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2)

海岩:潘小偉終於同意與你們合作了,我想,面對紀春雷的死,他不應該無動於衷了。可我想問問,他願意合作的這種表示,對推進整個案情的進展,有沒有具體價值呢?

呂月月:當然有。在遊樂園事件發生的第二天,潘小偉在亞洲大酒店客房內撥通了香港他哥哥的手持電話,當然這是在事先徵得我們同意的情況下打的。自從他住進亞洲大酒店904房以後,我們一直對他房間的電話進行了監聽。他的這個電話的內容我們也同樣收錄下來。哥倆兒是用廣東話交談的,當天我們看到了翻譯成普通話的監聽記錄。我記得他們大致說了這樣一些內容:

先是潘小偉問:「大哥,你那裡講話方便不方便?」

潘大偉說:「沒事的,你講吧。」

潘小偉說:「我現在已經被這邊的警察保護了,我打電話警察知道的。大哥你和馮世民在搞些什麼,他們好辣,兩次要殺我!」

潘大偉問馮世民這混蛋又怎麼搞了,潘小偉就把遊樂園的事情簡單講了講,「他們在港華中心酒店已經搞我一次了,現在又搞。爹不在了,我是死是活你們管不管?」

潘大偉說了許多安慰的話,然後問:「大陸警察想要怎麼樣?」

潘小偉直言不諱:「他們說可以保護我,但是要你把那把小提琴拿出來,那琴有沒有在你手裡?」

潘大偉半天沒吭聲,一會兒他問:「你是怎樣和他們講的?」

潘小偉說:「我講你會交的,我替你保證了,說你會交的。」

潘大偉又遲疑了一會兒,說:「小提琴沒在我手裡呀。」但潘小偉馬上抬高了聲音:

「大哥!你有沒有搞錯!你要琴沒用的!你不交,一九九七年後你在香港怎麼做生意!你不交,大陸要扣我做人質的!」

潘大偉這下才說:「好啦好啦,我想一想啦,你莫急呀。」

最後他們約定晚上十點鐘再通話,潘大偉對弟弟說希望晚上能和大陸警方的負責人直接談一下。潘小偉說沒問題的。潘大偉又囑咐弟弟保重,莫急,他說我會想辦法救你的。

電話就打完了。

從交談的口氣上看,哥兒倆感情還行。

當天晚上,處長和伍隊長一起到了亞洲大酒店,他們此時的臉色,至少開始陰轉多雲了。紀春雷的死使案情在二十四小時之內突然進展,不但基本確定了小提琴的下落,而且竟然可以和潘氏家族的「大哥大」潘大偉直接通話,這對小提琴的追回,應當說有了一線曙光。

臨去亞大的時候,伍隊長叫上了我,他說月月你跟我們一起去,潘小偉如果情緒不好,你可以做做工作,他現在比較願意聽你的。於是我就跟上他們在晚上九點半鐘到了亞大潘小偉的房間。約定是晚上十點鐘由潘大偉把電話打進來,但十點鐘過了沒有電話來,我們怕總機出毛病,問了一下總機剛才有沒有這房間的電話,總機說沒有。我們就繼續等。

等到大約十點半鐘,電話來了,果然是潘大偉本人,我們這邊由伍隊長來談,潘小偉在客房衛生間的串機電話上一起參加交談,伍隊長的北京話和潘大偉的半廣東半國語發生溝通障礙時,就由潘小偉翻譯一下。他們談了大約十五分鐘左右,談的什麼我聽不大明白。掛斷電話以後,處長隊長就匆匆和潘小偉道晚安,我們三人就出來了。

晚上十一點半鐘,我們敲開了萬副局長的家門。

萬副局長沒有睡,正在家裡等我們。局長的老伴已經穿了睡衣,給我們三個人端了幾杯茶水,就默默地回到自己卧室里去了。萬副局長把客廳的門也緊緊關上,然後問處長要了根煙,才開口問:

「說吧,怎樣個情況?」

處長看隊長,隊長說:「電話通過了,是潘大偉本人打來的。他同意交琴。」

隊長的這句話一說出口,我心裡不禁忽地一熱,轉臉看看萬副局長和處長,很奇怪,竟是無動於衷。

萬副局長冷冷地抽著煙,問:「什麼條件?」

隊長說:「第一,要保障他弟弟潘小偉的安全和自由。」

萬副局長點了一下頭。

隊長接著說:「第二,要按他提出的方法交這把琴。」

萬副局長問:「他提了什麼方法?」

隊長說:「潘大偉今天下午已經和馮世民通了電話,提出由他的弟弟潘小偉代表潘氏家族出面,以這把納格希尼小提琴作為禮物,向天龍幫求和。潘大偉說,馮世民已經接受了潘家的和解條件。他們約定在這個月二十五號晚上九點鐘,在本市美高夜總會,由潘小偉與馮世民會面,當場送交這把小提琴。潘大偉這個交琴方案的中心意思就是,必須是在潘家將小提琴送交天龍幫以後,我們才可以採取行動,收回這份國寶。」

