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16歲的編輯活動 第2話 作家與編輯

說不定,曾經離家出走過的人意外地多。

我也是其中之一。

我自小就練習競技游泳,但因為有位優秀的哥哥,現在甚至以進軍奧運會為目標入選了國家的集訓隊,所以我在升入初中前就放棄了。

然後,我逃跑了。

逃離了哥哥。

逃離了久居的故鄉。

而且,逃離了最喜歡的游泳。

逃跑,逃跑,逃跑,總之就是要逃跑……跟離家出走一樣,遠離老家,進入了浩葉學園初中部的宿舍。如今升上高中部仍然住在這裡,大概我的離家出走仍在繼續。

——但是。

就算我有過離家出走的經驗,也想不到會被小學生要求陪同離家出走——

「我開動了。」

汐音像是使用了計時器一般精確等待了三分鐘後,掀開了桌子上的速食麵的蓋子,呼呼地吹了幾口氣後,吸溜吸溜地用小嘴吃起了面。

……嗯。

要是往常,我看到她這麼可愛的樣子無疑會暴走。畢竟她可是充滿魔性的小學生。只是吃著一枚硬幣就能買到的方便食品,就能如此強烈地刺激父性的本能,即使說她是怪物也不為過。

但非常遺憾的是,現在我可沒空閑被汐音的可愛迷倒。

「我說,汐音。能跟我說明一下了嗎?」

我也吃著桌子上自己的那份速食麵,同時張望起眼下所在的地方。

別墅。

用一個詞來形容的話,就是這種印象。從我們居住地附近的車站坐兩小時電車,三十分鐘大巴,再徒步走十五分鐘的山道,來到的就是這座純白色的豪宅。

我們倆正在起居室內吃著速食麵。

「沒關係的。這座別墅的確是我家的財產。老師也知道我的父母是有錢人吧?」

「當然。記得你的父親是職業摔跤手,你的母親是鋼琴師吧?而且兩人都聞名海外吧?那樣的話,有棟這樣的別墅也合情合理。」

「而且,今年夏天這座別墅借給了我的親戚,所以現在沒有積塵,不必打掃。通水通電,是離家出走的最佳之選。」

「不過嘛,只是這裡沒有食物儲備,所以只好到附近的便利店買速食麵吃。但是,汐音。我想問的不是這件事。你不把離家出走的原因向我解釋清楚嗎?」

「唔……」

受到追問後,汐音沉默了,再次吸溜吸溜地吃起了面。哇,這位公主大人居然對我不理不睬。

看起來確有難言之隱。

「理由什麼的都無所謂吧。從明天開始是三天連假,稍微不回幾天家也不會有問題。而且老師也回過一次宿舍,做好了旅行的準備吧?」

「啊,也是呢。但我向宿舍的人講明了理由,『三天連假要回老家』。」

「老師說謊。這種時候老實坦白不就好了。」

「坦白?」

「『和小學女生兩人一起離家出走』。」

「要是講出這種話,可就不是三天連休了,大概能得到半年左右的悠~長假期呢。」

當然,我在那段假期不是待在醫院。就是待在警察局吧。

「本來把我帶來這裡可是你。」

我長嘆了口氣,把筷子在速食麵湯里來回攪動。

對,在書屋裡的離家出走宣言後。

我被小學生誘拐了。

「對不起。我覺得不那樣做的話,老師是不會和我一起來的。」

「也不要因為這種原因就威脅我。」

「我只是說了『不一起來的話,我就把老師和小姬打得火熱的影像上傳到NICO×CO動畫網站上』。」

「只有蘿莉控才會看著那種影像還能NICO×CO(喜笑顏開)啦!」

畢竟那可是我注視著小學(女)生的運動短褲的動畫。要是發起訴訟,本案可是證據確鑿得再怎樣能言善辯的律師都會抱頭逃竄避之不及。

「但是,要是極其討厭來這裡的話,老師只要強行從我手中奪走手機不就好了?」

「我可還沒淪落到對小學生動粗的程度。而且……」

「而且……」

