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栞子的書架 二人物語 厄休拉·勒古恩

厄休拉·勒古恩

1929年——。美國作家。取得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在思考了成為作家的各種方法過後,回到了最初感興趣的SF上,於1969年發表的『黑暗的左手』廣為人知。被稱作SF界的女王有著的「西方的善之魔女」名號。也作為奇幻作家活躍有著『地海傳說』等作品。

第1章 我的自我介紹

期待成為籃球的主力,或是得到名聲愛情和財富這樣成功的故事的讀者,我想對於這個故事應該不會有興趣的吧。

剛到六月,想要聽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嗎——。

在這半年之間,就算是想要自始至終的聽發生了什麼,坦白的說我做不到——。

但是,有什麼,我覺得是從頭到尾了的。

雖然這確實,那個的正體是什麼,如何看透,對於以後的我的一生也並不是非常必要的。

類似於獎狀的東西,到現在為止,我一次也沒拿到過。

小的時候非常喜歡觸身式橄欖球。

橄欖球的戰略性非常有趣。

但是因為年紀只是個小鬼,可以說有一點很致命就是速度不夠。

但取而代之的是,逃跑的方法,我可謂是非常的擅長。

高中的運動部可謂全是規則,強隊是那些,制服怎麼樣之類的嘈雜雖然不合我的興趣,但在學校里關於運動的話題非常多。

運動自己來做的話很有趣。

但是,別人來做成為話題來看什麼的,毫無意義。

不管怎麼樣,在這本書里關於運動的故事不怎麼會出現是確實的。

曾經,把自己的聲音灌進磁帶里聽,現在,用打字機。

雖然一開始是想要寫在筆記本上的,但重讀了幾頁後,感覺太過死板,非常拘謹,於是就放棄了。

聲音,用自然的語氣就這麼說出來。試著用這種方法來做了。

那麼,這個的結果究竟如何呢——

我的名字是歐文·托馬斯·格里菲斯。

十一月就滿十七歲了。

身高是五英尺七英寸。

比起年齡身高還要低些。

到了四十五歲,果然,還是會說同樣的話,身高很低,嘛,沉默的接受也是沒辦法的。

在十二三歲的時候,但是那,討厭的忍耐不了。

在同級生之中顯眼的小鬼頭。

話又說回來,一到十五歲,就蹭蹭的長了起來。

僅僅八個月,就長了有六英寸。

明白那時的心情。

就像是在遭受割竹之刑死掉,兩個膝蓋在顫抖。

長高之後看,就像是巨人似的。

不,該說是和以前的還是小鬼時候的我相比吧——。

所以,已經不會再長了,知道了這之後,姑且先安心了。

現在的體型是有點小的標準型。

眼睛是灰色的,但並不是非常渾濁的灰色。

頭髮很濃密。

因為是捲髮,所以打算剪短,但還是長長了,亂蓬蓬的很蓬鬆,突出在頭四周。

每天早上,都以發梳為武器,與這個亂蓬蓬的頭髮進行戰鬥,但敗北的肯定是我這邊就是了。

但是,實際上,這樣的頭髮好像相當受歡迎的樣子。

頭髮,是能主張自己意志的東西。

但是,這本書並不是關於頭髮的故事。

在曾經剃過光頭的一年裡,我常常是年級中最小的。

當然,在家裡也是一樣。

我是父母所生的獨生子,所以是理所當然的了。

好像是腦袋相當好使的奇怪的小孩子。

所以,我比一般人要早進入小學。

以後,比起年齡來我都是優異的小孩子。

到了四十五歲,果然,也許比起年齡來還會是優異的人吧。

這一點,對這個故事有關係。

一個聰明的,奇怪的小孩子的故事——

然後就有了這本書。

到六年級的時候,非常的,將一切不放在眼裡。

因為是非常善於學習的孩子,所以誰也看不上。

而且,當事人完全沒把這當回事所以不是什麼問題。

老師那邊大體上都是很親切的。

因為是享受教授我這樣的學生的吧。

有過分寬容我的老師。

雖然經常讀些課外書什麼的,但卻會誇獎我在讀有趣的書。

相反的,對於這樣的孩子也有老師將其視為眼中釘。

但是,這樣的老師大體上,都在指導小流氓,對於十分擅長數學和語文的我來說也連說些諷刺的話的閑暇都沒有——。

而且,還有其他兩三個人像我一樣,很能幹的孩子在——。

雖然大部分都是女孩子——。

不,並不是和我一樣的。

還有比我更加優秀的人。

這些人以前為班裡寫劇,被老師拜託製作名單。

雖然有人說小孩子是殘酷的,但其實並非這樣,連大人的腳跟都摸不到。

也就是說小孩子都是笨蛋。

不管是聰明的還是笨笨的小孩子都會毫不在乎的幹些蠢事,會把想到的事情立刻脫口而出。

說不由心的話這樣的智慧小孩子還沒有。

小孩子變成大人,一般來說都是意識到在這個世上自己的獨自一人這件事的時候,然後才有了這智慧。

意識到自己只是孤獨的一個人的時候,小孩子們會怎麼做呢?

基本上都會陷入恐慌的狀態。

然後朝著與「一個人」相反的「大眾」一溜煙兒的跑過去,開始熱衷於製造團體。

哎呀,像上面社團,團隊,什麼什麼會之類的,都不顧一切的去做。

突然之間,大家都開始穿起一樣的衣服來了。

為了讓自己成為透明人。

為了讓自己的身影消失。

就比如說給牛仔褲打補丁。

這個補丁的打法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打的不對,就會變得顯眼。

顯眼是不能允許的。

「顯眼」?

在哪裡顯眼了?

當然是在同伴之中了,在其他人,在大家裡。

大家一起就好。

人數多的話就安全了。

我,並不是我。

我是,運動選手。

我是,受歡迎的男生。

我是,我的朋友的朋友。

我是,本田摩托產生的,黑色皮革的突起。

我是,一號。

我是,無數青少年中的一個。

你看不到我。

我很安全。

我們很安全。

如果,你一個人站在那裡,發現了我們。

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通過的話,我們會很高興的覺得運氣很好。

如果感覺運氣差的話,會用石頭砸你哦!

你說為什麼要用石頭砸?

那是因為你,這個穿著在奇怪地方打著補丁的牛仔褲的傢伙在,所以會注意也是當然的啊——。

因為這傢伙的原因,我們果然,還是孤獨的一個人。

因為會讓我們回想到誰也不是安全的這件事。

我也會這麼做。

拼盡一切的做。

讓人感動的努力。

現在,回想起來都感覺想吐。

我的牛仔褲的打補丁的方法,和皮爾·艾伯羅特是一模一樣的。

因為皮爾·艾伯羅特的做法,不管是什麼時候都是絕對正確的。

不管是棒球比賽還是什麼的,都能成為話題。

還有在寫學校的新聞編輯。

成為編輯的成員的話,還是很簡單的。

但是,我這麼努力結果卻什麼也做不到。

為什麼,我也不明白。

也許是內向的人會有奇妙的味道也說不定。

這問道,對於社交性的人類來說是臭不可聞的吧。

當然其中也有把「自己」當做完全不正常的孩子在。

這樣的孩子已經完全和團體同化了。

但是,基本上的小孩子們,只是,在做樣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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