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六、矢神耀

──我從以前就喜歡櫻花色,削鉛筆機的集屑盒裡,總是充滿像櫻花花瓣的粉紅色屑片。

我從小就立志要就讀位於小山丘的小山美,當時我打算不管住在哪裡,只要考上大學,就搬到學校附近一個人生活。

因為諸多原因,我沒有上高中。十八歲的夏天,我一邊打工一邊考取高中同等學歷認證,然後去美大類的補習班補習,同時去認識的雕刻家的工作室幫忙,隔年二月考大學。冬天進入尾聲時,我順利考上大學,便在大學附近租了一間附有廚房的小公寓。然後今年春天,我正式展開獨居的大學生活。

不習慣煮飯和做家事費了我許多心力,但每天都充滿新鮮事,讓我興奮不已。不論是學校的課業,還是在家的生活──都像是在填補不存在的高中時期那段空白一樣,每天都過得很刺激,我的眼神肯定有如天真無邪的少年般閃閃發光吧。

尤其是大學生活,因為是自己選擇的專門領域,能學習相關的知識技巧令人感到非常充實。我從小就接觸畫畫,能從頭從基礎學習素描、色彩、設計等相關專門技術,我真心感到十分慶幸,而漸漸學會這些技能的真實感,也令我內心雀躍不已。

很久沒有當學生,也讓我感到很新鮮,而光陰似箭,飛快流逝。

時間來到五月,季節是初夏。

當正門的櫻花完全凋謝,我也慢慢習慣大學生活時,我收到了一封信。

「要號召全班同學一起挖出來太麻煩了,就照班級通訊錄的順序傳下去吧。」

我是在放完黃金周假期時收到那個信封,它混在老家寄給我的包裹里,好像是在一個月前寄到老家的。會知道我現在老家的住址,代表至少是我這幾年所認識的人,但我一開始卻想不起來寄件人是誰。

守屋時子。

片刻之後,我的腦海里浮現出一個顫抖著雙手,彎腰駝背拿著電鋸的少女。

啊啊!是體驗營認識的!

我想起了她,卻不明白她為什麼要寄信給我。我疑惑地拆開信封后,裡面滾出一枝蠟筆,我不禁瞪大了雙眼。

一枝用得很短的鈷藍色舊蠟筆。

我還以為弄丟了。去年秋天,我去熟識的工作室主辦的電鋸藝術體驗營幫忙,那天在回家路上不經意地把手插進口袋時,卻感受不到平常應有的觸感。

我心急如焚,因為那是我和她唯一且最後的連繫。只要我拿著它,就有「理由」非還不可,可是弄丟的話,我便失去與她碰面的藉口。我之所以沒有寄還給她,大概也是這個原因。

「原來是她拿走的啊……」

我輕聲低喃,因為太過安心而起了雞皮疙瘩。

不能說是她拿走,應該說是她幫我保管。那麼這封信應該是寫關於這件事的吧──我原本是這麼認為,但看來好像不是。接在蠟筆之後從信封中掉出來的,是一個更小的信封與一張紙(通訊錄),還有一張寫著注意事項與「要號召全班同學一起挖出來太麻煩了,就照班級通訊錄的順序傳下去吧」字句,感覺挺費事的紙片。

請嚴守下述規則:

•只拿自己的,不看別人的(保護隱私)。

•不對他人的時光膠囊惡作劇(高中生不幼稚)。

•看完後,寄給通訊錄上的下一個人(身為同學的義務)。

讀到這裡,我大概掌握了情況。

這是時光膠囊。

明明是十幾年前的事了,我卻意外地記得一清二楚。

雖然我讀小山丘小學只有小學一年級短短几個月,但那段時期確實製作了時光膠囊,寫信給十年後的自己。我也大概記得我信里寫了什麼,應該說,我忘不了製作時光膠囊那段時期同時發生的某件事,導致那時的事我記得一清二楚。

我想打開信來看,卻突然覺得不太對勁。信封特別厚……?我拆開信封后,裡面除了信箋,還裝了另一個信封,我越來越覺得像是在打開俄羅斯娃娃了。

這是什麼?

