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十年後的約定

台版 轉自 負犬小說組錄入

圖源:尋物偵探事務所

錄入:一心只想把書錄完打遊戲的小滾滾

And, in the end,

the love you take is equal to the love you make.

The End

The Beatles

聽到壽命也能買得到這件事,我最先想起的是小學的公民與道德課。當年,芳齡二十幾歲的女導師對我們這群懵懂的十歲學童丟出這個問題。

「大家看這邊。要說什麼東西是不可取代的、是珍貴無比的,應該就是每個人的生命。如果將人命換算成金額,大家覺得應該值多少錢呢?」

語畢,她的思緒似乎停滯了一下,大概是在回想剛剛的提問是否夠清楚吧。她手上拿著粉筆,一動也不動地面對黑板,背影朝著我們二十秒左右。

這段時間,每位學生都認真地思考答案。班上大多數的學生都喜歡這位年輕漂亮的導師,搶著說出一些討導師歡心的答案,想得到她的褒獎。

其中有位模範生舉手回答:

「之前讀過的書里有提到,上班族一輩子的薪水大概是兩億日圓到三億日圓之間,所以每個人的生命大概就值這個價錢吧。」

教室里有一半的學生流露出欽佩的神情,另一半則是覺得這答案真無聊。

幾乎所有的學生都不喜歡這位模範生。

「的確,大部分上班族的收入就這麼多而已。」導師苦笑地點了點頭,回應了這位模範生。

「如果詢問大人們,大概也會得到同樣的答案吧,以一輩子能賺到的金額來衡量人命的價值,也算是一種正確答案。不過,我希望大家暫且將這個想法拋到腦後。嗯……不如用比喻來說明吧,就像平常做的那種,不太好懂的比喻。」

老師用藍色粉筆在黑板上畫了一個沒人看得懂的東西,看起來既像是人,又像黏在馬路上的口香糖。

不過,這就是她真正的目的。

「黑板上這個『不知其真面目的東西』非常有錢,而且它很憧憬能過一過人類的生活,希望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人生賣給它。某天,你偶然從『這東西』面前經過時,它叫住你說:『喂,你可不可以把你剩下的人生全賣給我咧?』」

女導師說完比喻後,暫時打住。

「賣掉之後,我會變成什麼樣子?」某位一臉認真的男生舉手發問。

「當然是死掉羅!」導師一派輕鬆地回答他:「所以,你一定會拒絕它的條件吧。不過『這東西』沒那麼容易死心,又說:『那麼,賣給我一半也行。要不要把你剩下的六十年壽命,折一半賣三十年給我呢?不能再少了。』」

「原來如此!」撐著臉頰聽導師說話的我,心中突然有所領悟,有種賣掉一半也無妨的感覺。人生與其枯燥漫長,還不如短暫燦爛來得精采。

「那麼,接下來才是真正的問題。想要一嘗人類生活的『這東西』,該怎麼替你的壽命估價呢?一年分的壽命該值多少錢?……先說清楚,這個問題沒有正確答案,我只是想聽聽大家的意見而已。請大家跟座位附近的同學討論一下吧。」

教室里討論的聲音此起彼落。

只是,我沒有參與討論。說得正確一點,是我沒能參與討論。

因為我跟剛剛那位提出一輩子能賺多少薪水的模範生一樣,都是被班上同學排擠的對象。

我擺出一副不想跟著討論的表情,在一旁等待著時間流逝。

坐在前面的那群傢伙說:「如果一輩子的收入是三億日圓的話……」

我心想,那些傢伙要是值三億日圓的話,我應該值三十億日圓才對。

我已經忘了當時的結論,只記得最後是不了了之收場。反正這本來就是個小學生討論不了的題目,就算找來一群高中生,恐怕也討論不出什麼有建設性的意見。

唯獨一點我還記憶猶新,有位看來前途黯淡的女生一直主張「人命不該有價」。沒錯,若讓我過著和她一樣的人生,我大概不會設定售價吧——我是這麼想的。說不定還反倒被索取垃圾處理費呢。

「就算我要賣出過著和我相同人生的權利,你們應該連三百日圓也不願意付吧?」每個班上都有這麼一個聰明愛耍寶的傢伙,他的想法似乎跟我很像。為了逗大家笑,他故意開玩笑地這麼問。我雖然贊同他的想法,但他很明顯地認為自己的價值比旁邊那些死腦筋的傢伙高出許多,那種自以為高尚又故意自嘲的作風真令人思心。

