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41-50

41

太陽幾乎已經西沉,跟蹤因此變得比較容易。跟蹤時,如果旁邊往來的行人太少難度反而高,不過這天街上剛好充斥著人群,可以說是非常適合尾隨跟蹤的日子。

在陰暗的街上,柊毫不猶疑地前進,速度非常快。已經習慣孤獨的人,會忘了要配合別人的腳步,再加上總是懷抱著對「現在這裡」不滿,想著「不想待在這裡」,所以走路會非常快——這是我的觀點。

反過來說,對「現在這裡」感到滿足的幸福人類,走路會很悠哉。常葉和亞彌就是這樣子的人。他們會互相戳戳對方、靠在對方身上,或是彼此凝視,總之就是以一種慢得驚人的速度行走,因此跟蹤他們是件很辛苦的事。他們大概是覺得只要兩個人在一起就已經很幸福了,所以也不急著要去哪裡吧。

我認為在沒有急事時以哪種速度行走,可視為幸福的一種指標。真的是這樣呢。

我一邊想著這種事,一邊跟在柊的身後。隨著她的腳步越來越快,坦白說,看起來實在非常可疑。以為她要直走,卻又突然轉進巷子里,幾十秒後又若無其事地走出來。以為她突然停下腳步,結果不但馬上穿越馬路,接著又迅速走回原來的路上。

我心想這個女生到底有什麼目的呢?雖然她本來就是行為舉止有點奇怪的女生,但這麼誇張還是第一次。是喝醉了嗎?還是腦袋不清楚了呢?

不過仔細一想,謎底馬上就揭曉了。因為只要隨著柊的視線,就能完全明白她的目的。然而我卻花了三十分鐘左右才發現這點,不得不說我真是個笨蛋。

柊突然停下腳步,悄悄隱身在路旁柱子的陰影下。過了一陣子,又小心翼翼地從柱子後探出頭,再度快速前進。

到了這個地步,我再怎麼遲鈍也明白了。

柊在跟蹤某個人。

我隨著柊的視線往前看。幾秒後,在位於幾十公尺的前方,看到了他。

沒錯,我想你可能也猜到了——柊跟蹤的對象就是常葉。

就算我跟柊再怎麼像,不必連這種地方都一樣吧……我如此心想。

42

說起來,其實有很多地方還滿合理的。我剛才也說過,柊今天的打扮很不像她,在尾隨的路上,我一直很介意這點。她身上穿著丹寧外套搭配短裙,還戴了一頂奇怪的帽子,從頭到腳都很不像她,一點也不適合。

不過,當發現這都是為了在跟蹤時不讓別人認出來的裝扮後,我就能接納這一切了。這身裝扮的確成功地讓人看不出來她就是柊。我是因為高中時彼此相處那麼久才能馬上發現,要是常葉看到她,我不認為他能馬上認出對方就是柊。

我一點都不好奇為什麼柊要跟在常葉身後。因為,事情不是一目了然嗎?

也就是說呢,柊一直在跟蹤常葉,那是與我不同,出自於喜歡的正派跟蹤狂。雖然形容跟蹤狂正派有點奇怪就是了。

我意外地達成了「雙重跟蹤」呢。

我又繼續看著柊的行動十幾分鐘,確定她是在跟蹤常葉後便停止這次的行動,走入鄰近購物中心的停車場,坐在長椅上抽煙。腳步一停下來,身體馬上冷了起來,拿著煙的那隻手在顫抖著。我將空出來的手伸進皮夾克的口袋裡,縮起背忍受寒冷。

將煙蒂丟在煙灰缸後,我繼續在長椅上坐了一陣子。從大樓出來走向車子的人們,每一個都洋溢著滿臉的笑容,讓我強烈覺得自己走錯了地方。每次自動門打開,就聽到店裡傳出〈Sleigh Ride〉這首聖誕歌。一牆之隔的另一邊,彷彿是個幸福的國度。

一想到我唯一的夥伴——柊,迷戀著可以說是我最大的敵人的常葉,心情就越來越沮喪。因為這也就是說,我欣賞的亞彌和身為夥伴的柊都喜歡常葉不是嗎?

沒錯,結果就算是柊這種始終板著一副「我討厭人類」表情的女生——不,應該說正因為是這種女生,像常葉這樣爽朗又討喜的好青年,只要對自己稍微溫柔一點的話,態度都會一百八十度大轉變。

我敢跟你打賭一定是這樣,因為第二次的我就有這種傾向。那些有強烈自卑感的人,只要明確地得到比自己優秀的人溫柔對待,就會感動地心想:「連對我這種不怎麼樣的人都能這麼溫柔,這個人的內心真是太美好了!」該說是天真還是單純呢?

