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獄之弓 後記

編輯:「你差不多可以自稱是作家了吧?」

我:(……)

我想這應該是編輯看過上一集後記之後的發言。

警察:「呃~所以在哪裡高就?」

我:「啊、是的,並沒有特別在哪裡服務……」

警察:「好的。(職業欄寫上無業)」

現實就是這麼回事。順便說明一下,這並不是我和警察先生在口供室進行的對話,所以請放心。不提這個,我對於「何謂作家」有一些類似我個人偏見的觀念,我之所以沒有像編輯說的那樣隨便自稱為作家,其實是有著某些原因的。本次就基於我個人的主觀,列舉兩三個我願意自稱為作家的條件。

①被稱為老師

編輯:「我說小林……」

好,到此結束。

在這個時間點,我就自覺到我要自稱作家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在連載雜誌上頭的訪問專欄寫上「作家」這個簡潔職稱的那一天,以「搞笑一點」這個理由退件的不是別人正是編輯。意思就是我這個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不夠威嚴。

不過呢,由於編輯是我出道至今的恩人,所以要是有一天他叫我「老師」反而會令我坐立不安,何況我也很喜歡搞笑。總而言之,我還要多加努力。

②在溫泉旅館寫作

編輯:「下次要在外頭和總編開會。所以你知道哪裡有不錯的溫泉嗎?」

我:(……咦?換句話說,是要我負責接待嗎?)

到頭來根本不是去寫作。不過很遺憾的,總編因為工作繁忙所以並沒有到場。換句話說我也錯失了一個拍馬屁的機會……在我這麼說的時間點,我就覺得果然有哪些地方不太對了。要是下次有機會見面,我打算好好拍馬屁拍個痛快。

③這間溫泉旅館請我揮毫

老闆:「老師,請為本旅館揮毫留念……」

大概就是這樣吧。哈哈哈。唔哈哈哈哈(口水)。

要是能來到這個程度就很完美了。雖然這麼說,不過這麼一來與其說是作家,更像是已經達到了文豪的領域,但也正因如此才算完美吧,即使接受臨檢也可以大方自稱為作家。嗯。

我:「我是作家林智明。」

警察:「嗯,這種事情到局裡再說吧。」

……咦?

順帶一提,我和編輯前往剛才提到的溫泉旅館時,別說是在簽名板上揮毫,我只有拿著觸控筆在NDS螢幕畫來畫去。小精靈我怎麼玩都玩不好。

依照前面的推論,要成為作家實在是有一條很遠的路要走(對我來說)。

因此關於編輯這邊,萬一因為像是人事異動之類逼不得已的原因必須換編輯的話,請對接任的這位適合戴眼鏡的年輕女編輯施以良好的教育,讓這位編輯願意用「老師」來稱呼我。

好的,以上是開玩笑的。今後請永遠用小林來稱呼我,並且給我批評與鼓勵吧,編輯。

2C=GALORE老師,您每次都將我筆下眾多的怪人描繪得這麼有魅力,實在是非常感謝。有時在看到插圖之後會有種「原來如此」的重新發現,所以我總是很期待看到老師的插圖。方便的話,下次一起和編輯去泡個溫泉吧。

最後,托各位讀者的福,「聖·魔·少·女」進入第四集了。正如上一集所預告的,這一集是以海邊為舞台的故事,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如果能讓各位從中得到樂趣就是我的榮幸了。

然後,劇情將會繼續進展下去。希望能在第五集再與各位見面。

二〇〇五年五月 林 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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