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飛向天邊的末班列車

池袋車站東口北側入口邊有一座大手托著一對母子的奇妙銅像,底座邊擺了一本已經破破爛爛的厚筆記簿。封面什麼也沒寫,只在左上角開了個小洞,以塑膠繩系著一枝藍色原子筆。

這本筆記簿起初是誰擺的、是誰開始叫它「老大」——已無人知曉。

無論如何,只要是每晚都會叢聚到池袋陰暗泥淖的人,全都曉得這地帶的老大不是黑道、小幫派或警察跟西武集團,而是這本臟髒的筆記簿。何以見得?一本簿子擺在這堆滿惡意與放縱的城市路邊,竟沒有任何人將它撿走、塗鴉或弄髒,即是最好的證據。某些人路過時還會對它致意.甚至開玩笑地用罐裝咖啡供奉它。

翻開筆記簿,以藍色原子筆寫得密密麻麻的日期與時間便躍入眼中。內容都會寫上「doo前」、「UNIQLO前」、「ISP」等地點,最後是藝名,筆跡、大小、墨跡深淺各不相同。有人會寫上預定演出的曲目,偶爾能見到幾篇失物招領。飽含濕氣而脹得厚厚的筆記簿中,約有三分之一填滿了我們暈染藍墨的歷史。

§

教我怎麼使用「老大」的,是玲司哥。

「訂位基本上是先搶先贏。如果時間和人重複了,不是換個地方就是放自己一天假。我不知道是誰規定的,總之要在前一個星期訂。要是訂了以後臨時有事不能來,也得自己寫上去。」

玲司哥今年二十五歲,在古著店打工,有空就到路邊開演唱會。由於他體格高壯、眼神兇惡,三教九流的朋友事實上也不少,我還以為他是這一帶的老大。實際向玲司哥問起這件事後,他罵我一句「白痴喔,才不是我」然後把我帶到「老大」記事本面前。

街頭樂手們都是心血來潮就到站前,唱完所有力氣再回去。人潮洶湧的好地點數量有限,自然就成了必爭之地。不過東池袋多虧有「老大」居中安排一切,大伙兒才相安無事。

當然,「老大」只是由紙張與墨水構成,真正維護和平的是樂手自己的良心。儘管如此,大家還是或多或少地將自己的尊嚴寄托在筆記簿上,以禮相待、抱持敬意,地位或許如國旗一般。

「對不起,我完全不知道這本筆記簿的事。」

無知的我不曉得擅自在這裡彈唱了多少次。玲司哥往開始感到惶恐的我的肩膀捶了一拳說:

「不會怎樣啦,沒寫本子又不犯法。不認識它也照樣表演的人其實還不少,不會因為你沒寫就嘰嘰歪歪。」

「可是……」

「而且你剛來的時候有點——危險的感覺,所以我故意不告訴你『老大』的事。」

雖好奇「危險的感覺」是什麼意思,但我當時沒有追問。玲司哥蹲下來,在筆記簿文末處預定下周地點,起身背好吉他盒就消失在東口樓梯的人流中。

我離開母子銅像,坐上吸煙區邊的護欄。時間已是晚間九點出頭,地上帶刺的燈光仍將夜逼得不敢進犯,只能囤在西武百貨屋頂一帶。往來眼前人行道的行人,以及在背後迴轉區中打轉的車輛多不勝數,包圍我的無數腳步聲、引擎聲、呼吸聲與談話聲交雜得混濁不清,感覺相當虛幻。即使在七月的夜晚,皮膚也無法直接感受柏油滲出的白晝餘熱。只有陷入肩頭的吉他盒背帶是我碰得到的小小現實。

考上高中後,我根本沒上幾天學,如今第一學期就要結束。逃離學校的我在我所迷途的池袋街頭迎接了十五歲的夏天。玲司哥說的「危險的感覺」,指的多半就是這回事。當時我仍在逃亡,這城市不會接納我。

這把吉他——凱斯將我拉上街頭,教我歌唱。由於他不在了,留下歌曲就消失了,使——儘管每次這麼想都會讓我心痛——使我開始能靠自己的腳稍微走上幾步。

離開房間,隨埼京線搖擺,到池袋街頭唱歌——凱斯仍在時如此重複的每一天現在依然由我自動自發地持續著。

然而,這會不會只是換個方式逃避而已呢?

