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美少女幽靈與回力標老妖婆

那是在人類跟猿猴剛剛分化沒多久的古早古早以前,所謂的靈或魂這種感念,就已經深入切滲透到人類的文化之中。然而,可以看見靈魂的存在,或是跟靈魂交談的。只有極少數的特殊分子。而且,就連科學也沒辦法證明,這些人是否真的擁有這種不可思議的力量。因此,一般人並不了解幽靈這種東西,它到底是不是真的實際存在?即使是科學如此發達的現代社會,不相信幽靈存在的人,恐怕還是佔大多數吧。

一直到三年前。

從三年前開始,幾乎就沒有人不相信幽靈的存在了。因為過世的人,約有百分之十左右,會重生成一般普通人也可以看得見、聽得到,並能與他們交談的幽靈鬼魂。

三年前的除夕夜,發生了一件神社遭到恐怖炸彈攻擊的悲慘事件。造成當時前往參拜的民眾、及神社相關人員,共一百五十六人喪命。但是在新年播報的頭條新聞,卻不是這件慘劇本身,而是與它有關的某個現象。

因為在那次時間的死亡名單中,有二十二個人居然以鬼魂的身份,繼續存在這個世界上。

然而,這件事並沒有就此結束。那之後,相同的現象在世界各地陸續發生。依照統計,死者中的一成左右,會以鬼魂的身份繼續留在人世間。變成鬼魂的人,大致可以掃類出:較年輕的人、生前意識堅強的人、因為交通事故或殺人時間、不治之症等等戲劇性死法過世的人三個共通點,但真正的詳細情況卻不得而知。

這種重生的鬼魂跟一般人所說的幽靈到底是不是同樣的東西?好象也沒人知道。有說法指出,這是以當事人的記憶為基礎而重現的一種程式。也就是說,鬼魂的行為不過是根據這個人生前應該會這樣做吧、這個人生前應該會這樣說吧的情境,所產生的反映罷了。但是,到底鬼魂是以什麼樣的原理,停留在這個世界上的呢?又到底為什麼會產生這樣的現象哩?類似這樣的基本問題,卻完全沒有解答。

鬼魂是一種跳脫物理法則的存在。既可以在天上飛,也能夠穿越牆壁,就連聲音似乎也不是透過空氣震動傳遞的。大部分的鬼魂說話時都會張開嘴巴,但那隻不過是生前留下來的習慣,他們真正的聲音,其實是像電波(沒想到這種字眼,會像這樣地出現在日常生活當中啊)一樣的,因此沒有辦法錄下他們的聲音。當然他們也沒辦法出現在照片或是電視上

總而言之,從三年前起,就變得很普通的這種鬼魂化奇蹟(唉唉,奇蹟這說法還真方便啊),還有變成了鬼魂的當事人與相關人士(這樣說來,我也是其中一個),雖然有很多人為了不必生離死別,而感到非常高興,但事實上,卻有許多令人困擾的問題伴隨而來。

例如,鬼魂的人權該如何處理呢?如果被殺的人變成了鬼魂的話,那犯人到底還適不適用殺人罪?鬼魂的證言能夠被採信嗎?可不可以跟鬼魂結婚呢?萬一鬼魂犯法了該怎麼辦?特別是對鬼魂而言,所謂的物理現象是沒有用的,因此,鬼魂所造成的侵犯隱私權變成了很嚴重的問題。

雖然在這種情況下,鬼魂的數量仍然穩定地增加中(以鬼魂產生大約是死亡人數的10%,而每年死亡人數為六千萬人的情況下,簡單計算一下,一年就會產生約六百萬的鬼魂。也就是說,現在世界上,大約有將近兩千萬的鬼魂存在。要說他們是少數派的話,這個數量也太多了點)。現況是,無論是鬼魂形成的真正原因、或是要解決他們帶來的各種問題所需要的法律,從三年前到現在,幾乎毫無進展。真是傷腦筋啊。起床咯!

耳邊響起了直擊大腦深處的巨大聲音,我一點都不誇張。可能是睡傻了,腦袋瓜里,自然而然地就想到一些有的沒的,在意識朦朧的時候,想這些沒有用的事情,是我的壞習慣。

按著發暈的頭起身,在我隔壁的就是聲音的主人。那是個小男生似的美少女,穿著短袖T恤跟迷你裙。只不過,她的身體浮在半空中,而且我可以透過她看到後面的景色。順帶一提,她的衣服也是透明的。

她叫白咲深春,又名愛與和平的使者。一個月前死與交通意外之後,成為了鬼魂。不但是我的青梅竹馬,而且由於我在不算出於本意的情況之下,因神智錯亂在大庭廣眾前連叫了好幾次我喜歡你,而使她成為了我的女朋友。

早安!悠紀,難得今天不用上課,不要一直睡了啦!

