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杉磯市在美國的最西邊,但華盛頓特區則是位於東部。直線距離有三千六百公里以上,因此我們決定搭飛機前往了。
如果有深夜班機就直接搭,如果沒有就在機場附近過夜,搭隔天早上的班機──我們抱著這樣的打算,開凱迪拉克準備前往洛杉磯機場……但是從位於高丘上的小義大利往南洛杉磯俯望卻看到了成群的藍色警車燈,簡直就像什麼霓虹燈光一樣。
「是臨檢嗎?」
用塗有黑漆的傳統望遠鏡觀察狀況的風魔如此疑惑歪頭。
「那也太多了吧。」
GⅢ把車停下來後,從他的Vivienwood行李箱中拿出寬頻無線電接收器監聽警察的無線電通話。
沒過多久便聽到……
『……發自洛杉磯警局……日本人兄弟,equipped(配裝武器)……Code Five(通緝)……凱迪拉克Eldorado敞篷版,深紅色……S/V(嫌疑車輛)……了解……』
根本就是在講我們嘛。不過漏掉了風魔。
「該不會是在加油站的事情吧。畢竟那時打得很激烈。雖然我們主要是被開槍的那一邊啦。」
「老哥,你還~在過日本生活嗎?那種程度的槍戰,在美國每五秒就有一場啦。要說引人注目的,應該是老哥和陽菜在公園的表演吧?注意到我們的不是只有黑手黨而已。看來在MOTEL的那個竊聽──是FBI,連通緝令都發出來了。」
──連FBI都來啦。
「GⅢ,你一開始不是說FBI對我們沒有興趣嗎?」
「對。所以這下我反而搞懂了。他們不是討厭我們,而是討厭我們在做的事情。」
「搜尋老爸,是嗎?」
「沒錯。這代表不想讓o被人搜尋的傢伙不是只有黑手黨而已。」
以時機上來講確實是那樣。這應該是美國司法當局知道『有日本人在尋找o』之後迅速做出的行動。
美國政府不想讓老爸的事情受人調查的理由……靠我現在輕微爆發已經解除的腦袋推理不出來。而且現在更應該先思考的問題是……
「飛機怎麼辦?」
照這樣下去,我們就沒辦法到T夫人的地方了。
「已經沒轍了吧。只會在機場被抓啊。」
我聽到GⅢ這麼說,不禁陷入沉思。而風魔也問道「那麼請問要怎麼到華盛頓特區……」後……
「──就這樣開凱迪拉克過去吧。雖然要花上四十個小時就是了。」
GⅢ拍拍車子的儀錶如此回應。
雖然變得很麻煩,但也別無選擇啦。
走吧──開車橫越美國。
GⅢ靠著警察的無線通話避開洛城市警,首先成功從洛杉磯脫逃到市區外了。然而美國還有比市警管轄區域更廣的州警,因此不能掉以輕心。然後能夠對這些警察機關頤指氣使,自己也能無視於其他警察的管轄地盤恣意行動的──就是美國警察機構的高級菁英們,聯邦調查局FBI。
來到洛杉磯市東南方的安那翰市郊區後,我們進入了一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市。
就在我為了這段長途旅行把糧食、雜貨、彈藥等等東西裝入購物籃的時候……
「既然FBI已經行動,行動電話也很不保險啊。這個也買吧。」
GⅢ說著,把裝有手機的盒子放進風魔在推的購物車中。是預付型手機。因為不需要登記身分的關係經常被拿來惡用,在日本已經沒有了……不過在美國還能買到。價格非常便宜,只要三十九美元。雖然能買到子彈也很誇張,不過能在超市買到手機對於日本人來說也是一種文化衝擊啊。
買完東西回到超市的停車場後,我立刻開通手機──利用在成田機場給過茉斬的暗號表,透過我日本的手機將新的手機號碼寄給她。
接著預付手機便馬上收到通話,是茉斬的號碼。於是我接了起來。
『──喂?小笨蛋,你知不知道?一大清早被郵件通知聲吵醒,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喔。』
「抱歉,我這邊還是深夜啊。呃~茉斬,你還沒有殺掉任何人吧?」
『劈頭先問的就是那種事情嗎?你叫我不準殺人我就沒殺啦。』
「我們接下來要去華盛頓特區。因為似乎遭到通緝的關係,會開車過去。預定四十個小時後抵達。你說你要往北邊去對吧……現在在哪裡?」
『我現在在加拿大。多倫多。』
「喂,你是來觀光旅行的嗎?我們這邊查到了線索,要過去東邊。你差不多跟我們會合吧。」
『什麼線索?』
「就是,呃~……那個,關於我老爸的、怎麼說……似乎是情婦的女性的情報。對方就在華盛頓特區的郊外。」
我有點吞吞吐吐如此說道後……
『……』
嗯?茉斬不講話了。是在想什麼事情嗎?