這時候,導師突然說:「沒有正確答案。」不過,接近正確解答的答案其實真實存在——就在十年後,二十歲的我真的把命賣掉,並換得相對的報酬。

小時候,我希望未來的自己是個了不起的人,內心一直覺得自己比同年齡的人更優秀,更突出。但麻煩的是,我住的那一帶都是一堆蠢父母生的笨小孩,這更加深了我對自己的誤解。

身邊的玩伴總是被我看扁。不懂得隱藏驕傲、毫不謙虛又不機敏的我,當然和班上的同學們關係疏遠。遭到同學排擠,或是東西被人藏起來等都是家常便飯。

即便考試常拿滿分,但能拿滿分的又不只有我一個。

沒錯,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位模範生,那個名叫姬野的女生。

我們因為彼此的關係而拿不到實質上的第一名,所以表面是互相砥礪,內心卻想把對方踩在腳下。

但就另一層面而言,我們也是唯一能了解彼此的夥伴。能夠正確聽懂我的想法的人就只有她,恐怕我對她而言也是一樣。

或許就是因為這樣,我們總是走在一起。

原本我們兩家就住在正對面,從小就一直玩在一起,這應該是所謂的「青梅竹馬」吧。我們兩家的父母親關係不錯,在念小學之前,我爸媽工作一忙,就會把我托給姬野的雙親照顧:換成對方的父母太忙,也會拜託我家照顧姬野。

雖然我們把彼此視為競爭對手,但在彼此的父母面前都知道要扮演相親相愛的小孩。我也不知道我們為什麼有這份默契,有可能只是覺得這麼做對彼此都好吧。明明是那種會在桌子底下互相踢對方的腳、捏對方大腿的關係,但只要在父母的視線範圍內,我們就會扮演成不用他們操心的青梅竹馬。

不過,說不定事實也真是如此。

姬野也因為同樣的理由被班上的同學討厭。她覺得自己高人一等,瞧不起別人的態度過於露骨,在教室里總被視為討厭鬼。

我與姬野的家都在山丘附近,與其他同學的家隔了好一段距離,這給了我們一個好借口,把整天躲在家裡的行為正當化,不需要浪費時間去同學家玩。只有在窮極無聊的時候,才會迫於無奈地露出一副「我也不是真的喜歡待在這裡」的表情拜訪彼此。

每到夏季慶典或聖誕節,為了不讓雙方的父母擔心,我們還會特別結伴出門打發時間。就連在親子活動日或課堂參觀日,也會裝出「友情萬歲」的樣子,感覺上像是「我們就喜歡兩個人一起玩,因為這樣最快樂」。是的,與其和那些低能到極點的同學做朋友,還不如跟惹人厭的兒時玩伴打交道來得好。

對我們兩個來說,小學是一處沉重陰鬱的地方。有時候,我與姬野被霸凌的問題會被提到學年會議里討論。

我們四到六年級時,擔任級任導師的女老師很了解我們的狀況,只要情節不嚴重,都不會聯絡我們的家長。要是連父母都知道我們被欺負,那我們就真的成為被霸凌的小孩了。那位老師也很清楚,我們需要的是一處忘掉被霸凌事實的場所。

只是不管何時,我與姬野都覺得很不耐煩,不只對身邊的同學如此,內心的某個角落也覺得只能與周遭建立起這種關係的自己很煩。

對我們而言,最困難的就是裝出笑臉。明明是該跟著大笑的時候,我們卻一絲笑容也擠不出來;即便勉強抽動臉部的肌肉,卻只聽到內心某塊重要部分剝落的聲音。我想,姬野跟我有一樣的感覺。在一片哄堂大笑的氣氛中,我們連眉毛也不願挑動一下,不,或許說是無法挑動還更精準一些。

班上的同學總是揶揄我們自命清高。沒錯,我們的確孤傲,但是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我們不懂得取悅他們,而是姬野和我在本質上就與他們不同,就像是在錯誤的花季里綻放的花朵。

那是發生在十歲夏天的事。姬野肩上背著被丟進垃圾筒數十次的書包,與穿著被人剪出一個個破洞鞋子的我,並肩坐在夕陽餘暉映照的神社石階上,等待著某事發生。

我們的位置可以鳥瞰整個夏季慶典的會場,狹長的參道排滿了攤販,兩側的燈籠則像是飛機跑道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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