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另一名惡魔 後記

聽說在日本的刑事法庭中,由檢方提出的證據實際上稱作「甲一號證據」或「甲五號證據」,由辯護方提出的證據則叫「乙〇號證據」。每次聽到這些名詞,我都感到很奇怪。

為什麼不直接叫檢方證據和辯護方證據就好呢?突然聽到「乙三號證據」,誰知道是哪邊提出的證據啦……

延續這個話題,嫌犯遭警方逮捕後,會先被留置在警察局兩天,之後會在二十四小時內由檢察官進行偵訊,一旦獲得法院許可,最多可以拘留嫌犯長達二十天。審判若是有罪,便拘押入獄。

留置、拘留、拘押,這些詞難道就不能稍微改一下嗎……?

開始寫起法庭小說後,我常常這麼想。聽說陪審團制度啟用後,這些專門術語和手續已逐年簡化,但我還是時常跟不上他們的用語。

換個話題,本書曾數度提到司法交易。這是二〇一六年制定的法令,新聞說會從二〇一八年開始啟用。在本系列的舞台設定中,司法交易已經啟用,但有一點我必須補充說明。經過各式各樣的討論後,現行日本的司法交易規定「所犯的罪不得交易」。

換句話說,持有毒品的人被捕之後,可以提出「我願意說出藏匿槍枝的地點,請幫我減刑」的交易,但本書和其他外國連續劇里常見的「我老實認罪,請幫我減刑」這種司法交易,並未獲得認可。本系列於二〇一六年初在日本出版,不過我是從好幾年前開始寫的,內容可能與現行法令不符,關於這點,還請大家以寬容的心看待虛構的小說。我好像每次都在說一樣的事……

好啦,不論書籍賣不賣座,「不法辯護人」系列都預定三集完結。

如果您已經讀完本集,應該知道這樣安排的原因。要是還有下一集,內容將會和從前完全不同,變成本多選擇以毒攻毒──為了實行自己的正義不惜利用阿武隈的奮鬥記,我甚至想把書名改成《兩名不法辯護人》。

對了,我想各位都察覺到之前書腰上的宣傳文字,沒錯,就是「大型跨媒體企畫進行中」這行字。可惜現階段我還無法透露更多細節,畢竟是大型企畫,難免變數較多。我至今都和大型跨媒體企畫無緣,現在也還沒什麼真實感受,甚至懷疑這個企畫可能胎死腹中,不過既然都公開了,或許可以期待吧?希望各位能持續鎖定後續消息。

或許這樣一來書名便無法說換就換,但不管下一集是叫《不法辯護人4》還是《兩名不法辯護人》,還請期待更多本多的奮鬥記喔。

那麼,誠心期待能在某處與您重逢。

師走トオル

@SiwasuTo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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