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英雄之戰 第五章 小白臉

王重打著哈欠走進社團,昨天晚上實在是太折騰了,因為至尊涅槃時引動的那煌煌天威,以至於以火海為中心的整片維度區域都出現了嚴重的磁場紊亂現象,這樣的磁場紊亂對靈魂降臨者雖然影響不算特別大,但回來的時候也著實是費了點功夫,結果回來的時候已經是大半夜,金剛基地也沒有去成。

當時表示了嚴重不滿的是辛巴,主要是它覺得火焰至尊做事兒太不地道了,救了她的命耶!居然招呼都不打一個、也不給點什麼好處就跑了個沒影兒,還扔下自己和王重艱難的在那紊亂磁場中找尋回家的路,果然,大人物一般都是吃干抹盡就翻臉不認人的貨,沒一個好東西!

這年頭,做好人難,做好事兒更難啊!

王重對此倒是表示了理解,結果被辛巴狠狠的指著鼻子大罵了半天賤骨頭,當然結果就是辛巴的鼻子變得比平時更紅更腫了些。

「喂、喂?」

剛推門進去,就看到海曼、巴倫還有蕾·莉、米拉米四個在那裡撥弄天訊,像是在和什麼人通話,雪花片兒般的斷續影像讓四個人都有點頭大。

王重湊了過去,伸手在那天訊上試著隨便一戳。

「啪!」

扭曲的雪花影像馬上就「立正」了,露出格萊的笑臉。

「靠,隊長,你這是金手指啊?」

「巧合,呵呵。」王重呵呵一笑,純粹圖好玩兒亂戳的,確實是巧合,他沖影像那邊打了個招呼:「嗨,格萊,在哪裡呢?信號這麼差?」

那邊格萊露出一個無奈的笑容:「在斯圖亞特城,信號應該是沒問題,就是這幾天下暴雨,天訊大概被淋濕出問題了。」

「額……」王重摸了摸鼻子,看著格萊背的那個大背包也是醉,這傢伙是個星界游神,放假那天起就背著背包到處旅遊了,而且號稱要窮游……

好吧,很有志氣、很有想法的一趟旅遊,但是,既然決定要荒郊野嶺的,你背著那麼大一個背包居然都能忘記塞進去一把雨傘?

「格萊!格萊!」最興奮的就是海曼,沖著屏幕里連連招手:「都已經到斯圖亞特城了?天哪,你前天不是還在坎貝爾高原嗎?那裡可沒有鐵軌!」

「就在那邊淋的雨,不過運氣好,昨天遇上一隊巡邏的士兵,搭他們便車過來的,」格萊的影像又開始扭曲了,能看到他那根「奇長無比」的手指在天訊屏幕上戳來戳去:「喂?喂?」

「啊!不要啊!好不容易才連上的說!」海曼差點把一頭秀髮都給抓亂了:「隊長!快,金手指!用你的金手指!」

可這次無論王重再怎麼戳,屏幕的雪花現象都越來越嚴重,直到徹底斷片兒。

格萊無奈的拍了拍已經快冒煙兒的天訊,這半年在天京雖然學習了不少新的知識,但天訊這玩意還是太深奧啊,至少自己是沒辦法把它修好的。

哎,這麼高科技的東西,還以為這儀器防水的說……

格萊搖了搖頭,把徹底啞火的天訊塞進了背包。

斯圖亞特城,雖然並不位列聯邦十大城市,但從某一個角度上來講,它又是當之無愧的第一。

這是聯邦的領土政策頒行後,第一個靠家族勢力的私人力量建造起來的城市,也是如今發展得最好、規模最大、福利也最多的私人領地。

格萊一直對這座城市很感興趣,得益於經常在聯邦天訊資料上看到的各種關於這座城市的宣傳和新聞。

但由於是黑暗時代中期以後才開始修建的城市,其前身只是一個群山中的小山村,所以要說斯圖亞特城有什麼名勝古迹就純屬扯淡了,就算有也最多不過兩三百年的歷史,沒準兒就是當初身為城市前身的小山村的某口枯井,被刻意的渲染上一大串神奇的傳說故事,然後披紅挂彩的修一大圈兒隔離帶供人參觀,只能騙騙那種人傻錢多的遊客,本地人是從來不會往這些地方多看一眼的。

格萊當然也不會對這些東西感興趣。

斯圖亞特城讓全聯邦印象最深刻的,無疑是那發達的基礎科技設施,大街上隨處都可以看到各種超大的天訊屏幕24小時不間斷的滾動播放著各種有趣的新聞、消息和廣告,整座城市的建築海拔也是冠絕聯邦之最,隨處都可以看到那些在普通城市裡根本看不到的高樓大廈。

