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全裸的笨蛋登場

台版 轉自 負犬小說組

掃圖:尋物偵探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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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你是個天才。』

老師的這句評語,就是我的開端。

國小二年級時,國語課本上有一篇故事,似乎是叫〈艾摩的冒險〉(註:出自露絲·史提爾斯·加內特所著的童話《艾摩與小飛龍的奇遇記》。)。名字和內容我都已經記不太清楚,只記得是描寫主角跟一隻小飛龍的故事。

不過,故事本身其實不怎麼重要,總之看完這個故事,老師對我們出了一項課題,就是在稿紙上創造出獨一無二的「故事」。雖然我記不得這和〈艾摩的冒險〉有什麼關連,但這位戴著黑框眼鏡、發量有點令人擔心的中年級任導師,就這麼把稿紙發給我們,要我們在一周內寫完。我還是第一次遇到這種和考試不一樣,得發揮創造力才能完成的課題,所以坐在教室後面的我既覺得一頭霧水,又覺得不安。

老師最後還補充說,如果寫一寫發現稿紙不夠,要拿幾張去寫都行。當然大部分學生都不打算寫超過老師所發的三張稿紙,馬上開始為了即將來臨的營養午餐時間做準備。我盯著潔白稿紙上的咖啡色格線看了一會兒,也立刻學著其他同學,拿出放營養午餐餐具的袋子。

這一天放學回家後,我連有作文功課這回事都忘在腦後,玩累了就睡。結果到了隔天,有人出現在教室前面,說他馬上寫了作文,但是稿紙不夠寫,所以要多拿幾張。

我本來就一直暗自不想輸給這小子,納悶地想著,昨天放學後他明明也跟我一起在運動場玩耍,真不知道他是幾時寫好的。看到這小子被導師誇獎,高高興興地領了稿紙,讓我看得很不順眼,接著拿出在自己書包里被課本擠得皺巴巴的稿紙,細心地弄平,就這麼過了一天。

直到當天晚上,我才首次面對「寫故事」這回事。

事後想想,這理由還真可笑。

我手上那枝削得沒剩多少的鉛筆遲遲不往前進,連標題都決定不了,真不知道從椅子上滾下來多少次去翻《少年Jump》。我領悟到一件事,咬牙硬撐頂多只能搞定跑馬拉松時超越對手之類的事,遇到這種情形根本毫無用武之地。

好不容易弄平的稿紙放到桌上後始終一片空白,就這麼過了好幾天。等到導師在課堂中提到明天就是交作文功課的最後期限,我才總算想起這些稿紙,肚子立刻絞痛起來。也就是說,一般人成了國中生或高中生後才會頻繁感受到的痛楚,我在國小二年級就體驗過了。放學後我也沒心情玩耍,立刻回家。

我肚子還是很痛,坐下來面對扔在書桌上的稿紙,忍不住慌了手腳。這也難怪,仔細一數,發現一張稿紙的格子多達四百個,換句話說,我得寫上整整四百字才行。當時我已經被逼得連換行這個想法都想不到。

直一傻。

過了將近一小時,我還是什麼都寫不出來,吃完晚餐後繼續瞪著自得像晴天娃娃一樣的稿紙。我連澡也不洗,左思右想,最後得出的結論,便是「參考〈艾摩的冒險〉」。說穿了,就是只要去到一個奇怪的島,島上有不可思議的生物,讓主角進行一場冒險就好。一想到這裡,我突然覺得輕鬆許多,肚子的絞痛也跟著消退。

我立刻寫下標題。雖然詳細名稱我忘了,但記得應該是叫做什麼什麼的冒險,忠實地參考了〈艾摩的冒險〉。然後,我在下一行寫下自己的名字,接著開始寫內文。

我把這個島設定成乍看之下很普通,可是島上住了滿滿的昆蟲。我討厭昆蟲,所以把昆蟲設定成敵人。主角是個跟我很像的少年,唯一不一樣的地方是他用火用得很熟練。我想到了要對抗昆蟲,只要放火燒掉島上的樹木就行。真是過分,小孩子的想法果然很殘忍。

我的鉛筆貪婪地填滿稿紙。一旦開始動筆,鉛筆再也停不下來。就跟電玩或漫畫一樣,有種讓人一陷進去就無法自拔的樂趣。我的腦子裡已經想出整個島的樣子:一個四面環海、萬里無雲的無人島,島上長著許多很高很高像是椰子樹的樹木。主角則是偶然漂流到島上。

跟他一起來到島上的同伴,很快就被昆蟲所殺。果然很過分。後來主角,也就是我,決心想辦法逃出這個島,並向昆蟲報仇。寫到這裡,三張稿紙已全部寫滿了。之所以會這麼容易就寫完三張稿紙,應該也有一部分原因出在當時我才國小二年級,懂的漢字很少,寫成平假名會佔用比較多格子。

