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偵探千金揭發我的心? 後記

接下來就進入謝辭。

老讀者們,久違了;新讀者們,幸會。我是岬かつみ。

《怪盜同盟!2偵探千金揭發我的心?》終於順利出版問世。

這部作品並不是改寫我自己在業餘時代的投稿,而是我首度以作家身分,從頭開始創作的作品。希望您會喜歡。

這部作品能夠在店頭上架陳列,都是拜Fantasia編輯部的各位,以及願意打開第一集來閱讀的讀者們之賜。感謝各位!

接下來……

有件事情我必須要在這裡先提,那就是這次的《怪盜同盟!》第二集,其實透露了江戶川亂步作品《黃金怪面客》的部分情節。

若您是考慮將在近期之內閱讀《黃金怪面容》的讀者,請您合上這本書!趕快合上!

不過我在這裡也要透露一下:《黃金怪面容》的犯人是亞森·羅蘋。

由江戶川亂步所創作的這個代表日本的名偵采——明智小五郎的故事當中,究竟為什麼會出現法國大文豪莫里斯·盧布朗筆下的怪盜紳士羅蘋呢?答案很簡單——因為江戶川亂步未經許可,擅自用了這個角色。

當然不單只是因為江戶川亂步是個連「*NO MORE電影小偷」都要退避三舍的大膽勇者,更因為當時對於著作權的意識還相當薄弱。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被盜用角色的莫里斯,盧布朗也未經許可,就讓阿瑟·柯南·道爾筆下的夏洛克·福爾摩斯出現在自己的作品當中。(編註:日本在電影開演前播放的禁止竊錄倡導影片角色。)

舉世聞名的名偵探福爾摩斯,人氣銳不可擋,在世界各國都有許多作家以福爾摩斯為主角,發表了商業作品,而盧布朗就是其中之一。他在《遲來的夏洛克·福爾摩斯》當中,讓前輩福爾摩斯以羅蘋的對手之姿出現——不過,後來這篇作品在收錄進單行本,以及後來推出系列作品時,都因為諸多緣故,而將福爾摩斯這個角色的名字改成了哀樂客·休梅斯。

在羅蘋走紅之後,這次換成了江戶川亂步使出和盧布朗相同的手法,讓羅蘋前輩以對手的身分,出現在明智小五郎的故事當中。事情的來龍去脈就是這樣。

黃金怪面客亞森·羅蘋的角色內涵,其實與原著的亞森·羅蘋截然不同。作品很自然地鋪陳出黃金怪面客認為「白人以外的人都不是人,所以就算殺死日本人,也不違背羅蘋的作風!哇哈哈哈哈!去死吧!」的情節。亂步真了不起,就連二次創作都自嘆弗如。而他筆下的羅蘋,最後在故事當中被明智打得落花流水。只能說亂步真了不起,就連「老子超強」這種設定都自嘆弗如。

所以亞森小姐也否認「黃金怪面容」=「羅蘋」的說法。不過話說回來,盧布朗自己也讓福爾摩斯成了殺人犯,所以沒有資格責備亂步。不過夏莉小姐當然也否認「休梅斯」=「福爾摩斯」的說法。

也正因為羅蘋和福爾摩斯之間有這樣的因緣,《黃金怪面容》這個大膽狂妄的故事,被打造成了一部具有亂步式幽默和諷刺的作品。前述的「白人以外……」等內容,其實是江戶川亂步根據羅蘋系列的《虎牙》某段情節,寫出來挖苦盧布朗的。亂步真的很了不起。

就是這樣。雖然我這段開場白長得不得了,但日本最具代表性的名偵探——明智小五郎,這次也蓄勢待發,在《怪盜同盟!》當中登場。就像前面提過的,這是出於「既然羅蘋和福爾摩斯都來了,那當然少不了明智吧」的選角。

在日本娛樂圈當中,第一代明智小五郎堪稱是動漫人物文化的基礎。即使是讀到後記的開頭部分,心想「我才沒有機會去讀什麼《黃金怪面容》咧」的讀者們,希望您也會對他有興趣。

我其實還想再談談出現在故事情節當中的宗三左文字、天下五劍和黃色小鴨,但再這樣下去,後記會變得更沒完沒了,故謹在此割愛。不過,當我在夏季撰寫這部第二集時,我壓根沒想到黃色小鴨竟然會在去年底再度造訪大阪呢!簡直就是個從虛構里走出來的現實。