「我很擔心你。要是我不一起跟來的話,你大概打算一個人離家出走吧?你還只是小學生,我不能讓你冒這個危險。」

「……」

汐音沉默了片刻,吐了口氣的同時,臉上微微泛起了紅暈。

啊,這樣一看,果然汐音只是一位可愛的普通小學生……

「但是不必擔心。我只有錢多。」

「……」

……才不僅如此。

她是桃音汐音。是累計銷量超過百萬部的『完美漆黑』的作者。

而且汐音擁有自己的銀行帳號,可以用銀行卡轉賬。大概汐音的父母也覺得「她沒問題的」,因此放養她吧。銀行帳號里的錢都是汐音自己的勞動所得。

金額應該相當巨大。

我想想,一本定價六百日元左右的作品,按照付給作者的印稅為10%來計算,汐音得到的預付金總額為……六千萬日元?不,如果能賺到這麼多錢,稅金也會相當可觀,所以實際所得沒有那麼誇張吧。

但作為離家出走期間的生活費肯定沒問題。

有問題的反而是……

「汐音。你對家裡人講明理由了嗎?你的雙親都在國外,但還有桃香小姐吧?此前你曾五次被捲入誘拐未遂事件,她肯定會很擔心的。」

「是呢。但我現在不想見姐姐。」

「……果然離家出走的理由在桃香小姐身上吧。」

這個嘛,我也能猜測到一些。

桃香小姐既是汐音的姐姐,又是她的責任編輯。

作家和責任編輯之間發生矛盾,在這個業界可謂家常便飯。

「難道是吵架了嗎?」

「那個……」

「還有,汐音。你在書店不是說有事要單獨跟我講嗎?難道是想找我商量下有關與桃香小姐吵架的事,才邀我一起離家出走的?」

「……唔。」

汐音輕輕點頭。

「老師和姐姐吵過架嗎?」

「啊,怎麼說呢。當然對於作品有過許多次意見上的碰撞。桃香小姐對作家的態度相當斯巴達式。但也沒有很嚴重地吵過。」

「這樣嗎。但我的情況不同。說不定……責任編輯會從姐姐換成別人。」

「唉?……」

這不是很嚴重嗎?

若是一般的作家還無所謂,可汐音只有十一歲。就算她能寫出十分有趣、暢銷的作品,可正是因為桃香小姐是她的姐姐,才適合擔任她的責任編輯。而且,在我們文庫的編輯部里,只有桃香小姐一位女性編輯。也就是說,替換的編輯肯定是男性……!

「——混蛋!無論如何都要換的話,就由我來當汐音的責任編輯!」

「老師,在商量正經事時,請你不要暴走。」

「啊……抱、抱歉。但是,換責任編輯是件相當嚴重的事吧?」

「果然,老師也是這麼認為的嗎?」

「當然了!你也屢次三番地看到我暴走時的表現吧?應該明白男人總會有哪天變成野獸的!」

「就算老師如此充滿自信地斷言,我也很為難。」

汐音微微皺緊了雙眉。

總之,編輯換成男性的話,說不定也會像我一樣暴走。

以作家和編輯的關係,肯定會有必須面對面的情況,正因為如此,才讓桃香小姐擔任桃音汐音的責任編輯吧?

但要是換一位責任編輯……

「……唔。」

汐音抿緊了嘴唇。

似乎做好了覺悟。

於是——

「說實話,我希望老師能陪我一起離家出走是因為有事要商談。」

「商談?」

聽到我的回問後,汐音輕輕地點頭。

然後,

「老師能擔任我的責任編輯嗎?」

「……」

不不不。

就算突然遇到了這樣的要求。

「汐音,我還是高中生,既不是編輯,也沒有受雇於咱們所在的出版社。所以代替桃香小姐一事……」

「不,我不是指正式的責任編輯。只是希望在這三天里老師能和我一起創作作品。作為我以後和姐姐以外的人共事時的預演練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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