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

列文瞞著基蒂的這些悲痛與自殺的憧憬,亦即是托爾斯泰同時瞞著他的妻子的。但他還未達到他賦予書中主人翁的那般平靜。實在說來,平靜是無從傳遞給他人的。我們感到他只願望平靜卻並未實現,故列文不久又將墮入懷疑。托爾斯泰很明白這一層。他幾乎沒有完成本書的精力與勇氣。《安娜·卡列尼娜》在沒有完成之前,已使他厭倦了。「現在我重複被那部可厭而庸俗的《安娜·卡列尼娜》所羈絆住了,我惟一的希望便是能早早擺脫它,愈快愈好……」(一八七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致費特書)「我應得要完成使我厭倦的小說……」(一八七六年致費特書)他不復能工作了。他停留在那裡,不能動彈,沒有意志,厭棄自己,對著自己害怕。於是,在他生命的空隙中,發出一陣深淵中的狂風,即是死的眩惑。托爾斯泰逃出了這深淵以後,曾述及這些可怕的歲月。見《懺悔錄》(一八七九年)。全集卷十九。

「那時我還沒有五十歲,」他說,在此我把《懺悔錄》中一部分作概括的引述,只保留著托爾斯泰的語氣。「我愛,我亦被愛,我有好的孩子,大的土地,光榮,健康,體質的與精神的力強;我能如一個農人一般刈草;我連續工作十小時不覺疲倦。突然,我的生命停止了。我能呼吸,吃,喝,睡眠。但這並非生活。我已沒有願欲了。我知道我無所願欲。我連認識真理都不希望了。所謂真理是:人生是不合理的。我那時到了深淵前面,我顯然看到在我之前除了死以外什麼也沒有。我,身體強健而幸福的人,我感到再不能生活下去。一種無可抑制的力驅使我要擺脫生命。……我不說我那時要自殺。要把我推到生命以外去的力量比我更強;這是和我以前對於生命的憧憬有些相似,不過是相反的罷了。我不得不和我自己施用策略,使我不至讓步得太快。我這幸福的人,竟要把繩子藏起以防止我在室內的幾個衣櫥之間自縊。我也不復挾著槍去打獵了,恐怕會使我起意。《安娜·卡列尼娜》中有這樣的一段:「列文,被愛著,很幸福,做了一家之主,他親手把一切武器藏起來,彷彿他恐怕要受著自殺的誘惑一般。」這種精神狀態並非是托爾斯泰及其書中人物所特有的。托爾斯泰看到歐羅巴,尤其是俄羅斯的小康階級的自殺之多不勝訝異。他在這時代的作品中時常提及此事。我們可說在一八八○年左右,歐洲盛行著精神萎靡症,感染的人不下數千。那時代正是青年的人,如我一般,都能記憶此種情況;故托爾斯泰對此人類的危機的表白實有歷史的價值。他寫了一個時代的悲劇。我覺得我的生命好似什麼人和我戲弄的一場惡作劇。四十年的工作,痛苦,進步,使我看到的卻是一無所有!什麼都沒有。將來,我只留下一副腐蝕的骸骨與無數的蟲蛆……只在沉醉於人生的時候一個人才能生活;但醉意一經消滅,便只看見一切是欺詐,虛妄的欺詐……家庭與藝術已不能使我滿足。家庭,這是些和我一樣的可憐蟲。藝術是人生的一面鏡子。當人生變得無意義時,鏡子的遊戲也不會令人覺得好玩了。最壞的,是我還不能退忍。我彷彿是一個迷失在森林中的人,極端憤恨著,因為是迷失了,到處亂跑不能自止,雖然他明白多跑一分鐘,便更加迷失得厲害……」他的歸宿畢竟在於民眾身上。托爾斯泰對於他們老是具有「一種奇特的,純粹是生理的感情」,《懺悔錄》。他在社會上所得的重重的幻滅的經驗從沒有動搖他的信念。在最後幾年中,他和列文一樣對於民眾接近得多了。這時代的他的肖像證明他的通俗性。克拉姆斯科伊的一幅畫像(一八七三年)表現托爾斯泰穿著工衣,俯著頭,如德國的基督像。在另外一幅一八八一年的肖像中,他的神氣宛如一個星期日穿扮齊整的工頭:頭髮剪短了,鬍鬚與鬢毛十分凌亂;面龐在下部顯得比上面寬闊;眉毛蹙緊,目光無神,鼻孔如犬,耳朵極大。他開始想著,他那些自殺、自己麻醉的學者、富翁,和他差不多過著同樣絕望的生活的有閑階級的狹小集團之外,還有成千成萬的生靈。他自問為何這些千萬的生靈能避免這絕望,為何他們不自殺。他發覺他們的生活,不是靠了理智,而是——毫不顧慮理智——靠了信仰。這不知有理智的信仰究竟是什麼呢?

