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不,我完全沒有印象 後記

大家好。呃,一個人住,就會被問到:「我猜你都只吃自己喜歡吃的東西對不對?」、「你都沒吃蔬菜對不對?」這類問題。

不不不不不……

人都會吃自己愛吃的東西吧!

成天吃討厭的東西過日子的人才少啦!

退一百步好了,「你都只吃自己喜歡吃的東西吧?」這種論調還可以接受!

為什麼要斷言我喜歡的東西就是蔬菜以外啊!

我愛吃蔬菜耶!

我可是令人聞風喪膽的蔬菜男耶!

我都在吃自己愛吃的東西啦!吃的凈是沙拉!

我在常去的館子,都是優先點白飯,然後是沙拉和魚。肉類當中最喜歡的是雞肉,接著是豬肉,最後才是牛肉。

而且牛肉算是我格外討厭的類別。

比如肋眼、沙朗、五花這種富含油脂的肉,我最討厭了。

嘆就嘆在漫畫家或其他作者請客,基本上都是吃烤肉。

最近我已經變得只和熟人一起去喝酒了。

假如是菲力或內臟或橫膈肉倒還比較好。

跟烤肉相比,我更愛吃漢堡。

牛井要是點標準份量,我也吃不完。

吃的「王道」是什麼?思考這一點時,我做出了以下的結論:

那應該是「從小吃到大的東西」。

對我來說,牛井的王道是要和親子井一樣淋上蛋汁。

為什麼牛井店都不淋蛋汁?這讓我十分不解。

我吃東西都走在有偏差的「王道」上,所以喜好才會和別人不一樣吧。

去年我搬到了荻窪,現在最常去的館子叫「內臟阿吉」。

聊到「那是什麼樣的店?」時,我總會這樣回答:

「這個嘛~假如問老闆『有什麼推薦的?』,他肯定會推薦魚類菜色,不過那是一家內臟火鍋特別好吃的店。」

為什麼要推薦魚啦!你這家店不是叫「內臟阿吉」嗎!推薦內臟給客人嘛!

我最喜歡老闆那種矛盾的調調。

據說他們的材料是從京都直接運達,店裡每天都有當日現撈的魚鮮。

所以要是點生魚片綜合拼盤,每天都會有不同的魚,盤裡要是出現了一般必備的鮪魚或鮭魚生魚片,反而算是稀奇的。

因此,老闆才會對客人推薦魚鮮,結果那裡最好吃的卻是「燒烤內臟」跟「阿吉沙拉」。

而且,到店裡的客人還是會點「內臟火鍋」。

內臟阿吉就是這樣的一間館子。

另外,他們還有可愛的店員小姐——咳咳咳咳咳。

雖然我也推薦魚鮮,不過以那家店的「王道」來說,「燒烤內臟」是最棒的。

好,注意!以上都是為這篇後記鋪的梗喔!

這種事如果沒有先交代清楚,我總覺得沒人能看懂,所以就先開誠布公。

這次的主題是「冒險」。

好!注意!這個主題之後也會運用到喔!

我想說的意思就是:別用外表下判斷。

店名叫內臟阿吉,老闆也未必會推薦內臟類的菜色。

一個人住,不代表就不會吃蔬菜。

那麼,請順便聽我提一件事情。

說到用外表下判斷,前陣子我去了麥當勞喔,麥當勞。

當時,我記得店裡辦了所有容量薯條均一價特惠活動,而我點了雙層吉士漢堡和中包薯條。

結果,等東西一送來——

「點大麥克的客人,您的餐點好了~」

我遲疑了一瞬。

因為櫃檯就只有我一個客人。

我沒有點大麥克啦————!

「呃……我……我點的是雙層……吉士漢堡耶。」

「啊——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這是您點的雙層吉士漢堡和大包薯條~」

「呃……嗯,謝謝。」

搞什麼嘛!因為外表嗎!是看外表對吧!你從外表判斷我會點大麥克和大包薯條對不對!

