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里提爾西斯:把活人當谷精處死

方才描述的未開化民族的宗教儀式,提出了與歐洲人收穫風俗類似的例子。如谷精的增殖性能既表現在原始人用人牲的血和灰攪拌谷種的習俗中,也表現在歐洲農民用最後一捆谷穗上的穀粒摻拌春天新谷的習俗中。又如,認為人即是谷,這個看法也是一樣的,未開化民族的風俗選用人牲要其年齡和身材與穀物的年齡和高度(無論是實際的或是希望穀物能達到的)相適應;蘇格蘭人和施蒂里亞人的規矩,在谷精還是閨女的時候,最後的穀子由年輕的少女來收割,在谷精成了五穀媽媽的時候,就由年老的婦女來收割;在洛林地方,殺老太婆的時候,也就是說打最後的穀子的時候,人們警告年老的婦女要當心;蒂羅爾人希望打穀時打最後一下的人是個高個兒,那樣,來年的穀子也會長得很高。再進一步看;在未開化民族風俗中,用鋤頭或鏟子殺谷精的代表,或用兩塊石頭將他碾碎,在歐洲農民風俗中,也有與此相仿的表現,他們的做法是裝作用鐮刀或連枷殺死谷精。還有,孔德人把水潑在埋好後的人牲的肉上的風俗,與歐洲農民把水潑在谷精人身代表身上或將他投入溪流的風俗是一致的。孔德人和歐洲農民的風俗都是求雨巫法。

現在回頭來談談里提爾西斯的故事。事實表明在野蠻的社會裡通常是為了促進莊稼生長而殺死活人。因此,假定在弗里吉亞和歐洲,為了類似的目的也一度殺過人,也不是不可能的事;弗里吉亞的傳說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彼此非常相近,都表明這樣殺過人的結論,那麼,我們就不得不至少暫時接受這個結論。再說,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收穫風俗都表明處死的人牲是谷精的代表,這一點正好與某些未開化民族的觀點一致,那些未開化的野蠻人似乎認為被殺的人牲能使莊稼興旺。總起來看,我們大致可以認為在弗里吉亞和在歐洲,每年都在收割的田地里殺死谷精的代表。我們也已經表明有理由相信歐洲同樣地每年殺谷精的代表。關於這兩種非常相近的風俗的證據完全是彼此獨立的。他們的同時存在似乎提供了對兩者都是有利的新的推斷。

怎樣選擇谷精的代表呢?對這個問題已經提出過一種答案。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的民間風俗都表明過路的陌生人就是從割下或打下的穀子中逃出的谷精,並把他當作谷精捉住殺掉。但是證據提出的並非是唯一的答案。照弗里吉亞的傳說看來,里提爾西斯的人牲並不是一個單純的過路人,他們是在收穫競賽中輸了,然後被用谷把子包起來斬首的。這一點表明谷精代表的選擇可以用收穫時在地里競賽的辦法,競賽中比輸了的人不得不接受這個致命的榮譽。歐洲的收穫風俗也證實了這種假定。我們談到過,在歐洲,收割者之間有時競賽,都不願落在最後面,比輸了的人,也就是割了最後的穀子的人,常常受到虐待。不錯,我們是沒有發現假裝殺掉它的做法;但另一方面,我們知道,誰在打穀時打最後一下,亦即打穀比賽中比輸了,就假裝將誰殺掉。那麼,既然打最後一下的人是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被假裝殺掉的,既然割和捆最後一捆的人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具有代表谷精的身份,既然在這幾種勞動中收割者事事都怕落後,我們就可以推定:割最後一捆、捆最後一捆也和打最後一捆的人一樣,通常是被假裝殺掉的,而在古代則是真正被殺死的。這種猜想已經由割最後的穀子的人馬上會死去這個流行的迷信證實。有時候,人們認為在地里割最後一捆穀子的人將在來年內死去。把割、捆、打最後的穀子的人看作谷精的代表,理由可能是這樣:人們認為谷精儘可能地躲在穀子里,在正干著活的割谷、捆谷、打穀的人面前往後退。最後的莊稼割了,最後的一捆捆了,最後的穀子脫粒了,他躲無可躲,不得不在谷桿之外另找託身之地,這之前谷桿就是他的身體或衣服。他(谷精)剛從穀子里被趕出來,離他最近的地方站著一個人,這時,除自然投向此人外,走投無路的谷精還能有其他託身之處嗎?而這個人必然是最後割、捆、打穀的人。所以就把他或她捉住當谷精本身對待。

