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打孔家店

孔子,在中國歷史上是影響最長遠的一位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他的思想學說,直至今天仍值得人們去研究。我們不準備在這一節里做關於孔子的專論,只想指出,長期以來,以孔子為代表的儒家學說,幾經加工改造,被專制統治階級用作麻痹和禁錮人民思想的工具,孔丘也被統治者們捧為至高無上的「聖人」,成了愚弄和欺騙人民的偶像。民元革命以來,袁世凱稱帝,張勳復辟,仍都抬出孔丘來做招牌,提倡「歷代民賊所利用之孔教」(陳獨秀語)。1916年,康有為公然上書北洋政府,要求定孔教為「國教」,並列入憲法。因此,倡導民主與科學的《新青年》,不得不對孔子和儒家學說進行重新評估,「打孔家店」成為新文化運動的一項重要戰鬥內容。新文化的先驅者們「打孔家店」,並「非掊擊孔子之本身,乃掊擊孔子為歷代君主所雕塑之偶像的權威也;非掊擊孔子,乃掊擊專制政治之靈魂也。」①他們完全是為了反對宗法專制,維護民主共和,打破以孔孟儒家之道為核心的傳統文化的束縛與蔽錮,解放人們的思想,是從中華民族的現實危機和發展需要所作出的選擇與評估,表現的是對孔教和傳統「重新估定一切價值」的科學理性精神。因而反孔與尊孔成了新舊文化鬥爭的一個焦點。

易白沙一馬當先,在《新青年》上發表《孔子平議》,指出孔子學說在春秋戰國時期原只是「九家之一」,到漢武帝時才定於一尊,後來又為歷代君王所利用,為「獨夫民賊作百世之傀儡」,其原因即在於「孔子尊君權漫無限制,易演成獨夫專制之弊」。②陳獨秀也連續推出《駁康有為致總統總理書》、《憲法與孔教》、《孔子之道與現代生活》、《復辟與尊孔》等一系列文章,重炮猛轟孔教與孔學。陳氏著重闡述的,是「孔教與帝制有不可離散之因緣」,並且指出:

孔教與共和乃絕對兩不相容之物,存其一必廢其一。……蓋主張尊孔,勢必立君,主張立君,勢必復辟,理之自然,無足怪者。③

此外,還有吳虞、李大釗、魯迅等許多人,也相繼投入戰鬥,抨擊宗法禮教和孔孟之道,展開了中國近代史上最廣泛最深入的一次思想解放運動。

胡適小時候,也拜過孔夫子,是孔孟儒家的一個虔誠小信徒。留美期間,他受了西方民主新思潮的啟迪,對孔聖人已經不那麼盲目崇敬了,並且嘲笑過袁大總統尊孔祭聖的醜劇。回國以後,置身在新文化運動的洪流中,受了《新青年》同人反孔鬥爭的激勵,便也一反少年時代的尊孔崇儒,而以打孔家店的戰士姿態,出現在新文化的戰陣上。

胡適攻擊孔教,矛頭首先指向以孔孟之道為核心的舊倫理舊道德,批判專制主義的「節烈」和「孝道」。當年的中國,帝制顛覆不久,所謂「三綱五常」一套宗法倫理道德,仍緊緊地束縛著人們的思想,「貞節牌坊」和「孝子牌坊」仍到處可見。北洋軍閥統治下的共和政府,居然在正式頒布的《褒揚條例》中,明文規定表彰「節烈」的條款。民國治下,寡婦守節,烈女殉夫的怪事,屢見不鮮。1918年7月,胡適發表《貞操問題》一文,④即披露了報紙上宣揚的兩起這樣的怪事。一起是北京《中華新報》登的《會葬唐烈婦記》。文章說唐烈婦在丈夫死後,自殺過九次,經過「灰水,錢鹵,投河,雉經(按,即上吊)者五,前後絕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方才做成烈婦。更奇怪的是,那文章還寫到一個姓俞的女子,年方19,尚未出嫁,未婚夫就死了,她竟也尋死覓活,絕食七日,被家人勸著吃了稀粥,但還表示要服喪守節三年,然後再自殺,非做烈女不可!而此文的作者還說,三年有一千零八十多天,如果俞家防範嚴,俞氏女找不到自殺機會,「可奈何?」為了維持風化,作者竟忍心害理的巴望那位唐烈婦的陰魂顯靈,來幫助俞氏女趕快死了,「豈不甚幸」!胡適敘說到此,嚴厲斥責說:「這種議論簡直是全無心肝的貞操論」!

