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二章

第二章·表道路

和影子戰鬥後的第五天早晨,我抵達了可爾歇亞首都·卡林的城門前。

所幸在那之後就沒有發生什麼激烈的戰鬥,和我擦身而過的,只有將物資運往瑪爾村的馬車而已,真是一段悠閑的旅程。

我現在所在的位置,是卡林的北門。厚厚的城牆包圍著城堡,等距間隔的監視塔上永遠都有目光灼灼的衛兵在看守著。

聽說這裡在被女王陛下統治以前,曾是一個激戰不斷的戰場,但是這座城堡卻從來不曾被攻陷過。

以此處為首都的可爾歇亞王國,如今已是如日中天的強國,許多追求財富與名聲的人們,從世界各地不斷湧來。因此,為了繳付通行費的人們,在城門前排出一條長長的人龍。

好奇怪喔,卡林的北門只有一條通往中央平原和瑪爾湖的道路,不應該會有這麼多人才對啊。

「哇,看樣子可能要等到中午過後才進得去了呢。」

一聽見我小聲地這麼說,垂在背後的兜帽便開始蠕動,發出「嗶——嗶——」的抗議聲。是卡納和小優。

不,更確切地說,應該只有小優。她可能是以為沒午餐可吃了吧?

「沒、沒關係啦。我們還有很多水果乾,存糧也還有一天份。」

我悄悄地對著背後說,於是騷動便停止了。

……真好懂。草人是由魔法製造出來的東西,應該不需要進食才對,可是為什麼小優老是對食物這麼敏感呢?

「話說回來.卡林真的很大耶。」

在至少有三十公尺高的城牆後方,聳立著卡林的標誌——一座比城牆還要高出好幾倍的「尖塔」。尖塔旁邊則是城堡。從這裡到城堡還有很長一段距離,但城堡看起來卻仍這麼龐大,可見實際的大小有多麼驚人。

我在進行石碑巡禮的時候,曾經造訪過這裡,不過兩次都是從「地下卡林」來到這裡的,因此這是我第一次正大光明地從城門進入。

暗族會在陽族城市的地底下建造屬於自己的眾落,並以其為根據地,在亞連西亞各地旅行。

不過,現在我已經是女王陛下認可的聖神官,要是再從地下卡林進城,似乎有點奇怪。就算前面那個看起來像商人的大叔一直用疑惑的眼神望著我,就算站在我身後的衛兵始終緊握著手中的劍……可是,我就是我,我是堂堂正正的。

(可是,還是有點恐怖……)

我握緊項煉,心裡想著卡納克先生。

卡納克先生真的是一個率直、溫柔又優秀的人。要、要、要是能和那樣的人共度夜晚……回想起以前竟然有這種想法,我忍不住深自反省。

但是,我喜歡卡納克先生,只要是他,不論對我做什麼我都沒關係——我的心意至今仍然沒有改變。

我想要把卡納克先生從莉潔的詛咒中解救出來,讓他回到瑪爾村。

而我的第一步,不想從後門跨出。

所以我要抬頭挺胸地通過這裡。我一邊這麼想,一邊抬起頭,正好看見一輛乘著一對男女的馬車,剛經過我排的隊伍旁,往城門駛去。

男子身穿銀色盔甲,腰間垂掛著寬劍。他用披肩遮住臉的下半部,因此我看不出他的樣貌,但一頭火紅的頭髮令人印象深刻。

女子則有著淡綠色的短髮以及金色的眼睛,身上穿著用鱗片製成的鱗甲,馬上掛著一把橙色的巨劍。

這個人也用披肩遮住了嘴巴,所以也看不出她的長相,不過在和我擦身而過時,她對我投以銳利的視線。

她、她討厭黑暗精靈嗎?好可怕喔。

那兩個看起來像冒險者的人,在城門前下了馬,從包包里拿出什麼東西給衛兵看,接著就直接進入城門,消失了蹤影。

可惡——好詐喔。這條隊伍再怎麼看,也要排兩、三個小時吧。

不管我怎麼嘟嘴,隊伍也不會變短。我嘆了口氣,望向長長的隊伍。

數小時後。

隊伍慢慢地縮短,總算快輪到我了。

我付得起通行稅嗎?錢夠不夠啊?