差不多達到指定的頁數了,所以接下來我想道幾句謝辭。

首先還是要感謝負責提供插畫的れい亞老師。

真的很感謝您。雖然我目前只看到設計底稿,但這次的插畫也精美絕倫,我深信這次一定也會呈現出不遜於上次的漂亮封面。因此,謹先藉這個機會,向您致上我的謝意。

接著還是要感謝我的好搭檔——責任編輯A。

從大綱發想階段就得到您給的許多寶貴建議,所以這次的故事情節才能成形。「既然是羅蘋就少不了犯案預告信啊!」果然是句金玉良言。由衷地感謝您。

接下來,當然還是要感謝Fantasia編輯部的各位、富士見書房及KADOKAWA股份公司的各位、校稿和業務同仁,還有書店的各位,謝謝,感謝各位的關照。

莫里斯·盧布朗大師、阿瑟,柯南·道爾大師、江戶川亂步大師,以及其他諸位先進大師、各位真有其人的偉大大盜們,這次也非常感謝各位的協助。

而最重要的,是要向願意翻開本書的各位讀者,獻上我悠遠綿長的感謝。

二〇一五年元旦岬かつみ

插畫後記:

感謝您翻閱這本書~!越來越熱鬧、提心弔膽、緊張刺激的第2集呢~!

我很喜歡麥克羅夫特,所以其實還想再多畫一些……!

那就後會有期啰……!

拜拜、再見~!

名偵探名鑒5

詹姆士·龐德

作者:伊恩·弗萊明

像小偷般地潛入各地、像偵探般地搜索——兼具這兩個魅力,堪稱世界上最危險的工作,就是間諜。

說到間諜,就不能不提到這個男人。代號「007」,擁有殺人執照的 英國秘密情報員—一詹姆士·龐德隆重登場啰!

他的代號,是00部門當中第七位幹員的意思。關於這個代號的讀法,

在「Double O Seven」派和「Zero Zero Seven」派之間展開了激烈的交峰。

在電影中大家所熟悉的那位宛如超人的龐德,在原著小說當中是很低調呢!在書中他的角色設定是個愛玩車、好女色的單身主義者,還渾身都是生活習慣病。

於1953年發表的《皇家夜總會》(o Royale),是「007」系列值得紀念的首部作品。

然而,據說當時這部小說並不暢銷,隨時都有可能草草腰斬。

可是呢,由於第35任美國總統約翰·肯尼迪,將《俄羅斯之愛》 (From Russia" With Love)列入他的最愛書籍列表,007系列的人氣便扶搖直上。

後來每一部系列作品都搬上了大銀幕,至今還是大受歡迎呢!

最後詹姆士·龐德的名號;才得以紅遍全世界。世事難料,誰知道什麼因緣會成一件事走紅的契機呢?

順帶一提,儘管英國官方長期以來都否認有秘密情報部的存在,當過去隸屬於M16、貨真價實的情報員,在卸下間諜身分之後,將事實公諸於世了喔! 而這個人物,竟然就是007系列的作者伊恩·弗萊明呢!

名偵探名鑒6

暗夜偵探

作者:鮑伯·肯恩

有偵探出現的,可不只有小說而已喔!

美國引以為傲的DC漫畫界黑暗英雄、據說罪犯光是聽到他的別號就會全身發顫的,就是那位傳說中的「暗夜偵探」啰!

啊?你說你不知道他是誰?

又來了、又來了,這個玩笑未免也開得太大了吧?他不是還有很多知名的別號嗎?像是「黑暗騎士」、「尖耳朵」、「世界頂尖偵探」……不過,最有名的莫過於「蝙蝠俠」了吧?因為諸多原因,我就不用英文念出他的這個名號了喔,啊呵呵呵!

身穿帶有螞蝠設計的特殊套裝,伴隨著蝙蝠探照燈出現的他,運用拳腳功夫、偵探技術和秘密武器,徹底把在街頭肆虐的惡棍打得落花流水。

而他的真實身分被層層謎團包圍,世人對他一無所悉。

不過就我的觀察,認為他是個「心靈受創、遊手好閒的富豪」。而從這個分析看來,可以推理得知暗夜偵探應該就是「韋恩企業」的最大股東一一—布魯斯·韋恩了吧。

他在1939年出刊的(Detective ics)雜誌第27期當中首度登場。

順帶一提,我最推薦的作品是1987年出刊的創刊50周年念特刊一一第572期。

一個由螞蝠俠和頭戴獵鹿帽、叼著太煙斗的瀟洒偵探共同演演繹的事喔!

呵呵,看看名鑒當中介紹福爾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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