處長說:「這意思很明白,可以理解。」

局長摸著下巴,懷疑地問:「馮世民,肯來嗎?」

隊長說:「據潘大偉說,馮世民每年五六月間都要到北京來一趟,主要目的是去潭柘寺許願,他一直相信潭柘寺里有釋迦牟尼的真身。這次順便以勝利者的身份接受潘家的求和,也算一舉兩得。」

處長說:「我倒是搞不懂,既然馮世民已經大駕勞動,潘大偉為何反而不能出頭露面?」

隊長說:「潘大偉講,上次與天龍幫火併之後,為了安全起見,他對外一直詐稱有傷,並且放風出去說義大利小提琴已不在香港。所以他不出面,於情理是比較順的。」

處長問隊長:「我聽你在電話里問為什麼要選擇美高夜總會作為和談與交琴的地點,他怎麼解釋,選這個地方有什麼講究嗎?」

隊長說:「潘大偉講,這是馮世民指定的地點。美高大廈好像有馮世民公司的股份,設在美高大廈三層的美高夜總會是由港商承包經營的。承包商在香港也是搞娛樂業的,一直受天龍幫的保護,連美高夜總會的內部裝修也是包給馮世民手下的一個建築公司做的。馮世民既是美高大廈的一個股東老闆,美高夜總會也算得上是他的地盤。」

局長慢慢把煙在煙缸里按滅,又慢慢地、一下一下地把煙頭碾碎,好半天才問:

「馮世民入境之後,我們採取什麼樣的行動為好,你們和香港警方協調過嗎?」

處長答:「這事以前和國際刑警中國中心局請示過。據中心局說,馮世民和潘大偉一樣,目前香港警方都沒有收集到足夠能證明他們本人犯罪的合法證據,所以一旦馮世民入境,港警大概不會請求我們對他採取什麼行動。但中心局的意見,只要這把小提琴一回到中國境內,不管馮世民解釋為是自己買的還是接受什麼人的饋贈,作為失蹤的國寶,我們都可以依法收回。」

萬副局長站起來,在煙熏霧繚的屋裡踱了兩圈,打開陽台的門,站在陽台上看這個剛剛睡去的城市,周圍的樓群很少有亮著的窗戶了。五月的夜晚確實乍暖還寒,風還是有點賊,處長提醒說,萬副局長小心別著涼,萬副局長沒應聲。隊長低頭掏煙,還沒點著,萬副局長進屋了,看看處長,又看看隊長,隊長拿煙的手難以察覺地微微抖個不停。他看著局長那張猶豫的臉,輕聲說:

「局長,恐怕這是唯一的機會了。」

萬副局長站在陽台的門前,長出了一口氣,說:「好,那就先這樣辦吧,按潘大偉的要求,先讓他們雙方交接這把提琴。交接完以後,你們要立即控制馮世民,然後依法收回這件國寶。你們要注意,要絕對保證不能讓馮世民失控,他一旦溜走,是完全有可能從海路把這把琴再偷渡出去的。」

伍隊長本來說話辦事一向留有餘地,不輕易許願的,此時也只能立軍令狀似的站起來,表態:「放心吧,他絕對跑不了。」

處長也說:「我們精心設計,精心組織,精心準備。」

萬副局長點點頭,「那就這樣吧,但願這個案子能像你們算計的那樣順利。」

萬副局長一錘定音,這個方案就算這樣定了。但從他的神態口氣上,對這個方案能否那麼順利那麼有把握,似是有所保留。

海岩:既然不放心,為什麼又同意這個方案呢?

呂月月:這個案子拖了這麼長時間,除此也沒有更好的進展方向了,而且局長可能考慮小提琴的交接是在中國境內,無論是真是假對我們都不會有什麼損失。所以就姑且走一步看一步吧。

海岩:有棗沒棗打一竿子。

呂月月:對。

海岩:後來結果怎麼樣?

呂月月:從萬副局長家出來都已經快凌晨兩點鐘了。方案通過了,處長和隊長都覺得總算向前走出了這一步,都有辦成了一件大事似的那種輕鬆,但後面的路是不是順,他們也心中無數,而且這個方案的許多細節,還需要費時費心安排策劃,所以兩個人的臉上,又都帶著無盡的倦意。

我們上了汽車,誰也沒再談這個案子。我開車,他們二位在後面默默無話,不知是在打盹還是在想心事。我分頭把他們送回家,然後自己開車回單位睡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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