稿紙上填滿像是沾滿黑色橡皮擦屑的文字,故事卻斷在很尷尬的地方。還記得稿紙上的最後一個字是平假名的「ME」。稿紙不夠寫,讓我在房間里踱來踱去。明天就是最後期限,想跟導師要稿紙也沒辦法。

所以我立刻握緊錢包,跑去附近的文具用品店買稿紙。這是我第一次用自己的錢買漫畫、電玩與糖果以外的東西。當時我自信過剩,未免太往自己臉上貼金,如今說來實在不好意思,但當時的我覺得,再也沒有別的東西像我寫的故事這麼有意思。第一次的創作就是這麼充滿刺激。先不說到底有沒有寫小說的才能,我想我和「小說」的波長就是很合。

我用光錢包里剩下的所有銅板,買了一疊稿紙。雖然一疊整整有二十張,但我還是很擔心不夠寫。當時我覺得自己要寫多少都沒問題,平常寫功課時那麼沉重的眼瞼,那時卻輕得像是消失了一般。

手上的稿紙感覺比上周的《少年Jump》還沉重,我抱著這疊稿紙跑回家,然後氣勢驚人地繼續寫作。起初我的觀點還像是從島嶼上空眺望,寫到後來就不知不覺間和主角同化,彷彿自己用手去撥開草木。

我完全融入角色之中。鉛筆每寫下一筆,都讓場面目不暇給地轉換。我的文章毫無情景描寫可言,只敘遊行動,就這麼不斷延續下去。可是要說描寫,當時我只覺得叢林般的風景歷歷在目地浮現在眼前,心想這種東西有什麼好寫的。現在我會覺得很傻眼,當時的自己未免太自我陶醉,但當時我是認真的。

我認真地在無人島上抗戰。

滿懷激情寫下的故事,就像一部沒有背景的漫畫。現在回想起來,也許根本不能稱之為小說,但這就是我的原點。

我體會到在自己腦海中冒險的樂趣,而且食髓知味。

篇名叫什麼什麼的冒險,說不定這「什麼什麼」當中還放進了我的名字。

除了除夕夜,這是我第一次過了晚上十二點還沒睡。

隔天開始上課前,我交出二十三張稿紙,令導師非常吃驚。我的手掌邊緣被鉛筆筆墨弄得一片黑,稿紙也是又皺又臟,讓導師嚇一跳。

而在種種驚訝過去後,導師最先對我說的一句話就是:

『搞不好你是個天才。』

我想導師說這句話多半不是真心的,但也不是開玩笑。儘管有著要培養小朋友夢想茁壯的熱忱,但內心多半並不覺得我真的是天才。

其實是針對我寫了這麼多的這回事給予肯定,說穿了,只是把「努力獎」換個說法,用比較好聽又比較誇張的方式誇獎我。

「搞不好」這三字則是導師下意識打的預防針,又或者說是設下一道停損線。

所以誰也不會說這位導師是個預見我大好前途的高人。

不僅如此,他甚至沒想過這句話對我勢必平淡無華的前途會產生什麼影響。

相信導師做夢也不會想到,這句話竟然牢牢綁死了我的整個青少年時期。

之後過了幾年我已經懶得數,總之過了大概十年左右,我成為大學一年級生。

歲數勉強還算是一字頭的我,正坐在榻榻米座席上。

我早已自覺到不管怎麼「搞不好」,我的天才連芽都發不出來。我去參加了管理學院的聚餐,動機介於自願與強制之間。

剛參加完大學的入學典禮,我就領悟到一件事,那就是大學這種地方,是位於高中的延長線上。所以我在高中班上的定位,也會繼續套用到大學班上。

我根本不想談高中時代的事,所以打算行使緘默權,但還是提一下現在的狀況。我坐在居酒屋的角落,正用筷子不斷攪動小小的火鍋,旁邊的座位沒人坐。不要逼我說得一清二楚。

我一邊夾起放到涼掉的火鍋豆腐,一邊環顧四周。最熱鬧的似乎是由某部分長袖善舞的男女組成的圈子,其次是喝了酒的男生們,最後則是尖叫個不停的女生圈子。跟我面對面坐著的男生默默嚼著大白菜,晈得大白菜里很淡的高湯滲了出來。

這間店籠罩在一種像是置身於紅燈籠內的淡淡紅光中,店裡人聲鼎沸。木造的牆壁用手指一敲,就會發出空心的聲響。座席前面的走道被骯髒的皮鞋與女用涼鞋塞得滿滿,簡直像是垃圾場。二樓也有座位,而且似乎有客人,到處都聽得見天花板傳來咚咚聲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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