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人權運動」始末

《新月》是一個以文藝為主的月刊,鼓吹所謂「為藝術的藝術」,與當時的左翼文學相對峙。但胡適是「發憤要想談政治」的人。1929年,他便在《新月》雜誌上發起了關於「人權問題」的討論。

首先出馬的是胡適本人,他發表了《人權與約法》一文。①這開頭一炮頗為猛烈,直對著國民政府、黨部機關,以致蔣介石本人,對國民黨政府侵犯人權的狀況有所揭露。

他這文章是由國民政府的一道命令引起的。那時,屠殺共產黨、侵犯人權的事,本來屢見不鮮。「在這個人權被剝奪幾乎沒有絲毫剩餘的時候」,國民政府卻要裝模作樣,於4月20日下了一道「保障人權」的命令。語意含糊,其中只提到「個人或團體」均不得非法侵害他人的人權,卻不提及「政府機關」。胡適看了很失望,在文章里寫道,「今日我們最感覺痛苦的是種種政府機關或假借政府與黨部的機關侵害人民的身體自由及財產」,在這方面完全不給人們什麼保障,豈不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嗎?胡適的文章,矛頭明確地對著了國民黨政府。

文中列舉了三件事實。一件是報載國民黨三全大會的一項提案——「嚴厲處置反革命分子案」。其中說到,法院往往過於拘泥證據,致使反革命分子容易漏網,故提案說:「凡經省黨部及特別市黨部書面證明為反革命分子者」,法院就應該以反革命罪處分之。如本人不服,可以上訴。但上級法院如接到黨中央的書面證明,即當駁斥之。②胡適認為,這樣以黨代法,「只憑黨部的一紙證明,便須定罪處刑」,豈不是用黨治代替法治,實際上根本取消了法治嗎?

一件是駐唐山的軍隊一五二旅,隨意拘禁商人,嚴刑拷問,使其致傷致殘,而商會的代表只能去求情,人身權利完全沒有法律的保障。

另一件是安徽大學的校長劉文典,受蔣介石召見時,稱蔣為「先生」,而不稱「主席」,被蔣以「治學不嚴」為借口,當場拘押。「他的家人朋友只能到處奔走求情,決不能到任何法院去控告蔣主席」。胡適說,「只能求情而不能控訴,這是人治,不是法治。」③什麼是法治呢?胡適認為,法治絕不只是對著老百姓和民眾團體的,也應該是對著政府、黨和軍隊的所有官員的。他指出:

法治只是要政府官吏的一切行為都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許可權。法治只認得法律,不認得人。在法治之下,國民政府的主席與唐山一五二旅的軍官都同樣的不得逾越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國民政府主席可以隨意拘禁公民,一五二旅的軍官自然也可以隨意拘禁拷打商人了。……在這種狀態之下,說什麼保障人權!說什麼確立法治基礎!④因此,胡適呼籲:「快快制定約法以確定法治基礎!快快制定約法以保障人權!」

如果有侵犯人權的,「無論152旅的連長或國民政府的主席,人民都可以控告,都得受法律的制裁」。

這篇《人權與約法》登出以後,以它對國民黨政府批評的尖銳和勇氣,在當時影響頗大。國內外報紙有的轉載,有的翻譯,許多讀者給《新月》寫信,於是,關於人權問題的討論,便以《新月》為中心展開了。

在討論中,胡適還就國民黨「以黨治國」,進一步提出了黨與法的關係問題。他說:

不但政府的許可權要受約法的制裁,黨的許可權也要受約法的制裁。如果黨不受約法的制裁,那就是一國之中仍有特殊階級超出法律的制裁之外,那還成「法治」嗎?⑤他對國民黨中國的「黨治」與「法治」的關係,分析確是一針見血,頗為深刻。

接著,又陸續發表了胡適的《知難,行亦不易》、《我們什麼時候才可有憲法》、《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羅隆基的《論人權》、《告壓迫言論自由者》、《專家政治》,梁實秋的《論思想統一》等一系列文章。這些文章也都尖銳潑辣,提出了法治、憲法及思想言論自由等許多重大問題。

他們批評國民黨的所謂「訓政」,主張實行「憲政」。胡適指出,孫中山先生的《建國大綱》只講「訓政」,取消約法之治,這是「中山先生的根本大錯誤」,「無憲法的訓政只是專制」。他認為,「訓政」不能只訓人民,黨國的袞袞諸公尤其要有憲法的訓練,法治的訓練。他說:

人民需要的訓練是憲法之下的公民生活。政府與黨部諸公需要的訓練是憲法之下的法治生活。「先知先覺」的政府諸公必須自己先用憲法來訓練自己,裁製自己,然後可以希望訓練國民走上共和的大路。不然,則口口聲聲說「訓政」,而自己所行所為皆不足為訓,小民雖愚,豈易欺哉?⑥羅隆基也說,如果對政府官員沒有憲法和法律的限制,則「某個人,某家庭,或某團體霸佔了政府的地位,打著政府的招牌」,來蹂躪人權,那就比「明火打劫的強盜,執槍殺人的綁匪」更加可怕!所以,他主張「爭人權的人,先爭法治;爭法治的人,先爭憲法」。⑦總之,法治和憲政,是他們這次人權討論始終注意的一個中心。

他們又大力鼓吹思想言論自由,對國民黨有相當尖銳的批評與指責。胡適在《新文化運動與國民黨》一文中指出:

新文化運動的一件大事業就是思想的解放。我們當日批評孔孟,彈劾程朱,反對孔教,否認上帝,為的是要打倒一尊的門戶,解放中國的思想,提倡懷疑的態度和批評的精神而已。但共產黨和國民黨合作的結果,造成了一個絕對專制的局面,思想言論完全失了自由。上帝可以否認,而孫中山不許批評。禮拜可以不做,而總理遺囑不可不讀,紀念周不可不做。⑧

胡適甚至宣告,「從新文化運動的立場看來,國民黨是反動的」,國民黨的中央宣傳部長「是一個反動分子,他所代表的思想是反動的思想」!這批評夠尖銳,夠嚴重的了。

羅隆基的文章,題目就火辣辣的:「告壓迫言論自由者」!而且拉出孫中山先生來做擋箭牌,說中山先生是擁護言論自由的,因此「壓迫言論自由的人」,就是「反動或反革命」。羅氏又舉出中國的宣統皇帝、洪憲皇帝,以及外國的許多專制帝王,沒有一個不壓迫言論自由,但也沒有一個不以失敗而告終。⑨只有梁實秋的調子相當和緩。他鼓吹思想自由,反對思想統一。文末還追加了一個宣傳文藝自由的尾巴,既反對「三民主義的文學」,也反對「鼓吹階級鬥爭的文藝作品」

;他認為,凡是宣傳任何主義的作品,都沒有多少價值:「文藝的價值,不在做某項的工具,文學本身就是目的。」⑩這是梁實秋的一貫主張。

他們又鼓吹專家政治,抨擊中國目前的政治是「武人政治」,「分贓政治」。他們指出,從中央到地方,從國家的行政到黨的行政,都由一班毫無政治知識,毫無政治訓練的武人支配,其結果自然可悲了。特別是:

如今中國這幾十萬官吏,從最高的院長,部長,一直到守門的門房,掃地的差役,是怎樣產生出來的?既沒有選舉,又沒有考試,這幾十萬人是不是由推薦,援引,夤緣,苟且的方法產生出來的?試問一個國家的官吏,專靠推薦,援引,夤緣,苟且的方法來產生,這是不是拿國家的官位當贓物?這種制度是不是分贓制度?

這種批評,可說是擊中了中國官制的要害,觸到了中國專制制度的一種很深的遺毒。他們主張用「正當的選舉和公開的考試」,來建立真正的專家政治。而且斷言,在20世紀的今天,「只有專家政治,才能挽救現在的中國」。說得自然也有道理,而實際上也反映了他們一班人參政的願望,是《努力》時代「好人政治」

的延伸。

這次人權討論,最引人注目的一個突出內容,是對國民黨的締造者、「國父」孫中山先生的公開批評。胡適不僅指責孫先生取消「約法之治」的《建國大綱》,指謫他頌揚中國固有文明的保守態度,還寫了《知難,行亦不易》一篇專文,批評孫氏的「知難行易」學說。

《知難,行亦不易》一文,從政治角度,對孫文學說也有所肯定,說:

行易知難的學說是一種很有力的革命哲學。一面要人知道「行易」,可以鼓舞人勇往進取。一面要人知道「知難」,可以提倡多數人對於先知先覺者的信仰與服從。信仰領袖,服從命令,一致進取,不怕艱難,這便是革命成功的條件。所以中山說這是必要的心理建設。

胡適認為,孫中山死後,北伐之所以成功,正是奉行他的遺教,建立「共信」的功效。

但是,胡適的文章,重點是批評「行易知難」說的錯誤。他指出:「行易知難」

說的第一個根本錯誤,在於「把『知』『行』分的太分明」。把「知」「行」分做兩件事,分做兩種人做的兩類事,這是錯誤的。「因為絕大部分的知識是不能同『行』分離的,尤其是社會科學的知識」。「行易知難」說的第二個根本錯誤,是因為「知固是難,行也不易」。尤其是治國,是一件最複雜最繁難最重要的事,知行都很重要。鹵莽糊塗,胡作胡為,自然要害國害民;就是有了良法美意,而行之不得其法,也會禍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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