城市中有著好幾條縱橫交錯的鐵軌路線,僅僅只是作為城市中居民的代步工具,只需要花上一點信用點,你就可以坐著鐵軌穿過整座繁華的城市來回好幾趟都行。

入眼處儘是奢華,所聽的儘是繁榮,繁華高效,是斯圖亞特城帶給格萊的第一感受。

只是,即便是這樣的繁華都市也有著不夠「完美」的地方,在那高樓林立的城市邊緣,緊靠著巨大的生命城牆沿牆角下,那裡還有著大片的低矮建築,拿斯圖亞特城本地人的話來說,沿著城牆內這一圈兒的,全都是貧民窟,這種區域魚龍混雜、三教九流充斥其間,只要有錢,這裡的人可以為你做任何事,就像城外的難民營,在富人的眼中,這兩個稱呼只是因為一個在城內、一個在城外罷了。

當然,實際情況其實遠沒那麼糟,起碼這裡的人還能吃得上飯。

格萊對這塊區域也挺有興趣,和城中那些高樓大廈比起來,這裡無疑能看到更多和人有關的東西,覆蓋在繁華城市下的陰臭水溝,密集得幾乎插不下腳的排房,很多巷道連兩人並行都吃力,這裡的人也沒有城市中心那些急匆匆的忙碌,街邊巷尾總能看到很多無所是事的地痞和混混,也有睜著與年齡不太相符的精明眼神、滿身泥巴的小孩。

格萊津津有味的看著走著,對一切都充滿了興趣,正正規規的飯店是別想了,他也沒興趣,越是底層越容易看到真實,好不容易找到一家看起來破破舊舊的可以吃東西的地方,按這裡人的話來說,這叫蒼蠅館。

不到二十平米的小屋裡只有兩三張桌子,老闆娘的腰圍絕對比巴倫還要粗一圈,一進門就瞧見她拿著個蒼蠅拍在店裡拍來拍去,在這種地方就不要想講究衛生了,別人吃過的飯菜稍微熱一熱就給客人端上去是常有的事兒。

原來這就是蒼蠅館的意思,格萊看得有趣,老闆娘看得更有趣,穿得這麼乾乾淨淨、長得又白白嫩嫩的男生,在這貧民窟里可絕對是稀有動物。

端上來的兩盤小菜難得的新鮮,老闆娘親自下廚,拉了條凳子就興緻勃勃的坐到格萊旁邊:「小帥哥,沒見過你呀,遊客?」

「呵呵,是的。」

「跑貧民窟來旅遊的?這兒有什麼好瞧的!」

「隨便看看,感覺還挺不錯。」

老闆娘相當的爽朗,大概是很久沒有見過帥哥了,三言兩語就和格萊攀談起來,顯得十分熱情。

儘管是在貧民區,可和大多數生活在斯圖亞特城的人一樣,這兒的人特喜歡侃,小到東家長西家短,大到斯圖亞特的各種小道消息、家族傳聞乃至城市建設,簡直是天上知一半、地下全知,正聊得性起,冷不丁的那邊有人就拍了桌子。

「肥女,你他娘的要死嗎?半天了酒都還沒有上來!」

「不吃了,你陪那小白臉聊個高興去吧!」

說話間,旁邊桌上三個小混混打扮的傢伙,打著飽嗝,拍桌子踢板凳的站起身來,桌上剩著七八個殘羹剩水的湯盤。

老闆娘眼睛一瞪,那三個傢伙根本就沒有叫過酒:「嗨嗨嗨,你們什麼時候叫過酒?要走可以,把飯錢留下!吃霸王餐嗎?!」

這時候可顧不上身邊的小帥哥,她一個箭步就堵到了大門口。

「托尼哥,這肥女真不上道啊。要不要來點飯後活動?」

三個小混混笑著挽起袖子:「可惜長得太丑了點,要是苗條一點,虐起來就更有意思了。」

「死鬼快出來!」老闆娘明顯有點慫,沖著廚房那邊喊了好幾嗓子也不見她家那個沒用的出來,她著急起來,堵在那裡進退不得。

啪一聲悶響,領頭那個叫托尼的傢伙一凳子砸到老闆娘的額頭上,頓時頭破血流。

「殺人了殺人了!」老闆娘也是發了狠,殺豬一樣的嚎叫,托尼還要再上,卻冷不丁的聽到一個聲音。

「吃了東西還是要給錢的,這樣不好吧?」

三個小混混同時回頭,只見那個長得白白凈凈,自稱是來旅遊的男生正站起身來看著他們。

「喲嗬?」托尼樂了:「管閑事兒啊?老子最喜歡管閑事兒的人了!兄弟們,操傢伙!」

衝上去的時候,托尼的心裡其實還是有點虛的,像這種穿得白白凈凈就敢單獨到貧民窟來的人,一般都挺有點本事,說不定就是哪個英魂學院的學生跑來體驗貧民生活的,面對那些新人類,自己三人可不是對手。

可總不能被這小白臉一句話就給嚇住,托尼橫著心衝上去,結果只是一拳,信心就打出來了,只見那白白凈凈的男生明顯沒有打過架的樣子,一拳就給撂到了地上,老闆娘嚇了一跳,趕緊衝過來,卻被一腳踹翻到地上爬不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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