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我的時間,就停在那一天了啊。」

長谷川如此道來。

第一次採訪時,他滿面愁容。

「從事件發生起,日期就再也沒有變化。日曆一頁頁撕下,腰痛一天天惡化,可不論過了多少年月,時間都徹底停滯。事情簡直像是今天剛剛發生。」

長谷川是一起少年犯罪案的被害者,準確來講是被害者的遺屬,但他的生活也同樣遭到了破壞,「被害者」這一稱呼恰如其分。

安藤時而想起他的話。

時間停在那一天。

無論過了多久,內心的傷口都無法癒合。有人說時間能風化一切感情,但前提是問題以能夠接受的方式得到了解決。如果事件以不合理的形式收場,當事人就不會輕易接受結局,哪怕時間流逝,也只會徒增焦躁與空虛。

在少年犯罪的現場,安藤常能遇到這樣的被害者。

為了儘可能推動他們的時間向前,自己才會以記者的身份行動吧。

「多虧了安藤先生,我的時間稍稍前進了一點。」

聽到這句話時,自他認識長谷川已經過了半年。

「我啊,總算是開始接受了。無論警察還是家庭法院[注]都沒有告訴我加害者有多麼過分。」

(譯註:家庭法院,日本下級法院的之一,對家庭相關的案件進行審判及調停。)

長谷川帶著紅腫的眼睛低頭道謝。

安藤只是說:「請您抬起頭吧。」

「進行少年審判時,好像是把這件事看作少年間吵架來處理的。」

安藤試著轉換話題。聞此,長谷川嘆了口氣。

「可按您的採訪來看,其實是單方面的暴行吧?現場除了我兒子外還有五個少年。五對一根本不能叫吵架,單純是我兒子被人叫去然後遭到欺凌。結果供述記錄上寫得簡直像我兒子有錯一樣,就是說檢察官根本就沒有調查吧?」

安藤點點頭。

當時,加害者的年齡是十三歲。違法者未滿十四歲,即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檢察機關才無法插手吧。

奪走長谷川兒子生命的少年,被送進了少年院[注]。

(譯註:日本收容失足少年,實施矯正教育的主要機構。)

以十三歲的年齡來看,這已經是最重的處罰了。然而,被害者恐怕無法接受。

「您打算進行民事訴訟嗎?」

聽到安藤詢問,長谷川用力點頭。

「當然。雖然錢不是一切,但我還是希望儘可能讓對方多賠些錢。」

「我會儘可能協助你的。我可以講述沒有見報的內容,還認識幾個可能願意作證的人。」

「為我做這麼多好嗎?您應該很忙吧。」

「我是記者嘛。」

安藤向他伸出手。

「為了令郎能夠安息,一起加油吧。」

長谷川握著安藤的手不停搖晃,臉上寫著欣喜。

他眼角眯起皺紋,笑容比半年前更加開朗。

與長谷川告別後,安藤環視會場。演講已經結束,但還有很多人留下來,互相熟識的參加者正在報告近況。

能容納約兩百人的樓層正面,掛著一張垂簾。

「少年犯罪被害者集會」。

在這裡進行的是被害者遺屬的演講,還有專家對近年少年犯罪的現狀、以及與此相關的少年法進行說明的報告。

該集會每兩個月舉行一次,安藤也會儘可能到場。

「安藤先生,好久不見了。」

背後傳來有力的聲音。

回頭看去,一名高大的男性正站在面前,身著得體的深黑色西裝。

「比津老師。」安藤低頭致意。「久疏問候了。」

「老師就免了吧,我聽著不自在。」

高大的男人苦笑道。

比津修二,隸屬於法務委員會[注],是執政黨中持續活躍的年輕眾議院議員。他外表威嚴可敬,數年前進入政界時引起了話題。對少年犯罪問題的態度屬於激進派,不時發表過激的言論也會招來非難,但他應對質疑時的身影帶著銳氣。安藤對他的印象是,他絕非尸位素餐的一員。

(譯註:法務委員會,日本眾議院與參議院分別設立的常務委員會之一。)

