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 001-005

台版 轉自 千木咲音@SOSG論壇

001

闡明阿良良木月火的真實身分之後,我們的故事終於要划上終止符了。我和我所愛的同伴們共同上演的戲碼,將會以刁鑽嘮叨小隻妹的這個事件做結。我的人生當然不會因而結束,世界也不會因而終結,再怎麼樣我也不會因而丟掉生命——何況,人生與世界存在著終結,會多麼令人得到救贖,這是我們平常就應該多花點時間思考的道理。想結束卻無法結束,想收手卻無從收手,對於我們人類來說,這就是一種日常、一種異常、一種理所當然的經驗,也是理所當然會永恆持續的地獄。

例如我。

阿良良木歷。

我在上次春假受到吸血鬼襲擊——傳說中的吸血鬼,鐵血、熱血、冷血的吸血鬼,號稱怪異殺手的怪異之王襲擊了我。

我的血被吸盡、生命被吸盡、存在被吸盡、物理的身體被吸盡、精神的心靈被吸盡,什麼都不留。

不。

還留下一隻怪異。

名為「我」的個體扣除「我」之後,會剩下怪異。

想迴避也無處迴避,想逃離也無從逃離,想死也無法死——長達兩周的地獄,由此展開。

而且老實說,長達兩周的地獄,至今也難以斷言已經完全終結——是的,用不著拿我自己的經歷為例,到頭來,「終結」就是一種超乎現實的字眼。

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了斷自己的生命——然而廣義來說,這種做法也不叫做終結。結果自殺行為會成為某種開端,進而展開另一個新的局面。

即使正義消滅邪惡,也只會令新的邪惡誕生。

即使成功打倒邪惡,也無法完全消滅邪惡——不只如此,新生的邪惡,很有可能原本站在正義這一邊。

如果我另一個妹妹火憐聽到我這麼說,她應該會對我抗議,而且光是抗議還不夠,肯定會滿腔怒火朝我的臉踹過來,還會隨口講出「不是我想踹,是我體內的正義之血命令我踹」這種話推託責任。