「信仰是生命的力量。人沒有信仰,不能生活。宗教思想在最初的人類思想中已經醞釀成熟了。信仰所給予人生之謎的答覆含有人類的最深刻的智慧。」

那麼,認識了宗教書籍中所列舉的這些智的公式便已足夠了嗎?——不,信仰不是一種學問,信仰是一種行為;它只在被實踐的時候,才有意義。一般「思想圓到」之士與富人把宗教只當作一種「享樂人生的安慰」,這使托爾斯泰頗為憎厭,使他決意和一般質樸的人混在一起,只有他們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致。

他懂得:「勞動民眾的人生即是人生本體,而這種人生的意義方是真理。」

但怎樣使自己成為民眾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個人只知道別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們成為和他們一樣不是仗我們自己就可辦到的。我們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張著渴望的臂抱傾向著他。上帝躲避我們,哪裡抓住他呢?

一天,神的恩寵獲得了。

「早春時的一天,我獨自在林中,我聽著林中的聲音。我想著我最近三年來的惶惑,神的追求。從快樂跳到絕望的無窮盡的突變……突然,我看到我只在信仰神的時候我才生活著。只要思念到神,生命的歡樂的波浪便在我內心湧現了。在我周圍,一切都生動了,一切獲得一種意義。但等到我不信神時,生命突然中斷了。我的內心發出一聲呼喊:「——那麼,我還尋找什麼呢?便是『他』,這沒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認識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神便是生……「從此,這光明不復離開我了。」《懺悔錄》。

他已得救了。神已在他面前顯現。實在說來,這已非第一次。《高加索紀事》中的青年志願兵,《塞瓦斯托波爾》的軍官,《戰爭與和平》中的安德烈親王與皮埃爾,都有過同樣的幻覺。但托爾斯泰是那麼熱情,每次他發現神,他必以為是第一次而以前只是黑夜與虛無。在他的過去,他只看見陰影與羞恥。我們由於他的《日記》,比他自己更認識他的心靈的變化史。我們知道他的心即在迷失惶惑時亦是含有深刻的宗教性的。而且,他亦承認,在《教義神學批判》的序文中,他寫道:「神!神!我在不應當尋找的地方尋找真理。我知道我是在彷徨。我明知我的性慾是不好的,我卻諂媚它;但我永不會忘記你!我永遠感到你,即在我迷失的時候」——一八七八——七九年間的狂亂只是一場比別次更劇烈的精神病,也許是因為連年所受的人口亡故的刺激與年齡增高的影響。這一次病變的惟一的特徵,即神的顯現並未在冥思出神的境界過去之後消散,托爾斯泰受著經驗的教訓,急急地「前進,只要他抓著光明的時候」,並在他的信心中歸納出整個的人生觀。並非他從來不曾作過此種試驗,(我們記得他在大學生時代已有「人生的規律」這概念了,)而是在五十歲的年紀,熱情去誘惑他走入歧途的機會較少。

但他不是一個印度的神秘主義者,不能以冥想入定為滿足;因為他的亞洲人的幻夢中又雜有西方人的重視理智與要求行動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顯示,表現誠實地奉行的信仰,從這神明的生活中覓得日常生活的規律。毫無成見地,為了願真誠地相信他的家族們所虔奉的信仰,他研究他所參與的羅馬正教的教義。關於這一段紀事的《懺悔錄》,署有下列的小標題:《教義神學批判及基督教主義檢討導言》。且為更加迫近這教義起見,他在三年中參與一切宗教儀式,懺悔,聖餐,一切使他不快的事情,他不敢遽下判斷,只自己發明種種解釋去了解他覺得暗晦或不可思議的事。為了信仰他和他所愛的人,不論是生人或死者,完全一致,老是希望到了一個相當的時間,「愛會替他打開真理的大門」。——但他的努力只是徒然:他的理智與心互相抗爭起來。有些舉動,如洗禮與聖餐,於他顯得是無恥的。當人家強使他重複地說聖體是真的基督的肉和血時,「他仿如心中受了刀割」。在他和教會之間築起一堵不可超越的牆壁的,並非是教義,而是實行問題。——尤其是各個教會中間的互相仇恨,「我,是把真理放在發情的單位中的我,覺得宗教把它所要產生的自己毀滅為可怪。」(見《懺悔錄》)和不論是絕對的或默許的殺人權,——由此產生戰爭與死刑這兩項。

於是,托爾斯泰決絕了;他的思想被壓抑了三年之久,故他的決絕尤為劇烈。他什麼也不顧忌了。他輕蔑這為他在隔昨尚在篤信奉行的宗教。在他的《教義神學批判》(一八七九——一八八一)中,他不獨把神學當作「無理的,且是有意識的,有作用的謊言」。「我確信教會的訓條,理論上是一種有害的謊言,實用上是許多粗俗與妖魔的迷信,在這種情形之下,基督教主義的意義完全消滅了。」(致神聖宗教會議答覆,一九○一年四月四——十七日)參看《教會與國家》。(一八八三年)——托爾斯泰責備教會的最大的罪惡,是它和世間暫時的權力的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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