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三章

出事了。李尼瑪的槍聲讓西結古的寧靜嘩地變成一片狗吠。

出事之前,白主任白瑪烏金讓李尼瑪脫下了華麗的獐皮藏袍,摘下了氣派的高筒氈帽,拔下了結實的牛鼻靴子,取下了昂貴的紅色大瑪瑙。李尼瑪十分不情願地穿上了自己的衣服,這是壓在枕頭底下用來換洗的最後一套衣服。他心說藏民的衣服多好啊,我為什麼不能穿?我已經把名字由漢人的李沂蒙改成了藏民的李尼瑪,穿上草原的衣服不就徹頭徹尾變成一個藏民了?我里里外外變成了藏民,西工委的所有人都里里外外變成了藏民,不是更有利於工作嗎,這跟貪財腐化有什麼關係?就算藏袍靴子氈帽瑪瑙很值錢,可如果一個人不知道它們值錢,還不是等於零?我總不至於拿到多獼市場上去換成錢吧?還有狗,白主任你不是說了嘛,要我做好狗的工作,讓狗重新認識我。我穿上藏民的衣服,領地狗們不就能重新認識我了?野驢河部落的齊美管家對我說過,只要我穿上他的藏香熏過的衣服,戴上他的佛爺加持過的瑪瑙,就沒有哪一隻狗敢於咬我了。我還聽說,狗是認衣服的。我穿上齊美管家的衣服,就有了管家的樣子和氣味,西結古草原的領地狗,包括那些獅虎一般的藏獒,就得聽我的了。一旦藏獒們都聽我們的號令,西工委的工作不就做好了一大半嗎?可是現在,你非要讓我脫掉,那就等於脫掉了團結,脫掉了友愛,脫掉了工作成績啊。李尼瑪滿心不服自主任白瑪烏金的訓斥,但表現出來的卻是服服帖帖的樣子。這是他的習慣,照他的說法就是:我把我跟領導的關係看成是藏獒跟主人的關係,惟命是聽是我的最大特點。

換下了齊美管家送給他的衣帽首飾,李尼瑪就該出門了。他要按照白主任的指令,把東西還給人家。一步跨出牛糞碉房時,他想起了那天被領地狗追咬的狼狽情形,頓時就驚得滿身肉跳。他回身進房,帶上了手槍。上級沒有給他配備槍,他帶上的是白主任的槍。白主任本來不想把槍給他,又一想萬一狗再咬他呢?這裡到處都是狗熊一樣壯實豺狼一樣不講理的藏獒,咬破了皮肉不要緊,咬出了人命給上級怎麼交代?畢竟李尼瑪是我們的人,在人與狗的矛盾中,我們不能一味地袒護狗啊。自主任把槍交給他時說:「嚇唬嚇唬就行了,可別真的開槍。」說這樣的話,證明白主任雖然來草原好幾個月了,其實並不了解草原,草原上的藏狗尤其是那些可怕的藏獒是隨便能嚇唬的嗎?你越嚇唬,它就越要往你身上撲。藏獒的眼睛,那些珠黑色的深黃色的暗紅色的玉藍色的灰白色的青草色的如火如電的眸子,正在遠遠近近地研究著你,你的嚇唬就是人家研究的結果:原來他是來送死的,送死的來了。

李尼瑪在口袋裡揣了槍,來到了原野上。原野是很安靜的,出事前的原野都是很安靜的。安靜得沒有了野驢河的濤響,沒有了風中草葉的低唱和空中鷹鳥的高鳴。最近的草岡就像最遠的雪山一樣悄然無聲。

他先來到了工布家的門口,想叫上梅朵拉姆一起去。工布家的兩隻看家狗叫起來,那是一種從喉嚨里顫動而出的哼鳴,一聽就知道不是沖著李尼瑪而是給自家主人的通報:來人了,來人了。工布的老婆央金走出帳房沖他笑著,看他怕狗不敢過來,就退了回去。接著,梅朵拉姆出來了。

梅朵拉姆不去,不跟他到原野里去。她在原野里遇到過金錢豹,遇到過荒原狼,差一點被它們吃掉,但原野的柔情和魅力一點兒也沒有減少。她在原野里遇到了一個男人的強迫,雪山草地河流樹林的好風景就一下子消散殆盡了。那似乎是永不謝幕的驚恐,在她被草原的野風吹掉了貞潔之後,就牢牢地抓住了她的心和她的夢。她已經不再有旖旎幻美的「姑娘夢」了,她在結結實實地考慮這樣一個問題:她被一個半愛不愛的人突如其

來地奪取了貞操,她應該怎麼辦?恨他?恨他是不對的;愛他?愛他是不能的。一個男人追求一個女人的結果到底是什麼?一個女人屬於一個男人的原因到底是什麼?難道我要心甘情願嫁給他?在這些問題沒有想清楚之前,她是不可能再跟他單獨在一起了。她把原野的美麗荒廢在視線之外,用藏獒冰山一樣的冷漠和暴風雪一樣的果斷對他說:「我不去。」