安藤是在這一集會上認識比津的。

對方似乎也是抽空出席。

「上個月《周刊Real》上刊登的紀實是出自安藤先生之手吧?內容深入到加害者長大成人後的生活,真是相當值得一讀。」

他對安藤所寫的紀實及切入點的讚賞看來並非恭維。

那篇紀實沒有署名。若非仔細閱讀,很難發現作者個人的特質。

「比津先生,法律的修正案有什麼進展嗎?」

「還沒有。您也知道吧,關於降低少年法適用年齡的討論正在穩步進行,但律師和矯正教育的人非常抵觸。」

他指的是以民法修正為起點的討論。不只是選舉權和民法,少年法的適用年齡也有從「未滿二十歲」改為「未滿十八歲」的傾向。

這一討論會得出怎樣的結論呢?安藤自己也無法準確預測。

「哎,反對派的主張我也能理解。」比津露出苦笑。「根據少年法,即便是對於成年人的不會被起訴的情況,原則上也要在家庭法院進行審理。一旦降低適用年齡,就有放任失足少年的可能。雖然我我贊成降低,但不可否認,對於十八、十九歲的修改還有太多需要討論的內容。」

「對於是否要對十八歲以上的加害者少年從嚴處罰,討論好像也還會繼續下去啊。」

修改少年法要花很多時間,這一點早有共識。

「也就是說,要對未滿十八歲的罪犯加重判罰力度,還要等很久?」

比津表示同意。「沒錯,少年法短期內不會再進行修訂吧。」

法律一旦被修改,在確認到修正內容帶來的影響之前,議員和官僚便會對下次修正持猶豫態度。以十八歲以上的少年為對象修改法律要花數年,確認效果再花上數年,在那之後才會開始討論加重對未滿十八歲少年的判罰力度,這還要數年。想進一步修改法律,明顯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比津嘆了口氣。

「國民本來是對未滿十八歲相關的法律存在意見。如果是十八歲以上,依照現行法律也能判處死刑。問題在於,根據國際法的要求,對未滿十八歲的失足少年不得施加極刑,那該如何審判?」

說得沒錯啊。安藤點頭同意。

雖然這麼說容易引起誤解,但只要加害者年滿十八歲就可以判處死刑。如果沒有,那不是因為少年法,而是法院的死刑標準。

或許是因為帶著怒氣,比津抬高了音量繼續說明。

「未成年人只要不是性質惡劣的犯罪,就只會在少年法庭平和地進行非公開審理,連前科都不會留下。新聞報道不會用實名,就算判處長期送入少年院,原則上也不超過兩年,基本上半年到一年就能回歸社會。未滿十八歲無法執行死刑,本來夠判無期的情況也能減到有期,更別提未滿十四歲的了,犯了天大的錯,連定罪都定不了。」

比津不滿地罵道。

「不得不說說處分力度太輕了。」

安藤想起剛才長谷川的表情——他那充滿苦澀與鬱悶的眼睛。

「是啊。」他應和道。「目前的法律還遠不能讓所有被害者接受——這就是現狀吧。」

少年法曾在二零一四年有過一次修正。雖然內容趨向嚴懲,但仍不足以讓被害者接受。

安藤想起了少年法中的幾項條文。

第五十一條:「對於未滿十八歲犯罪的,應當判處死刑時,判無期徒刑。」第二十二條:「審判必須以誠懇的態度為宗旨,在溫和的氣氛中進行,同時督促失足少年對自己的行為進行反省……審判不公開進行。」。還有第六十一條:「報紙及媒體等不得刊登。」

會出現批評的聲音,就是因為這些條文吧。反對國家寬容地保護失足少年的意見不容小窺。

此外,以被少年法保護的兇惡犯罪者為題材的小說不在少數,這也證明了有很多人都對此感到憤慨。

當然,安藤也對現行的少年法持懷疑態度。

比津像演說一樣總結:

「安藤先生,我認為如今,國民們是時候面對少年犯罪的問題了。我們一個是記者,一個是政治家,彼此立場不同,不過還是一起努力吧。」

聽這話就知道你很會討好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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