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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後,日子真的是非常凄慘。看樣子,女朋友在我第一人生中帶來的良好影響,比想像的還要多更多呢。失去所謂「幸運女神」的我,在第二人生中彷彿被丟棄於強風中的塑膠袋般無力。
剛開始的第一個月,我堅信著是哪裡出了問題。我相信,亞彌一定是有什麼苦衷才會說謊騙我,只要我耐心地持續等待,過不久,她一定會對我說:「抱歉我騙了你。那天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不能回應你的心意,但其實我也是喜歡你的。」
但是距離告白過了五十天左右,我也終於不得不承認這個事實——我已經走到無法挽回的地步。不管再怎麼努力,從一開始就不可能忠實重現過去。
真是的,早知如此我一開始表現得像個神童就好了,但是現在後悔也已經來不及了。在回到過去經過五年的那個時間點,我的精神年齡與身體年齡已經幾乎要一致了。不,更糟的是,我之後因為受不了沒有亞彌的人生,變得無法專心聽課什麼的,高中志願也因此狠狠降低了兩等左右。
哇!真的是不能小看他人的影響力呢。
你或許會說,擁有二十歲的記憶參加高中考試有什麼好辛苦的?但是你試著把頭腦放空幾年,在小學生的包圍下生活看看。我想你會懂我在說什麼了。人類的腦袋十分柔軟,因此會毫不留情地捨棄被大腦判斷為不需要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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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的話,應該是因為我的第一人生一路走來沒有任何遺憾,因此才會落到滿是後悔的第二人生這個地步。
我絕對沒有過多的期盼。真要說的話,我採取的是步步為營的手段,這樣的態度應該是要受到稱讚才對。
就算這麼說,我還是搞不懂老天爺在想什麼。或許,祂意外地什麼也沒有想。唉,要說這些,也得要老天爺真的存在啊。
我其實是個無神論者。會這樣說老天爺怎樣怎樣的,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我大概是想藉著「老天爺」這個詞,對這個世界的公平性之類的事情表達些什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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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這般,高中時,我完全成為一個非常陰沉的人了。要是在第一人生中認識我的人看到了我在第二人生中失足的樣子,絕對不敢相信我們是同一個人。
自從亞彌在國中三年級的春天拒絕我之後,我漸漸地討厭起人類,不過也不是完全地厭惡與人相處。
不過,在我進入比本來的學校偏差值(註:指相對於平均值的差距數值,是日本計算學生學力時使用的公式值。)低了十點左右的高中後,看著那些感受不到一絲知性氣質的傢伙,才剛萌芽的厭惡人類心理便日漸茁壯了。此外,客觀而論,自己也不過是那些人當中的一分子罷了,因此這又讓我更加消沉了。
於是,我漸漸地與周圍保持距離。結果,就成了像是畫中孤單的人影一般。
學校生活對我來說,除了痛苦再也沒有其他東西可言。三年里大部分的時間,我都在看時鐘過日子,就算說我的高中生活是一心等待時間流逝也不為過。
我曾想過,只要時間過去,事情就會漸漸好轉。但是,時間能解決的,只有結束的事物。我面臨的問題的確沒有變得更糟,但也沒有任何好轉的跡象。
所謂的高中,不是為了沒有朋友的人而存在,那種人不可能開心度過高中生活。因此,我幾乎沒有第二人生的高中生活回憶,連畢業紀念冊都沒好好看過就丟了。
真的很寂寞呢。連應該最開心的畢業旅行也只有悲傷的回憶。像是在班級活動的時候,其他人毫不掩飾地粗暴對待我,或是在旅館中半夜醒來,到廁所哭得像《水牛66》里的比利布朗(註:1998年的美國電影,男主角比利布朗是位剛出獄的冷血殺手,是一部描述尋找自我存在價值與渴望被救贖的作品。)一樣等等。
「事情到底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明明不應該是這樣的。」我的腦海中總是浮現這些話語。不過本來每個人都會有類似這種的心情,也可以說是一種自我不一致性吧。第一次的我,從來沒有過這種想法,現在看來,那才是一件非常詭異的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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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的第二人生是不是在為幸福過頭的第一人生還債呢?不過另一方面,我從前就隱約相信這個世界沒有所謂的公平。我們生存的這個世界,無法達到那麼公平的境界。根據做法不同,我相信我原本可以走向比第一人生更加幸福的道路喔。