但她總有一天也會知道。

不用我教,總有一天也會知道。

這不是什麼無法無天的事情。

即使只是在這種和平悠閑的國度接受平凡的學校教育,總有一天也會知道——正義這種玩意,終究只是用來被新一代正義打倒的前設。

一切都是一切的開場。

革命者無法成為開拓者。

朋友隨時會翻臉,承諾會被棄如敝履,錢借出去就討不回分毫,弱者完全沒有受到保護。

這就是法則。

世間的法則。

我引以為傲的兩個妹妹,即使再怎麼高呼正義萬歲,不過到頭來,正義是與邪惡戰鬥的概念。既然必須從敵視邪惡為起點,必然無法迴避這種結果。

邪惡的一方,也有自己的苦衷。

邪惡的一方,也有自己的家人。

正視這種現實之後,依然能夠毫不猶豫貫徹正義的人極為稀有——而且即使有,應該也早已不能稱為正義了。

極端來說,正義與邪惡不能放在對立的兩側來陳述。

這不是二元論,也不是人類論。

要是講出這種話,就永遠無法開始,永遠無法結束。

只能渾噩度日——就是如此。

假設人類真的能秉持正義,那也不會位於隨時流動的時光,只存在於靜畫或紀念照里——時間的流動,總是會令意義或寓意劣化。

會否定原有的意義。

只不過,這並非全都是壞事——這種說法點明了一種可能性。邪惡的存在,總有一天會轉變為正義。

殘留著悔改或改善的餘地。

所以我們不應該刻意只以悲觀的角度解釋,要坦率將其視為希望而接納——如同我即使墜入地獄,卻也得以認識羽川翼與戰場原黑儀,沒人知道救贖會從哪出現。

救贖存在於任何地方。

也可以使用這樣的說法。

因為不會終結,所以存在著救贖。

用這種言辭做總結似乎有些偽善,不過就某方面來說應該無所謂。如果要直截了當述說這部充滿虛偽的最後物語,就沒有說不說得出口的問題存在。

總之——即使如此,綜合以上所述。

接下來,我刻意不會說什麼冠冕堂皇的話語。

不會說什麼正義與邪惡、善與偽善、結束與開始、生與死。

即使耍帥也沒有意義。

沒有標題。

不是要陳述什麼大道理。

接下來要說的,只是關於我妹妹的事情。

阿良良木月火。

火炎姐妹之一。

兩個妹妹里的小妹,小隻妹。

就讀國中二年級、四月出生、十四歲、B型、歇斯底里、刁鑽聰明、頗為神經質——而且是,不死之身。

關於這個平凡偽物的,物語。

002

「哥哥、哥哥,你知道猜拳必勝法嗎?你肯定不知道吧?哥哥這種人哪可能會知道!哥哥真是的,只要我沒講就什麼都不知道,呼呼呼呼,好,沒辦法了,我就捲起袖子輕解羅衫,一邊光溜溜逛大街,一邊讓你學得滾瓜爛熟吧!」

阿良良木火憐。

我就讀國中三年級的這個妹妹,毫無徵兆就忽然倒立——並且對我說出這種話。

倒立。

照例的倒立姿勢。

順帶一提,這裡絕對不是我家客廳或火憐房間,更不是體育館之類的運動設施,

而是住宅區正中央,名為人行道的柏油道路上。為了避免各位誤解,我必須先清楚註明這一點。

在燦爛的陽光下,在柏油路面上,我妹妹居然在倒立。

搞不好比裸體逛大街還丟臉。

不只是能吸收步行時的反作用力,還能將力道反彈回地面的防震運動鞋,變得英雄無用武之地。

「啊?你在說什麼傻話?猜拳必勝法?有這種玩意?這太荒唐了,比你的存在還荒唐。」

雖然倒立也是雜耍表演的一種,但我這個人並不是很喜歡接受行人好奇的注目禮,因此可以的話,我很想和這個倒立走路的神秘女國中生,在物理和心理都保持五公里以上的距離(我個人希望她可以在「倒立」和「我妹妹」選擇其一放棄),但我當然不能這麼做,逼不得已只好回應她的這番話。

哎,雖然我不知道這是哪種養生法,不過實際上,為了阻止她繼續進行這種胡來的行進方式,我絕對沒有怠於付出努力。只要找到機會,我就會從後方朝著火憐的後腦勺施展犀利的踢腿,然而不知道這傢伙是背上長眼睛,還是原本就是百眼妖怪,我的踢腿悉數被她躲開。

格鬥笨蛋果然與眾不同。

看來除非精準逮到破綻,否則我就踢不到火憐的腦袋——不對,踢這傢伙的腦袋並不是主要目的就是了。

不過踢得中的話,我很想踢踢看。

平常的鬱悶可以藉此宣洩,讓我的心情舒坦許多。

順帶一提,火憐的髮型從以前就是傳統馬尾造型,但她長長的頭髮在倒立時會落在地上拖著走,所以她在倒立的時候,總是會把馬尾當成圍巾卷在脖子上。

要是能抓住馬尾尖端往後拉,應該可以痛快勒住她的脖子。

這我也試過好幾次,但悉數以失敗收場。

暑假即將在一周後結束的八月十四日正值盛夏的這個時期,頭髮圍巾不只是熱,甚至已經到燙的程度(而且臉還距離熱騰騰的柏油路面那麼近),不過對於毅力十足的阿良良木火憐小姐來說,或許這樣反而正如她所願吧。

燃燒的女孩。

她甚至自稱火球人。

真是的,你乾脆把名字壓縮變成磷一個字吧。

「呼呼呼,確實存在哦~就像是我存在於世界上一樣確實哦~!」

火憐一說完,先是讓身體大幅下沉,然後宛如強韌的發條彈簧彈跳起來,輕盈華麗翻個筋斗之後,恢複為頭上腳下的正常狀態。

阿良良木火憐,運動服女孩。

忘了說,這傢伙很高。

明明是國三女生,而且是我的妹妹,她的身高卻比我還高(順帶一提,我在國二就停止長高,太離譜了),所以像這樣恢複為正常姿勢之後,視線位置就比我來得高——啊~既然這樣,她一輩子倒立或許也不錯。我這種想法或許頗為任性吧。

「能否知道這種必勝法,會讓今後的猜拳人生截然不同。其實我只想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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