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heroine

噩夢是溫柔的,我經常做噩夢,每次夢境的內容都大體相似。

比如說,夢境中的我有一個重要的人,一個同齡的女孩子。自我弄丟了她起,夢就開始了。

我去追尋她。明明她剛才還在那裡,緊握著我的手,在我的身邊微笑。卻在我移開視線,鬆開手的空檔,她的身姿如同霧氣一般煙消雲散。

她究竟去往何方?

我向身旁的人詢問。你知道「 」嗎?(那個名字我自己也聽不清)她是我非常重要的人。於是有人答到,我不知道什麼「 」。你在說誰啊?你怎麼會有什麼重要的人呢?說什麼弄丟了,那種女孩子從最開始就不存在不是嗎?

不可能,剛才她確實在這裡的。我反駁到。但是不久之後,我發現自己已經不記得女孩的名字了。不光是名字。她的長相,她的聲音,怎樣握著她的手,一個也想不起來了。

我只有一種感覺:自己正在失去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不久之後,就連這種感覺也被剝奪了輪廓,從手指的縫隙中掉落。一瞬的空白之後,一切都消失殆盡,唯有喪失感殘留。

也有相反的情況。有時是老家,有時是學校的教室。我被周圍的人用懷疑的目光盯著。他們異口同聲地說到,這傢伙是誰,為什麼在這裡?我急著想要自報姓名,卻說不出話來。我想不起來自己的名字。花了好長時間絞盡腦汁擠出來的,是如同我自己都不認識的他人的名字一般的迴響。他們也說不認識那種人。

就在那時,有人在我耳邊低語道。「 」,你是個不存在的人喲。就像你母親用「angle」得到的三個女孩一樣,你也不過是某人由記憶改變在腦內衍生出的義者罷了。

一切都失去了根據。失去了落腳點的我,向下方的深淵無止境地墜落下去。

不管裝出多麼不在乎的樣子,被母親連同記憶一起拋棄的過去,也會一直在我的心中留下陰影吧。

從噩夢中醒來的時候,現實則成為了一個相對較好的地方。與那邊的世界相比,這邊的世界還是存在著救贖的。噩夢以安全地形式折磨著我,使我有了現實給自己帶來恩惠的錯覺(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分鐘)。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噩夢是溫柔的。

真正令我感到畏懼的是幸福的夢。它奪走了現實的全部價值。當夢境被染上鮮艷的色彩時,現實中也會被拿走等量的顏料。夢醒時,我被告知了人生的灰色。無比強烈地認識到自己從未擁有幸福。夢中的幸福甚至連錯覺都算不上,是與在這裡的我完全無關的幸福。

也有很罕見的情況。在幸福的夢中,有時能自己察覺到這是個夢。每當這個時候,我就閉上眼睛捂住耳朵,祈禱能儘早回到現實中來。如果有那個意願的話,我作為夢之國的國王,或許可以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但我不會那麼做。在這個夢中世界中越是美好的回憶,在那個現實世界裡就越是悲慘,這份痛楚我深有體會。

不知何時,在噩夢中丟失了的女孩子出現在了隔壁,從正面目不轉睛地盯著我。「為什麼要那樣做?」她歪著頭,「明明只要你懷抱期望,我就可以給予你想要的全部。」即使閉上眼睛賭住耳朵,也能清晰地感知到那身姿與聲音。因為在夢裡是可以閉著眼睛看東西,閉著耳朵聽聲音的。

因為我是現實世界的住民。我不出聲地答到。為了在那邊生存下去,我必須儘可能多的留下顏料。可不能在你這裡浪費啊。

她悲傷地笑了。光是描繪這個笑顏,就已經消耗了我大量的顏料。然後夢醒時,眼前的世界的色彩相比沉睡之前要褪去了很多。夢中女孩的聲音一直縈繞在我的耳邊——只要你懷抱期望,我就可以給予你想要的全部。

因此我害怕著幸福的夢。我害怕二十歲的夏天飄落下來的夏凪燈花這一幸福的夢。把自己關在懷疑和卑屈的外殼裡,只想著如何保護自己。對方的情況,我一點也沒察覺到。

這一生存方式,導致我往後一生都在持續為度過這個夏天的方式而感到後悔。為什麼不相信她的話呢?為什麼不能坦誠的面對自己的心情呢?為什麼不待她更溫柔一點呢?