根本弄錯我點的東西了嘛!

就算點雙層吉士漢堡,也已經跟豬一樣會吃了好不好!

等等,誰是豬啦!我是喜歡魚更勝於豬的木村。

——就這樣,偶爾來寫一下「大家好,我是○○的木村」。

——偶爾我也想來一段將○○部分寫得較長的後記,就付諸實行了。

這次是久久出一本的短篇集。

短篇連載終於結束了,再來也只剩一次了吧。唉呀唉呀。

志在當作家的人應該會懂,寫作最有趣的部分是埋下伏筆;最痛苦的部分則是將故事收尾。

想當輕小說作家或漫畫家而開始創作故事的人非常多,不過能將故事收尾的人其實很少。

寫短篇,就必須在每一回重複那樣的步驟。

有能力將故事收尾的人,會讓我相當尊敬。

比如在《殭屍》第一集中,春奈會有褐色頭髮又取日本名字,是因為她是混血兒;出現在醫院的大藍鯨其實是要找京子——構思這些環節時是最有趣的。

而現在我做的已經不是埋設伏筆,而是將伏筆收攏的作業了。

本來要在第七集亮相的惡魔男爵女兒,下一集能不能讓她出場?

我沒想到故事能延續這麼久,伏筆也拖得越來越長,儘管可能都沒有人記得,那部分就繼續用「因為故事是我高中時編出來的」當藉口好了——

就這層意義來說,寫新作是很有趣的。

我在設計角色時,會幫他們各自安排一段過去。

他們是如何活過來的、有什麼價值觀、和主角等人認識後又有怎樣的改變,這些在我下筆前都會一次想好。

照現在的風氣,假如有三人一組的角色陣容,其中一個就會是沉默寡言的類型啊。

雖然那倒沒關係,不過沉默型角色,是在過去發生什麼才變得沉默——我覺得常會看到作者沒有對此著墨的狀況。

那個角色為何會沉默?發生過什麼事?是受了周遭影響?或者是被家人影響?

我並不想創造毫無背景的沉默型角色。

所以——

關於下一部新作……

我把角色的過去編得太長了。

傷腦筋。這下出槌啦。

創作漫畫或輕小說第一集之際,需要幾項要素,其中之一就是「什麼都不懂的人」。

這個「什麼都不懂的人」,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因為讀者正是「什麼都不懂的人」。

讀者要透過「什麼都不懂的人」,一起認識故事中的世界。

舉例來說,像是「主角轉學過來」的套路。

故事會從主角不認識那座城市、那間學校以及登場角色的狀況下開始。

主角等於闖進了作品的世界觀里——和讀者一起。

藉著那種方式,就能將感情逐步投入在其中。

然而,我卻編出了過去。

主角和女主角都有。

他們各自處在「已經熟知那個世界」的狀態。

對特殊能力的存在、用途、都市機能以及一切,都瞭然於心。

這樣一來,我想就不容易投入感情了吧。

而我刻意不去修改。

呃,其實是應該修改的。畢竟那個世界的常識,已經跳脫了讀者生活的常識。非得讓讀者和角色一起去認識那些才行。

那就是我們從小一直看到現在的「王道」吧。

我常被書迷問到:

「怎麼樣才能寫出賣座的故事?」

我的答案,是這麼回應的:

「要有具衝擊性的設定,以及普通的故事情節吧。」

這屬於個人論點,不過對於具衝擊性的設定,我的定義是「讀了會想告訴別人」。

和別人聊到那部作品時,會想介紹、表達出來的部分。沒有這一環就不會賣座。

也就是:感覺這套設定不錯耶,要不要實際讀讀看作品?於是——

「什麼嘛,劇情又是這樣演啊?」大家有沒有如此想過的經驗?

那就是正確答案。要讓故事賣座,就該那樣做。

結果賣座的東西就是王道,那是會讓人覺得「這我也寫得出來」的作品。

《殭屍》也是希望讓讀者認為「既然這也能得獎,我也來寫看看吧」才寫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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