深春。你是從哪裡進來的啊?

恩?從那邊的窗子啊。跟早上的太陽一起咻地射進來的。

房間里的窗戶完全大開,因為太溫暖的關係,所以睡覺的我好象忘記關了。窗戶玻璃的正中央,貼著一張看不出來上面寫了什麼的護身符。不只是那裡,家裡的牆壁還有門上也都貼著一模一樣的東西(只有玄關跟老妹的房間掛著十字架)。

聽起來好象我是被什麼奇怪的宗教集團給洗腦了一樣,不過這實在是沒辦法。因為這些東西真的有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鬼魂進入。

在護身符或是十字架這種所謂有靈力的東西所保護的地方,鬼魂是沒有辦法進入的。

就如同我剛剛所說的,實際上到底是這些東西真的有靈力呢?還是由於鬼魂是一種精神性的存在,因此容易受到暗示呢?詳細的理由並沒有人知道。

反正,大部分人的意見都是:只要有用,管它什麼原因呢!

順帶一提,這個護身符貼紙,在百圓商店一百圓就可以買到五張一套。看起來只不過是印著複雜圖案的貼紙罷了,所以比起什麼有靈力之類的,我倒覺具有影響力的暗示這個說法,還比較有說服力哩!

好啦,有什麼事?

深春嘿嘿嘿地笑著,看了看蹩眉的我。

我們去約會吧。

不要。

啊?

我跟你說,每個禮拜都出去玩還得了。放假的時候我得預習數學,還有現代國文的作業,繳交期限應該是星期一沒錯吧?

深春目前還是繼續去學校上課。不過以現在的法律來看,就算變成了鬼魂,還是算作已經死亡,因此深春實際上並沒有學籍。(但因為老師跟同學們的好意還是該說故意找麻煩?居然把深春的位置安排在我隔壁。她生前我們可是不同班耶!)

討厭啦,你也太認真了吧。光只有念書的話,你以後會變成無聊的大人喔!

那也無所謂啊。將來進入好大學之後,可以找到好工作,然後建立一個美滿的家庭。我願意成為一顆現代社會中的小螺絲釘來度過我的一生。

一點都不像個年輕人。

鼓起雙頰氣呼呼的深春,也實在管得太多了點。

好嘛好嘛~我們去約會嘛!我們可以去逛街買東西,去吃飯,去看電影啊。要不然,就去賓館吧。反正我們是情侶了啊!

去賓館?然後咧?

看你喜歡怎麼樣都可以啊~

物理上來說根本不可能嘛!

這個部分我會用精神力量支持下去的。

哪有可能啊!

雖然聽起來很蠢的對話,不過也是很實際的問題。

我跟深春的關係從青梅竹馬變成情侶,這點就算了啦。反正我也覺得她滿可愛的。

但是,好不容易變成了情侶,卻連愛愛甚至親親都沒辦法,往後也百分之百沒有機會做這檔事,要我接受這種柏拉圖式的愛情,實在是不可能。隨便聊些五四三,然後偶爾一起出去玩的話,這跟我們是青梅竹馬的時候根本沒啥兩樣嘛。唯一慶幸的是,我不用再擔心深春的物理攻擊。

但現在,即使我想對其他女生下手也沒有機會,在深春發生意外的時候,我那丟臉的赤裸裸告白,不知為何已經成為全校美談,過了一個月之後還是大家茶餘飯後的話題,因此我跟深春就這樣成為了全校公認的情侶。如果我想做點什麼別的事情,絕對會被學校里的同學吊起來痛扁吧!因此,這一個月來,我可以說是欲求不滿到了頂點。

倒是深春,雖然鬼魂似乎失去了人類三大欲求中的食慾跟性慾,但她對現狀卻一點也沒有不滿的樣子。

我告訴你啊,深春。現在我就把話挑明了來講,我對不能摸不能抱的女生,是一點興趣都沒有的。對我來說,女人就是性慾的對象,只不過是我發洩慾望的出口罷了。

我帶著極度冷淡的表情大放厥詞。這種與所有女性為敵的台詞,就連深春聽了也瞪大了眼睛。

哇,你真是骯髒耶。

沒錯。我就是這樣一個自我中心的骯髒傢伙,不但低級又超可惡。比發情的蒼蠅還不如,比再生的蜥蜴尾巴還要不堪,沒有人會愛我。我就像被詛咒的蛇蠍一樣,走在路上會被小孩子丟石頭,被女人吐口水,最後還會腦滿腸肥地死在路邊。我就是這樣

為什麼要把自己貶得這麼一文不值呢?其實我也覺得很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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