另一起是上海報載的「陳烈女殉夫」的事。說家住上海的陳宛珍,年17,許配給王菁士,尚未過門,連未婚夫的面也沒見過。王病死後三時,陳氏女便也服毒自盡,做了烈女。這已經很愚昧了,而過了兩天,上海縣知事竟給江蘇省長送一個「呈文」,請予褒揚。此種妙文,今日的青年萬難見到的了,故節略奇文,以供賞析:

呈為陳烈女行實可風,造冊具書證明,請予按例褒揚事。……(事實略)知事複查無異。除先給予「貞烈可風」匾額,以資旌表外,謹援《褒揚條例》之規定,造具清冊,並附證明書,連同褒揚費,一併備文呈送,仰祈鑒核,俯賜咨行內務部,將陳烈女按例褒揚,實為德便。

這與前清封建時代完全一模一樣,由官府提倡,有法律「條例」規定,獎勵少女少婦自殺。用近世人道主義的眼光看來,這「都是野蠻殘忍的法律,這種法律,在今日沒有存在的地位」。胡適在文章中指出:

我以為我們今日若要作具體的貞操論,第一步就該反對這種忍心害理的烈女論,要漸漸養成一種輿論,不但永遠不把這種行為看作「猗歟盛矣」可旌表褒揚的事,還要公認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惡;還要公認勸人做烈女,罪等於故意殺人。

對「節烈」的攻擊,可算是抓住本質,衝擊了要害。胡適還寫有《美國的婦人》、《論貞操問題》、《論女子為強暴所污》等幾篇文章,⑤也批判「餓死事極小,失節事極大」的理學謬論及「良妻賢母」主義,宣傳男女平等和婦女解放,在當時都頗有影響。

1919年3月16日,胡適的夫人江冬秀生下一個男孩。胡適做了父親,喜不自勝,為兒子取名「祖望」,行名「思祖」,包含著胡適對逝世不久的母親的一片孝心與紀念。到了7月,卻又以「我的兒子」為題,寫了一首白話詩,抨擊「孝道」;登在《每周評論》上,詩末寫著他對兒子的教訓道:

將來你長大時,莫忘了我怎樣教訓兒子:

我要你做一個堂堂的人,不要你做我的孝順兒子。⑥

詩一登出,有位叫汪長祿的看了很不高興,他認為「兒子孝順父母,也是做人的一種信條」,因此寫信責問胡適,為什麼「一定要把『孝』字驅逐出境」?胡適便寫了《再論「我的兒子」》,答覆汪長祿,說:

我的意思以為「一個堂堂的人」決不至於做打爹罵娘的事,決不至於對他的父母毫無感情。

但是我不贊成把「兒子孝順父母」列為一種「信條」。……假如我染著花柳毒,生下兒子又聾又瞎,終身殘廢,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把我的兒子應得的遺產都拿去賭輸了,使他衣食不能完全,教育不能得著,他應該愛敬我嗎?又假如我賣國賣主義,做了一國一世的大罪人,他應該愛敬我嗎?⑦

由此可見,胡適攻擊的是所謂「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那種腐朽的倫理觀念,否定那種盲目而又虛偽的「孝道」。

這裡有一點有趣的聯繫,與胡適這幾篇文章大致同時,魯迅也發表了著名論文《我之節烈觀》和《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而且論旨也大致相同或相近。試看下錶:

如果我們再細細讀一讀他們兩人的這幾篇文章,就不難看出,他們當時攻擊的目標完全一致,論文的見解相近,發表的時間大致相同,而且也不難發現他們之間的相互影響和彼此配合。因此也有力地證明,胡適與魯迅,在五四時期,確是站在同一戰陣里,向著共同的論敵,進行過共同的戰鬥。⑧

胡適對孔丘,也作過直接的激烈攻擊。當時四川省有一位反孔的知名人物吳虞,非孝非孔,文章尖銳潑辣,很有火力。他自己編成《愛智廬文錄》二卷,帶到北京來,請胡適作序。⑨胡適欣然允諾,在序言中,對吳氏反孔的精神和業績作了高度的評價,說他打掃「孔渣孔滓塵土」,是「中國思想界的一個清道夫」;並且尖銳抨擊孔丘,指出:

這個道理最明顯,何以那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都不掛別的招牌,偏愛掛孔老先生的招牌呢?正因為二千年吃人的禮教法制都掛著孔丘的招牌,故這塊孔丘的招牌——無論是老店,是冒牌——不能不拿下來,捶碎,燒去!⑩胡適已經明確認識到,孔丘和他的儒家教條,正是幾千年來種種吃人的禮教制度的「招牌」;因此,要從根本上掃除吃人的禮教、法律、制度、風俗,就必須把孔丘這塊招牌「拿下來,捶碎,燒去」!這種決斷的態度,不容商量的氣概,正表現出了五四時代「打孔家店」的戰鬥精神。

這篇《吳虞文錄序》,是胡適的重要反孔文字。在文末,胡適還熱情地讚譽吳虞是「四川省只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推崇備至,無以復加。而據現在所見的材料,胡適這篇文章,大約是在文字中提出「打孔家店」口號的最早紀錄。胡適為什麼在這時候提出「打孔家店」呢?吳虞曾經作過說明:

我的文錄……本一無系統之作,來京時友人為錄成一冊。胡適之先生為撰序,介紹付印。時適之先生方閱《水滸》,故有打孔家店之戲言。其實我並未嘗自居於打孔家店者。

他說的確是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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