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卷 塗鴉記。

初次見面,好久不見。

本次所收錄的『金魚之淚』,是將「電擊hp](vol.40)所刊載的內容,稍微進行修改潤飾而成的。

就是這樣。

曾經失去一次的東西,大多會很難發現或是找回來。比方說隨手把手機放在床邊。平常總是會放在桌上,不過這次卻湊巧放在床邊——然後,在需要手機的時候,就會心想「咦?跑到哪裡了?」並且花費好大的工夫去找。明明是我自己把手機放在枕邊的,卻連我自己都不知道放到哪裡了。因為當時是隨手放的。如果當時刻意去意識這件事,像是宣布「我把手機放在這裡,就是這麼回事!」這樣,把所有的決心表達出來的話,或許就可以輕易找到了。不過結果並沒有找到,直到某人恰巧打電話或傳簡訊過來,才總算是喊著「啊!找到了!」並且重獲手機。不過在這個時候,我同時會這麼想著。

「咦?我之前是放在這種地方嗎?」像是這樣。明明就是我自己放的。

比方說,在家裡弄丟某個東西了。以這種情形來說會有幾種狀況。有一種狀況,是自己不小心放在某處並且忘了。有一種狀況,是這個小東西被彈出去,不知何時滾到了其他的地方。還有一種狀況,就是所謂的那個狀況。喜歡惡作劇的小妖精們,悄悄把重要的東西藏起來的狀況。如果是這種狀況,也可以說著「可惡'實在受不了那些妖精,真是有夠調皮的!」這種話並且生氣,不過如果是自己忘記放在哪裡,那麼生氣的對象當然是自己。剛開始會像這樣心想「可惡'我真笨!」並且生氣,不過到最後,就只是會變得空虛而已。會覺得自己很丟臉,開始嘆氣,還差點掉下眼淚。

這個時候我會這麼想。明明是那麼拚命在找然後終於找到,為什麼非得要讓心情變成這麼難過?既然這樣,早知道就別找了。早知道就不要找到了。當時要找的人當然是我,找到的人也是我,是我自己決定要這麼做的。不過那是過去的我,至於現在的我,則是把怒氣發泄在過去的我身上:「為什麼要找啊?為什麼要找到啊?」但是,過去的我是這麼說的:「因為你需要這個東西。」會像這樣脫口說出這樣的答案。這就是我,這就是我自己。是我對我自己所說的話。

無論是至今還是以後,永遠都一樣。

是的。

這些故事,是劇中角色對自己提出詢問的故事。

如果這些故事,可以讓您用來確認自己走過來的路,可以讓您用來確認自己即將要走的路,成為像是路標一樣的東西就好了。我試著許下這樣的願望。

所以,這是為了您而寫下的故事。

為了讓您即使失去,也沒有失去。

所以,請您這麼做——

如果您覺得有趣,請露出笑容吧。

如果您覺得無趣,請對我嘲笑吧。

還有,

與這本書相關的,提供協助的所有人,

請容我由衷感謝各位。

謝謝。

二○○六年追著滾動的足球長谷川啟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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