂塔烏,就算你想要消滅的那條龍真的在這座山裡——」

琦亞就像師父教導不得要領的弟子一樣,不屈不饒地唱著反調。

「但那傢伙又沒有威脅到山腳的村莊,也沒有賞金。也沒有聽說過殺了它、取出內臟就能得到靈藥之類的傳言不是嗎?」

「對啊。所以也沒有競爭對手。現在只有我一個人在追殺這條龍,這就是機會。」

塔烏之所以決意要狩獵這條龍,只是因為非常偶然發現的腳印的尺寸。在琦亞鑒定這是龍的腳印為止,塔烏連這個是什麼動物的腳型都無從推敲。那真的是——太小了。

尚未親眼見過龍的實體的塔烏,從道聽途說的傳說和謠言中想像到的都是巨大身軀的怪物。但從這次發現的足跡的步幅推斷,龍的身長也就15英尺左右。這對塔烏來說就是「大型獵物」一樣非常現實的數字。再說他還在戰場上打倒過更加巨大的被稱為「象」的巨獸。

以防萬一,塔烏還詢問了博學多識的琦亞的意見,得到琦亞「也不是不可能」的回答。塔烏便立即下定決心,馬上就趕到最近的村莊配齊了裝備,然後再次踏入山林直至現在。

「——雖然當時我是有回答過類似『有可能』的話。」

到了現在,琦亞還是對自己那愚蠢的回答感到後悔。

「和你以前打倒過的象相比,龍可是危險得多的對手了。單憑體型來判斷能力是很愚蠢的哦。」

「但是,可以取勝吧,我和你兩個人的話。」

「……要問有沒有可能,只能說有希望吧。但危險性是另一回事了。你以前不是經常跟我說,要考慮風險和實際利益的均衡嗎。」

事實上,琦亞偶爾會做出一些連塔烏也難以理解的怪行而引起大騷動。對不諳世事、脫離常識的琦亞說教,簡直是塔烏的每日功課。

「我實在高興你還記得我的說教,琦亞……所以這次你就當是那些說教的應用篇了。如果只看眼前,這麼做也許是白費勁,但長遠來看,這便是與風險均衡的實際利益了。」

「嗯?什麼利益?」

一語道破便是——為了名聲。雖然用一句就能簡單說明,但琦亞能不能正確理解「名聲」這個概念呢?他能分辨出龍的足跡,能用沒有見過的野草做出藥膏,這類知識的儲量異常豐富,卻對世間的常規習俗一竅不通。

「比如說,上個月我們當商隊的護衛,還記得那時我們的報酬是多少嗎?」

「兩個人一共24扎夫。」

「沒錯。我們開價是一個人20扎夫,還價再還價後打了6折。」

「但是對比我們實際做的工作,這不是有賺了嗎?因為在那9天里,我們除了跟在運貨馬車的後面就什麼都沒有做過了。」

「是啊,無聊也要有個限度。只是兩輛運貨馬車,卻帶著8個護衛的商隊,一般山賊都不會輕易出手吧。」

就是這樣。塔烏改變語調繼續說道。

「如果在那一帶,我和你殺死了龍的流言被傳開了的話,情況會變成怎樣?你試想一下。我們會名聲大噪,變成『屠龍者塔烏和琦亞』。遇到我們的山賊就會怎麼樣?」

「……大概會有所警戒不敢出手吧。」

「沒錯。強盜也不是笨蛋,會選擇容易得手的獵物,不會去招惹難搞的對手。如此一來商隊的領頭也就不用胡亂地多雇6個人,開價100扎夫的高價也會簽約吧。就我們兩個。」

「……」

塔烏身後的琦亞覺得非常不可理解。

「……喂塔烏,假如山賊是一群有勇氣又有職業意識的勇者,完全不理會屠龍的傳言來襲擊我們呢?我和你2個人能保護好2輛運貨馬車嗎?少了6個人的話?」

「——哈啊?」

對於琦亞的奇思妙想,塔烏深深地嘆了一口氣。

「就是沒有勇氣和職業意識的傢伙才會當山賊吧!……不,就算是假設也不是沒有可能,像這樣不幸中的不幸,概率可以說是零。100次當中有99次都因為名聲,金錢便能滾滾而來。之後就注意不要搭上衰運,小心行事就可以了。」

「嗯……」

即使說明到這個地步,琦亞還是一副難以信服的表情。

「傳言那回事,真的那麼好利用嗎?不會有反效果?『憑2個人就能打倒的話,那條龍是有多弱啊』不會變成這樣?」

「這個時候就要憑三寸不爛之舌了。並不是要見證人看到我們跟龍的決鬥。」

事實上,塔烏為找到了「似乎兩個人就能打倒的小龍」而感到興奮。不管打倒的是多小的龍,龍就是龍。作為證據只要把遺骸的一部分拿回去就可以,之後的就隨你捏造了。比如從遺骸上切下來的尾巴多少有點窮酸相,只要主張說這是10條尾巴其中的1條,聽到的人也就只有相信了。反正能正確掌握龍的容姿的人本來就極其稀少。極端點說,只要有看上去不是一般生物的遺骸,也可以巧妙地說成是龍的一部分。

實際上塔烏在僱傭兵時代,曾經好幾次看到過吹噓自己殺了龍的同業者。的確這些傢伙們都拿著人們沒有見過的奇怪的角、牙、鱗片和骨頭等作為證據帶在身上。顯擺這些裝飾品的傢伙,在同部隊中無論獎勵還是待遇都相差懸殊。在戰鬥的時候雖然會引人注目,被當成目標,危險性也會增加,不過只要擁有與名聲相稱的本領便可。或擁有比名聲中更高的武功,敢於成為戰局中的焦點。只要有了屠龍的軼聞和證據的話,便有可能做到那個地步。

而且也不一定要把龍殺死,即使是只能把它的一隻角折下來也可。估計那些因屠龍而聞名的傢伙大多也是這樣做的。不管實際上你用的是多麼卑劣的詐騙手段,給屠龍者帶來的變化都是確實的。

「喂琦亞,你覺得我們和流浪狗的分別在哪?」

「嗯?」

「賺小小的日薪過日子,撐到有下個工作為止省吃儉用……這樣的生活,和翻找殘羹剩飯的流浪狗是沒有多大差別的。我們需要計畫。為了明天的計畫,能把我們和流浪狗區別開的計畫。」

「這計畫就是——你說的『傳言』?」

不能徹底理解的琦亞嘆著氣反問道。

「我搞不明白啊。我和你都只有一個名字就夠了,還想要有其它什麼稱呼?」

「是『眾所周知的稱呼』啊,是能傳到都市貴族和親王的耳朵里的名字。不到這樣出名為止,我們對那些山賊來說就像不存在一樣。」

「……」

背後傳來琦亞沉默的氣息,彷彿已看到了荒誕的結局一樣,走投無路、迷惘又寂寞的樣子。

與龍作對手需要有事先準備,這和與人類戰鬥時所的準備是不一樣的。

首先塔烏放棄了他的專業用具——盾、皮甲和這次完全沒有用處的頭盔。這些防具,是為了讓身上的道具保護人而設計的,但對龍這種預定之外的猛獸的爪子和利牙是否有效,完全不能保證。全身裝備的重型步兵,在面對圓木頭一樣的大象腿時,被踩得粉碎的光景塔烏也親眼看過。面對這類野獸時,絕對的前提就是不能處在對手的攻擊範圍內。如此考慮的話裝備的輕便度是最重要的,像防具那樣重的裝備還是乾脆不用的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