即使動機完全相反,我和柊跟蹤同一個人的這個事實,換個角度來看可以說是非常有趣。柊的目標是常葉,我的目標是亞彌。而常葉喜歡亞彌,亞彌喜歡常葉。

要是所有人都可以勉強接受和自己程度相當的對象,世界就太平了吧。如果我沒有喜歡上亞彌這樣難以高攀的女生,如果柊也沒有那麼不識好歹地喜歡常葉,我們不就可以不用如此悲哀了嗎?

如果我殺了常葉,柊會很傷心吧。

不過或許過不了多久,她會意外地因常葉的死而感到高興。一想到柊這個人,總覺得後者的可能性比較大呢。

因為不論如何,常葉畢竟都是屬於亞彌的。反正不可能成為自己的,至少希望常葉不是「亞彌的」,而且「也不屬於任何人的」——我想如果是柊,就算懷抱這種扭曲的愛情觀也不奇怪。

43

我發現自己忘了把書帶走,回到剛才待的漢堡店。還好那本藍色的書還在那裡。正當我把書放入包包,打算再度離開店裡時……

我和一個男人對上了視線。

起初,我硬是移開了眼神。雖然覺得那張臉好像有點熟悉,但不論對方是誰,如今的我應該沒有那種需要開口問候的對象。

然而,我還是因為某種原因停下了腳步。我再次將目光轉向那個男人的臉龐,當我們再次四目相交時,我的腦袋終於結束搜尋作業,並告訴我那個人是誰。

相對於我的僵硬表情,那個人笑著喊著我的名字。他一副懷念的樣子,似乎非常開心和我重逢呢。

「喂喂喂,好久不見耶。你過得還好嗎?」

他向我揮手,要我坐到他對面的位子上。

我真不知道要擺出什麼表情呢。我既沒有那種能回以微笑的演技,也沒有勇氣可以狠下心裝作什麼都沒看到。我露出模稜兩可的笑容站在原地,稍微回應一下後,僵硬地坐到了那個人的對面,簡直就像個不知道怎麼坐在椅子上的人一樣。

我不懂他為什麼要那麼親密地和我搭話。會這樣說呢,是因為眼前的這個男人——臼水與我,就算講好聽點都不是很要好的關係。

「我們好幾年沒見了吧?國中之後就沒見過了,所以應該是四年多沒見了?」

唉,我說明白點好了。

國三的時候,我一直被臼水霸凌。是那種根本無法用「鬧」或是「惡作劇」來解釋的,很容易理解的霸凌方式。

遭到霸凌是我怎樣都不願回想起來的事情。你也不想聽太過黑暗的故事吧?所以詳情我就不說了。嗯,總而言之,臼水曾經霸凌過我喔。你只要知道這件事就夠了。

我極力避免去想起當時的事。不過,那種記憶就像是口腔炎一樣,明明知道碰了就會痛,只是讓傷口好得更慢而已,卻又還是會忍不住一直去碰。

不管我再怎麼努力遺忘,直到現在我仍然常常夢到當時的情景。那也是很不可思議的一件事,我不是直接夢到自己遭到霸凌的樣子,而是夢到那些曾經霸凌我的人跟我和好的夢。我們彼此認同,一起開懷大笑的夢。

唉,想都不用想,這種夢是映照出我潛意識裡的願望。沒錯,因為我希望儘可能地不與任何人為敵。就算是那些霸凌我的人,我其實也希望能和他們好好相處。

不過只要這麼一想,就會難過得受不了,所以我表面上還是擺出憎恨的態度。因為與其被喜歡的人討厭,不如被討厭的人討厭還比較好忍受。

因此,當好久不見的臼水出現在眼前,而且又親昵地和我搭話時,我實在不知道該如何回應。老實說,我也想親近地說:「哇,好久不見。你才是咧,過得好嗎?」因為那也是我從前的願望啊。不過,另一方面,卻覺得這麼一來會對不起那個曾經受到臼水霸凌的自己。我可以這麼簡單就原諒別人嗎?

「你現在在做什麼?念大學嗎?」

我一報出自己的大學名稱,臼水馬上點頭稱道:「很厲害嘛!原來你這麼聰明喔。」一副打從心底佩服的樣子。總覺得實在很妙。

從他這種態度看來,他應該是徹底忘記國中時曾經霸凌過我了。不過,事情總是如此。霸凌的一方忘記;遭到霸凌的一方一輩子忘不了。對方豈止是刪除自己霸凌別人的記憶,根據不同情況,甚至會將記憶捏造成「我對霸凌視而不見而產生罪惡感」。

「那你呢?現在在做什麼?」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