那當然不是我自己放進去的。也就是說,是有人後來放進去的……?信封上沒有寫名字,我翻過信封,看見背面封住開口所貼的貼紙後,身體僵住了。

那是一張不知是貓咪還是狸貓,老實說不怎麼可愛的卡通貼紙。

我認識一個喜歡這種貼紙,喜歡到甚至會貼在書包上的女孩。

──有件事一直令我後悔不已。

小學一年級的第一學期,我在小山丘第六小學度過,那所學校在小山美附近。我只就讀整整一個學期,那段期間,我跟一個女生交情很好。

若是硬要用美大生會形容的語彙來說,那女生有著一頭烏黑的頭髮,以及如白瓷般美麗的肌膚,簡單來說,就像洋娃娃一樣。座號是一號,初春當時的座位是按照點名順序坐的,所以她本來不會跟座號最後一號的我有所交集,但由於我從當時視力便很差,必須換到教室前方,於是我便坐到她前面的座位。

我們一開始的交集是櫻花。

不對,直到最後都是櫻花。

喜歡鉛筆的我,和喜歡蠟筆的她,我們互相交換畫筆,不厭其煩地畫著櫻花。即使春天過去,櫻花凋謝,櫻花樹長出新芽,我們的眼中依然看得見綻放在枝椏前端的粉紅色花朵,以及後方鮮艷的鈷藍色天空。

相對於神經質地只在空白筆記本正中央有限空間中寫生的我,她是個畫圖自由奔放的少女。我因為視力不佳,無法將眼前的世界如實描繪出來,而她握住我的鉛筆時,卻在空白筆記本上揮灑自如。我只在空白筆記本的中央繪畫,她則是大面積地使用紙面,自由自在地使用,有時甚至會超出紙面畫到書桌上。世界在她的眼中似乎閃閃發光。

我們肩並肩畫著呈現對比的圖畫,卻依然持續畫著相同的東西。交換彼此的櫻花色色鉛筆以及鈷藍色蠟筆,不停畫著櫻花和天空。

……不知道她之後過得如何?

曾經是個怎樣的國中生?

曾經是個怎樣的高中生?

現在又成為怎樣的大學生呢?

──有件事一直令我後悔不已。

那年夏天,我和她吵架,沒有和好就分開了,沒有把向她借的鈷藍色蠟筆還給她。

父親經常調職。

離開小山丘第六小學後,我輾轉讀了三所小學才畢業,國中則是兩所。我在第二所學校遭到霸凌,因此輟學。

與她道別失敗一事似乎在我心裡種下陰霾,假如和別人建立好交情後,又得像那樣分別的話──無論過程再怎麼快樂,最後還是得帶來那種痛苦的話,不如一開始就別成為好朋友。

道別不是件容易的事,又令人難受。小學一年級夏天的陰影,嚴重影響了我之後與人交往的觀點。

從小學二年級以後,我便不交朋友,不斷避免與人接觸,只是默默地在空白筆記本上畫圖。我原本並非沉默寡言的個性,所以刻意壓抑後,表現出來的都是尖酸刻薄的態度,周圍的人立刻敬我而遠之──儘管那原本就是我期望的。

無論去哪間學校都讓老師擔心,無論去哪間學校都遭人白眼。我畫的畫,缺少櫻花色,不久後,甚至漸漸不使用其他顏色。

上了國中,我終於正式成為同學霸凌的對象。內向寡言,喜歡畫黑白畫,又戴著眼鏡的轉學生,再怎麼掩飾看起來都不像是社交型的人物。同學一開始是抱著捉弄的心態──不久後則是含有明確的惡意對待我。保持距離很好,因為我希望別人不要理我;但霸凌肯定是與人相處的一種方式,姑且不論怎麼霸凌,過程中都勢必會與人產生「交集」。

我當然討厭被霸凌,但真要說的話,我更討厭與人產生交集。

當時的我,病態地拒絕與人產生交集,固執地催眠自己不能與人產生交集,無論是以什麼樣的形式──更別說是霸凌這種負面的交集了。

之後自己會成為繭居族,就某種意義而言可說是必然的。為了不與人產生交集,最簡潔快速的方式就是將自己與外界隔離。

我原本打算留級,或是配合父親調職而轉學。

──不過,閉不出戶就像是鑽洞一樣,會越鑽越深。

過了一年,我不再拿起鉛筆畫畫。

過了兩年,何只是窩在房內,我甚至躺在床上幾乎一動也不動。

然後,到了第三年,我終於鑽到了洞底。照理說,那年春天我應該是高一生,而我終於領悟到自己快變成活死人。

也許我一直在期待洞底會有什麼吧。

然而,那裡什麼也沒有,只是漆黑一片。排除所有交集,一直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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