我想我的失誤在於採取保守的態度。舉例來說,在長跑比賽里,一百個選手中總有個老是得第三名左右的人吧?不過那個人應該也是以第一名為目標,最後才會跑出第三名的成績。假設他一開始就以第三名為目標跑步的話,最後一定是拿到第七名或第九名吧?我想我犯下的錯,大概就是這種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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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因為一件小事造成的契機,讓我短暫振作了起來。雖然只有很短暫就是了。
那是高中二年級的冬天,一個下著大雪的夜晚,我發抖等著開向地鐵站的公車。公車站雖說有屋頂,但面對橫向吹來的冷風,幾乎沒有任何意義。落下的雪花將我身上的毛呢大衣染成一片雪白,臉頰和耳朵都冷得發疼。
公車站附近的住家流瀉出溫暖的燈光。潮濕的路面形成一面模糊的鏡子,在道路上映照出扭曲顛倒的世界。這幅景象比為了美觀隨便裝飾的燈泡來得更加美麗。
早該在三十分鐘前抵達的公車終於到站,但在車門開啟前,我就知道我無法擠進公車,只能無奈地看著它緩緩駛去。
我抬頭看向夜空,大口吐著白色的氣息,雖炚心心裡想著天氣實在太冷了,再這樣下去可能會感冒,但又覺得感冒了也無所謂。因為,這麼一來不就有借口可以跟學校請假了嗎?乾脆在這裡待個五小時左右,再不然得個肺炎好了,我開始半認真地思考著。當我準備在公車站的長椅上坐下時,突然發現道路正對面的公車站裡,也有個同樣等不到車的人。
被風雪吹亂頭髮的那個女生,是我熟知的女生。
沒錯,國中三年級的春天拒絕我的那個女生——亞彌,就站在對面。
我最先想到的是:「為什麼她會在這裡?」亞彌念的高中和我的高中應該距離好幾十公里才對。
她是不是有什麼事情才偶然來到這附近呢?雖然只要向她本人詢問就可以得到答案,但我就是沒辦法開口向她搭話。
話雖如此,當時的我對亞彌還抱著一些不甘心的怨恨情緒,覺得都是因為她沒有接受我的感情,我才會變成這副德行。雖然這樣說很自私,但那時如果不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我就沒辦法保持正常的自我了。
但是,一旦亞彌出現在我面前,內心的某處的確產生一股喜悅的心情,這是不得不承認的事實。
雖然我毫不掩飾地將視線投向亞彌,但她似乎沒有注意到我。或許對她而言,我是不值一提的人,早在很久以前就忘了我的長相也說不定。
因寒冷顫抖的亞彌,看起來有種寂寥的感覺。
看起來她身邊必須要有某個溫暖的人。
當然這一切都是我的誤會,是配合我自己個人的想像。需要溫暖的人,當然是我自己,但我決定要當作是亞彌這麼想的。
那是一個幸福的誤會,感覺自己被需要的錯覺,實在很不錯。我成功地讓自己深信「這個女生果然還是需要我的」喔。而人類就是可以倚靠誤會活下去的生物,宗教就是很好的例子——雖然我這麼說應該會挨罵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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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喪失生存力量的我,因為這個值得慶幸的誤會,而下定決心要取回過往曾有的幸福日子。
我首先致力的,就是為了和亞彌上同一所大學而發憤用功。
我不是拚老命地念書。要說的話,比起專註念書,不如說我停止注意其他事還比較貼切,大概可以說是刪去法式的專註吧。我將念書以外的選項,全部從腦海中排除。
這是一種很危險的做法,只要稍有偏差,可能就會變成除了念書沒有任何能力、興趣,也沒有生存意義的人。不過,念書時一直聽的音樂,千鈞一髮地拉住了我。
我本來是個對音樂沒什麼興趣的人,只喜歡約翰藍儂而已。為什麼會喜歡約翰藍儂呢?因為第一人生的女朋友只要有空就會放他的歌。神奇的是,我腦海中關於約翰藍儂的記憶比其他記憶都清晰。嗯,我想是因為藍儂的歌超越了時空,持續被傳唱的關係,所以我會這樣也不稀奇。
我曾在某本雜誌上看過,好的音樂就算一開始完全不符自己的喜好,但似乎在聽了幾百次的期間,絕對會越聽越習慣。說到音樂,我是那種典型只聽流行樂的人,但在第二人生的高中時代,有天突然聽到廣播里傳來的〈Yer Blues〉時,我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