她每晚都在獨自一人哭泣。

她所伸出的手,既是救贖的手,也是尋求救贖的手。

人們說,過去的事懊悔也沒有用。悲嘆自己曾失去的也無濟於事,忘掉吧!但是我覺得這是對過去或失物缺乏禮貌的態度。對於曾經那將要露出溫柔的微笑所帶來的幸福預感,讓人覺得是過河拆橋般的行為。

*

「的確,你做的很好。」

次日晨,我對一臉理所當然進入我房間看電視的燈花說到。

她一臉睏倦的神情扭了歪頭。

「在說什麼?」

既然昨晚拚命地呼喊著燈花名字的醜態已經暴露給了她,也就沒有在她面前虛張聲勢的意義了。所以我決定實話實說。

「就是說你的演技實在高明。充分體現了我的潛在願望。就算知道義憶和〈履曆書〉的內容,但是能夠如此完美地表現出來,真是了不起的才能啊。讓我有了真有夏凪燈花這個女孩實際存在的錯覺。」

「對吧,對吧。」

她像是很高興地點了好幾次頭,接著說到,

「因為練習過很多次了嘛。」

說出了不得了的事情。

看起來也不像是睡迷糊而說漏了嘴。

「你承認都是謊言嗎?」我詢問到。

「唔嗯,說了好多次,我是千尋君的青梅竹馬喲。不過……」她把手貼在唇邊,思考了一會,然後豎起一根食指,「對了,你知道北風與太陽的故事嗎?」

這點程度我還是知道的。「然後呢?」

「乾脆,就當我真的在說謊,千尋也比較好辦吧。也就是說,我是個說謊了的騙子,千尋為了知道那個謊言的意義,出於無奈才和我交往的。儘管我知道自己的謊言被看穿,但為了完成計畫,還是繼續表演著露餡的演技。如果是這種果斷的關係,你會安心地在我身邊的吧?」

「什麼鬼。」

「給不坦率的千尋君向我撒嬌的借口喲。」

我對此嗤之以鼻。「笨蛋嗎?」

並不是笨蛋。從結論上來說,她的方針的轉換是最正確的。得到了「我並不是被她騙了,而是為了看穿謊言而陪著她演戲」這一借口的我,很簡單地就被攻陷了,令人發笑。

需要的是免罪符。不再扮演純真無邪的青梅竹馬,而是更進一步作為一個欺詐師,夏凪燈花輕而易舉地突破了我的心理防線。就像是一直說謊而失去信任的牧羊少年利用自我論述的悖論讓村民相信狼的襲擊一樣。

回想起來,這也是我為了解除桐本希美的警戒而使用的策略。要讓懷疑說謊的人安心,與其主張「自己是個誠實的人」,不如乾脆展露自己沒有害處的謊言比較好。這與硬要寫上廉價商品無關緊要的缺點使買家信服是同樣的手段。

「你瞧,這身打扮,像個青梅竹馬的樣子吧?」

她翻著露出肩膀的純白連衣裙的下擺說到。那身姿,讓人聯想到居住在我們心的原風景中的向日葵少女(譯註:仆たちの心の原風景に息づく向日葵ひまわりの少女)。

「要討好千尋君這種不成熟,有防衛精神的人,一般用這種樸素的服裝和親切的言行來解除警戒心是個不錯的選擇。」

「說的好過分啊。」

「但是千尋君,實際上喜歡這種吧?」

「啊,喜歡。」

我不情願地承認了。在如此熟悉我內心的人面前逞強也是白搭。

「可愛嗎?」

「可愛。」我敷衍地重複到。

「心動嗎?」

「心動了。」機械地重複。

「但是,無法變得坦率?」

「是的。」

明明不用忍耐的,燈花露出了挑釁的微笑。

她會錯意了。我並不是在忍耐。眼前的夏凪燈花的確很有魅力,但也同時可以看到七歲的夏凪燈花和九歲的夏凪燈花以及十五歲夏凪燈花的身影重疊在一起。那個視感(vision)與二十歲的夏凪燈花不完全同步,時不時的會發生類似時滯一樣的東西從她的體內部分地露出臉來。看到這一點,應該說是把她作為情慾的對象來認知是相當不合適呢,或者說是感覺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呢。

對我們來說並不都是壞事。隨著夏凪燈花謊言的形式化,我們的交流變得順利起來,可以省去繁瑣的手續,直接切入核心。

「我遺忘了過去的一部分,但是看起來還沒有準備好的樣子,所以不能告訴我實情。」我引用了半個月前她的發言,「是這種設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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