李尼瑪心有不甘,情有不甘,被大草原催生而出的青春的朝氣勃勃地向上沖著,慾望之水突然就澎湃成了野驢河。他忍不住抓住梅朵拉姆的手,拽上她就走。她不走,跟著他踉蹌了幾步,往後贅著身子,使勁推搡著他。一直監視著李尼瑪的兩隻看家狗叫起來。

兩隻看家狗是純粹的藏獒,那決定著它們性格特徵的血脈牢牢地牽連著遠古的祖先心臟,而祖先是以好色聞名歷史的:它們因為長期和人廝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裡美麗的,在它們眼裡同樣也是美麗的。也就是說藏獒的好色與生俱來,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們和女人的關係相處得最好,尤其是喜歡漂亮女人的餵養和撫摩。一個男人把一隻成年的生獒豢養成熟獒,大約需要兩個月,即使這樣它也不可能忘記舊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歸順你。而一個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讓一隻生獒聽命於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時間就更短了,一個星期就能籠絡它並把它指揮得滴溜溜轉。而漢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樣的容貌就感動了工布家的藏獒。它們以最快的速度把她當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樑的巴俄秋珠一開始就把她當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樣。在草原上,美麗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這種待遇既可以來自人,也可以來自聰明的藏獒。

藏獒一叫,李尼瑪就不敢動手動腳了。梅朵拉姆趕緊回過身去,攔住了跑過來的兩隻藏獒。李尼瑪遺憾地搖搖頭,大聲說:「梅朵拉姆你聽著,你當我的老婆有什麼不好,我們結婚吧,就在這裡結婚吧。我等著你的回話,你必須給我回話。」梅朵拉姆驅趕著藏獒無聲地離開了那裡。李尼瑪氣惱地把懷裡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撿起來,愣愣地站著。他沒想到,這時候和兩隻藏獒一起用凶鷙的眼光盯著他的,還有光脊樑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帳房一側的牛糞牆後面,一直守望著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負,更不能佔有的。而這個厚顏無恥的男人居然什麼都做了。他無法忍受這樣的事情,心裡一遍一遍地喊著:「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轉身就跑,穿著那雙羊毛褐子和大紅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領地狗群正在聚會的地方。

李尼瑪多少有些傷感,為了一個姑娘不能像他愛她那樣愛他,他憂鬱地離開了姑娘的帳房,一個人走向了草原連接著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處有幾頂八寶吉祥的彩帳,野驢河部落的頭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齊美管家就住在這裡。遺憾的是他還沒有走進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讓他骨頭酥軟的領地狗。

領地狗們認出他就是前天被它們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過的那個外來人。前天追咬過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繼續追咬的,因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識里,好人永遠是好人,壞人永遠是壞人。有幾隻心浮氣躁的藏狗首先叫起來,邊叫邊朝他迅速靠近著,眼看就要撲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來。它們聽到了獒王的聲音,獒王讓它們停下,它們就停下了。

獒王虎頭雪獒用一種空飄飄的眼光研究著這個外來的漢人和他懷裡的衣物:衣物怎麼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懷裡的?憑它的經驗,穿著的才是自己的,抱著的都是別人的,而別人的往往又是偷來的。他莫非是個外來的賊?他偷了誰的?但是獒王虎頭雪獒仍然沒有發出撲咬的指令,原因很簡單:它不想。它帶著幾個夥伴剛從昂拉雪山回到野驢河邊,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見如隔三秋」的親切氛圍里,享受大家殷勤的問候,並不希望讓撕咬一個外來人這種怒氣衝天的事情破壞了眾星捧月的和諧局面。

但是獒王的心思李尼瑪並不知道,也不知道研究一下領地狗群的陣勢——顯然不是進攻的陣勢而是團聚的陣勢。他甚至都不知道狗群有王,獒王是誰,當然也就不會面對獒王察言觀色了。其實他現在最應該做的,就是轉身逃跑。狗群里那些好事之徒會追咬他,但是並不會追上他,狂吠是為了震懾,而不是為了奪命,因為獒王虎頭雪獒空飄飄的眼睛裡是迷瞪瞪的安詳。領地狗們都知道,當獒王需要和平與寧靜的時候,任何過於激烈的逞能都會被獒王當作破壞祥和氣氛的冒犯記在心裡。作為一個必須和草原藏狗尤其是藏獒打交道的外來人,李尼瑪應該知道,即使你不會看狗的眼色行事,那也不能以為狗沖你叫就是想撕咬你。另外,除了逃跑此刻他至少還有兩種脫身的辦法是比較保險的,一是放下懷抱里的衣物大步走開,狗群會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衣物上(誰的?好像是齊美管家的,咱們給他送去吧?)而放棄對他的追咬。二是穿戴上懷抱里的衣物迎狗而去,狗群覺得你身上的氣味是它們聞慣了的和敬畏著的,自然就不會對你怎麼樣了。遺憾的是,可以做的李尼瑪都沒有做,不可以做的李尼瑪卻不假思索地做了。

他驚恐失色,他在發抖,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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