過了一段時間,她才總算開口:
『──我不跟你們會合。我現在不可以殺人對吧?』
「那跟這有什麼關係啦?話說你為什麼跑到加拿大去了?是掌握到什麼情報嗎?如果你只是去逛街吃楓糖點心,小心我揍你。給我好好合作啊。」
『我現在心情很不好。要掛斷了。』
──啊!她居然掛電話了。
那傢伙到底在搞什麼啦……真的是個無法團隊行動的女人。
雖然她應該確實有在行動,但還是老樣子一點都不想跟我分享情報。
總不會是只讓我們努力調查,自己卻在釣鮭魚之類的吧?如果真是那樣,我就把戒指做成釣鉤,到品川的釣場釣鯉魚啰。給我記住。
離開安那翰後我們開上十五號公路,再轉到朝東行的四十號公路。接著就是在廣大的美國荒野上不斷直行的道路了。
路上完全沒有路燈,取而代之的是滿天繁星微微照亮黎明前的莫哈韋沙漠。在呈現一直線延伸的四十號公路前方,可以看到將死寂山脈(Dead Mountains)的山稜線分割成黑暗與靛藍的太陽光漸漸升起。
「我們沿路會經過一座一座的城鎮,就像在日本搭火車那樣一站一站過去。美國的地方都市就有點像是車子的車站。我們路上就在那些城鎮補給跟休息,但要是太過悠哉就會被FBI發現,所以沒辦法住宿過夜。好在我們有三個人,就輪流補眠,替換駕駛。陽菜你先睡。」
GⅢ讓凱迪拉克保持在約時速一百二十公里,不斷行駛。
道路上雖然有砂礫或枯枝等等,但對於車重超過兩噸的凱迪拉克來說,那種東西就跟輾過灰塵或紙張一樣不受影響。
遇上長途駕駛,美國車坐起來就相當舒適。一如我最初對這輛車的印象,簡直有如坐在一艘大船上航行。或許美國車的設計理念本來就是以行駛在廣大的美國大陸為前提吧。
只是現在……我放眼望去別說是城鎮了,連一戶人家都沒看到。在這狀況下,我們的生死都只能靠這輛車啦。我想到這種事而不禁在內心冒著冷汗,然後就在我們從加州進入亞利桑那州的時候──
「……Damm(該死),有夠纏人的……」
「話說那看起來應該是從洛杉磯就在跟蹤我們了吧。」
GⅢ透過後照鏡,我則是靠轉頭,兩人都隔著在后座打坐睡覺的風魔看向車後方。
──這台凱迪拉克的後方遠處,有一台吉普車追著我們。
雖然距離還有一公里以上,但畢竟是一直線的道路,所以我們都看得到。
我擅自把風魔的望遠鏡拿來一看,那台在朝陽照耀下的車子是吉普Wrangler的警車。不愧是美國,連吉普車的警車都有。車身隨著道路起伏而改變角度,讓我可以看到引擎蓋上印有加州警察的徽章……
「即使跨了州還是照追不誤啊。要是在日本,縣警可是不會去隔壁縣的地盤亂搞的喔?」
「──應該是FBI。」
哎呀,我想也是。真受不了。
我靠著放大倍率不太好用的望遠鏡勉強確認了一下吉普車內……在駕駛座跟副駕駛座各坐了一名穿州警制服的女性。兩人都是銀髮褐皮膚,相像得讓人懷疑是複製的程度──是同卵雙胞胎。
或許姊妹感情很好吧,連髮型都一樣剪成短髮鮑伯頭。明明朝著朝陽駕駛,卻沒有戴墨鏡。有胸,相當雄偉。真讓人討厭。
「那台吉普到十五號公路為止都還隱藏得很好,不過從進入四十號公路的分岔點就感覺故意讓我們看到車影了。」
「也就是確定我們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