我身上只有2325耶爾。這種名為耶爾的貨幣,是可爾歇亞、賽連迪亞、菲爾格特的共通貨幣;而位在東北方的加薩拉、塔隆和密斯堤卡,則是繼續沿用古代的鉑幣、金幣、銀幣和銅幣。

10銅幣等於l銀幣,10銀幣等於1金幣,10金幣等於1鉑幣。順帶一提,1鉑幣相當於1000耶爾。

我想,一個人的通行稅,頂多100耶爾吧,所以我打算用剩下的錢吃午餐,然後找間旅館好好地睡一覺,明天再前往城堡。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總算輪到我了。

「……好,下一個……!?」

排在我前面的商人大叔走進城門後,衛兵一看見我的臉,就露出緊張的神色。

「是黑暗精靈啊。」

衛兵用單手做出信號,隨即就有五名衛兵湧上來圍住我。

「怎、怎麼了?」

我把手伸進背包,悄悄地握住魔杖。

「我是衛兵隊長馬賓。請你跟我走一趟。如果你拒絕,請恕我們無法讓你通過這裡。」

都已經等這麼久了,我怎麼可能拒絕呢。我在馬賓先生的帶領之下,走進了一間像是衛兵休息室的小屋裡。

小屋很簡陋,牆壁上掛著長槍和盾。我遵照指示,乖乖地坐在小屋中央的椅子上後,我的左右兩側便各站了一名衛兵。

「嗚嗚……請問,這是怎麼回事?」

馬賓先生坐在我的對面,從身後的柜子里拿出一張紙,再把紙和羽毛筆一起遞給我。

「這是規定,請你在這份文件上簽名。」

紙上寫著「入城誓約書」,內容包括「不得在鎮上作亂」、「每天必須刷三次牙」、「不得任意使用魔法」、「不得食用人類及其他種族」等細項,以及對於每一項規則的罰金。

原來暗族從城門進城,會變成這樣啊。

我瀏覽了一下文件內容,看到最後一行文字時,驚訝得眼睛都快飛出來了!

「此外,暗族須繳交2000耶爾之通行稅……這不會太貴嗎!?」

馬賓先生搖搖頭,不理會我的抗議。

2000耶爾……要是在瑪爾村,不知道要賣多少條魚才能賺到這些錢呢。雖然魚的大小也會影響價錢,不過若以一條2耶爾來算,五條就是10耶爾,五十條就是1OO耶爾……

居然要賣一千條魚才能賺到這些通行費!?

這樣瑪爾村就沒有魚了吧!

「對不起,雖然我很樂意按照女王陛下的意思,讓暗族由正門進入城內,但是暗族的人們脾氣很暴躁,總是在鎮上鬧事。酒吧的桌子、椅子、旅館的地板、損壞的商品……被他們破壞的東西,簡直不勝枚舉。」

「可是,那、那不是他們故意的——」

「這跟是不是故意的無關。問題是修繕的費用要從哪來啊?受損的信用已經沒辦法彌補了。就算把他們關進牢里,牢飯也要花錢啊。」

嗚啊,無法反駁。

「所以,就請你簽一下這份文件,並支付2000耶爾的費用吧。」

我只好順著他的話,用羽毛筆簽下名字,真的非常心不甘情不願地把錢包從背包里拿出來,將兩張l000耶爾紙鈔放在桌上。

啊……我拚命工作,從卡納克先生和村人們那裡領到的薪水……嗚嗚。

「謝謝。要是暗族的人們都像你一樣安分守己,我們的工作也就輕鬆多了呢。」

就算他這麼說,也沒辦法安慰我……

「沒關係。別看我這樣,畢竟我也是個聖神官。」

我一邊玩著項煉,同時不經意地這麼說。

「什麼!?你說你是聖神官?」

馬賓先生滿臉驚訝,手拿著文件看著我。

「……這樣啊,原來你就是瑪爾村的聖神官——妮娃啊!?」

「呃,是、是的。」

衛兵忽然不由分說地抓住我的手,並和我握手。

「原來是這樣啊,我早就聽說過你了。你在曉之信徒里,可算是小有名氣呢。」

小有名氣?這是什麼意思?

「因為你可能是全可爾歇亞,不,全亞連希亞唯一的暗族聖神官啊。雖然向你收了那麼貴的通行稅,不過還是請你加油喔!」

「是、是的!謝謝您!」

不知道為什麼,我也變得高興了起來。

因為我沒想到自己竟然會在這種情況下得到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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