畢竟當我在池袋車站前的人潮中看見我們高中的制服時,我一定會低下頭,躲在吉他盒後頭,緊抓背帶、停止呼吸,數自己的心跳耗時間,其他什麼也聽不見。

我很怕有人會問我:「你怎麼會在這裡?」因為我什麼也答不了。這裡不是我的窠巢,我只是一不小心流落至此,寄人籬下罷了。

§

「——小春!」

聲音喚得我回神。二手煙與車輛廢氣混成的粗黏夜風舔過我的臉頰。抬頭一看,眼前多了個嬌小人影。連帽外套的兜帽和衣擺鼓滿了風,脹得膨膨的;雙眼存在感格外地強,即使隔著琥珀色墨鏡也能瞪得我心跳加速。

「你在幹什麼,怎麼背著吉他在這裡發獃?」

是Miu。她穿著英文報紙圖樣的T恤和牛仔熱褲,上頭再穿件連帽外套。只看剪影,她與小學男生沒什麼不同;但她是個不折不扣的十七歲女孩,比我大兩歲。兜帽蓋住了頭髮,使得性別更難以辨識。兜帽上左右各有一個貓耳狀的三角形隆起,「Miu」這綽號正是由此而來。本名含我在內,只有少數人知道。

「要彈就趕快彈啊,快點快點。」

Miu也在我身旁的護欄坐下,甩著雙腿說。

「呃,不好意思……今天我沒有那個心情。」

「你說什麼傻話?沒心情還背什麼吉他?你白痴啊?趕快準備,大家都在等呢。」我被她催得縮起脖子。大家?往左右一看,吸煙區周圍還真的多了一堵年輕男女聚成的牆。

「小春,今天要在這裡彈啊?」

「在這邊不太好吧?」

「移到樓梯後面吧。」

「今天有新歌嗎?」

期待的視線使我不禁垂下眼睛。單純來吸煙區行使其設立宗旨的叔叔伯伯們一手夾著煙,一副巴不得我們趕快走的眼神。我只好跳下護欄,到通往地下道的樓梯口打開吉他盒。

漆成鮮紅的GibsonES-335彷彿包了一層微亮的火。寬闊的琴身上刻了兩個f孔,簡直像一把壓扁的小提琴。就我所知,這地區用這把吉他就只有我一個,畢竟電吉他不適合街頭演出。

不過,將我帶來這裡的就是這把又紅又重又偏執,還要吃電的ES-335。對觀眾而言,這把特殊的吉他應該比「小春」這名字印象更深吧。

將電池式迷你音箱掛上腰際,插上音源線開始調音後,停在我周圍的人愈來愈多。Miu坐在稍遠處的護欄上,玩弄著兜帽拉繩注視我的手邊,害得我細部一直調不好。

「……有什麼想點的嗎?」

我試著問Miu。她稍微歪起頭回答:

「約翰·丹佛(註:John Denver,一九四三~一九九七,死於自駕飛機失事。美國鄉村音樂作曲家,發行音樂超過三百首。其中最經典的便是家喻戶曉的〈Take Me Home,try Roads〉)的歌!」

她想整我嗎?我苦惱了一下。約翰·丹佛的歌,我也只知道一首(日本人大多如此吧)。對逃出家門正四處遊盪的我來說,唱如此思鄉的歌實在不好受。

然而,我仍然仔細調節吉他的音調,確定聲音變得柔軟沉鈍,以剛學的三指法直接撥弦。

西維吉尼亞,人間仙境;藍脊山長,雪納杜河彎彎。那裡的日子,老過了森林,悠久不過山嶽,又如微風吹息……

泄出唇間的歌洗去一身塵埃,流向藍藍大海。已經發硬的指尖皮膚回傳的擦弦之痛將覆蓋我現實的殼一片片剝下。如同以往,唯有歌唱時,我才能呼吸真正的空氣;就只有投身於音樂的這段時間,能感到腳下大地是多麼穩固、血管里流著活生生的血液。

因此,唱完了歌在腿上放下吉他並擦去汗水,對觀眾微笑致意時,空虛又隨消退的熱意鋪上我每一寸皮膚。我想我可能會永遠都找不到歸屬,一直在這裡到處逃吧。

在這一帶的街頭彈唱至今就快滿兩個月了。不知為何,音樂要求頗高的池袋民眾開始願意接納我。也許是因為紅得亮眼的ES-335比較稀奇,和我起初幾乎每天都有新歌出產,容易引人注意吧。到現在,我仍不太敢相信自己的音樂換得了掌聲。有種頭一昏就不小心闖進他人人生的感覺。

「……36分。」

Miu喃喃吐出的幾個字將我往現實拉回了幾分。我放鬆肩膀看著她。

「比上星期多了6分,為什麼?」

「因為你音調準了。」

就只是這樣啊?她還是一樣嚴格。

「有人被她打12分就難過得再也不來了呢。」某位觀眾笑著說。

「要是不及格,她連分數都不會打呢。」

「而且連聽都不想聽。」

「可是她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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