由此看來,在收穫地里被當作谷精代表而殺死的人,或者是一個陌生的過路人,或者是最後割、捆、打穀的收割者。但是古代傳說和現代民間風俗都表明還有第三種可能。里提爾西斯不只處死陌生人;他自己也被殺了,方式顯然和他殺別人一樣,即:用谷捆包起來,砍掉頭,扔進河裡去;故事還表明這事發生在里提爾西斯自己的土地上。同樣地,在現代的收穫風俗中,似乎主人(農場主或鄉紳)本人也和陌生人一樣常常被假殺。我們還記得,傳說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一個國王的兒子,還有一種說法,說他自己就是國王。我們把這一點和他明明以谷精代表的身份而被處死的傳說聯繫起來看,我們不得不這樣推測,這裡又有一個每年殺一個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的風俗的跡象。我們知道,這些神王或專司祭祀的王在西亞許多地區(尤其是在弗里吉亞)進行過陰森的統治。我們談到過,看來這個風俗在有些地區有了修改,王的兒子可以代父親而死。里提爾西斯的故事是修改後的風俗的遺迹,至少也是遺迹的一種。現在,我們來看看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和弗里吉亞的阿蒂斯的關係。我們也許還記得在珀西納斯——專司祭祀之王的所在地——最高祭司似乎每年以植物神阿蒂斯的身份被殺,古代作者也把阿蒂斯描寫為「一根割下的谷穗」。這樣說來,谷精的體現者阿蒂斯每年由他的代表替死,我們可以認為他最終與里提爾西斯是一回事,里提爾西斯不過是粗獷的原始宗教形式,阿蒂斯則是由此發展而成的正式的宗教。實情可能是如此,但從另一方面看,歐洲民間風俗卻提醒我們,在同一個民族中,兩種不同的植物神可以由他們各自的人身代表,在一年裡不同的時候,都以神的身份被殺。我們談到過,在歐洲一般似乎是在春天以樹精的身份殺一個,在秋天以谷精的身份再殺一個。弗里吉亞可能也是如此。阿蒂斯主要是樹神,他與穀物的聯繫不過是樹精威力的擴大,像五月收穫風俗里所表現的那樣。而且阿蒂斯的代表似乎在春天被殺;而里提爾西斯的代表則是在夏天或秋天被殺,依弗里吉亞收穫的時間而定。大體說來,我們沒有正當理由把里提爾西斯看作阿蒂斯的原型,兩者可以看做同一宗教觀念的平行產物,彼此間的關係就像歐洲的收穫老人與春天野人、樹葉人等等的關係一樣。兩者都是植物精或植物神,兩者的人身代表都每年被殺掉。但是,對阿蒂斯的崇拜已升到正式宗教的尊嚴地位,還傳播到義大利;而里提爾西斯的儀式好像從來沒有超越其本土弗里吉亞的範圍以外,永遠保持著粗獷儀式的性質,由農民在收割莊稼的地里舉行。最多不過像孔德人那樣由少數幾個村子聯合在一起,為他們共同的福利弄一個人牲(從司祭祀之王或弱小之王的家族中挑出)作為谷精的代表而殺掉,這種人牲可以代表傳說中的里提爾西斯是弗里吉亞王子或國王的身份。如果幾個村子並未這樣聯合起來做,每一個村子或農場也可以自己找出穀神代表來,其做法是抓一個過路人處死,或者將最後割、捆、打的收割者處死。獵取人頭作為促進穀物生長的手段,在古代歐洲和西亞的野蠻土著中可能是普通的現象,正像阿薩姆、緬甸、菲律賓群島和印度群島原始農業部落中至今或迄至晚近還普遍流行的一樣。更無須說弗里吉亞也跟歐洲一樣,在莊稼地或打穀場上殺人的古老野蠻的風俗早在公元前5至4世紀就已經確實改進為假裝殺人了,收割人,打穀人自己也許都只把這種做法當作粗魯的玩笑而已,農家流行的習俗允許他們向過路的生人、同伴甚至主人開這種玩笑。

我花了較多的篇幅說里提爾西斯的歌,因為它與歐洲的以及野蠻民族的風俗有許多可能對比的地方。西亞和埃及的其他收穫歌曲前面已經提請注意,現在簡略地帶上一筆就夠了。比西尼亞的波姆斯和弗里吉亞的里提爾西斯之間的類似點有助於證明剛才提出的對里提爾西斯的解釋。收割者每年用輓歌悲哭波姆斯的死亡或失蹤,他和里提爾西斯一樣,是一個王子,或至少是一個出名的富家的兒子。受他監工的那些收割者是在他自己的土地上幹活,他去給他們取水時失蹤了;根據一種說法,他是被女仙背走了,毫無疑問,是泉水、池溏、河流的女仙,他是到那裡去取水的。照里提爾西斯的故事和歐洲民間風俗的旁證來看,波姆斯的這種失蹤可能是用谷把子把農場主捆起來扔進水裡的風俗的遺迹。收割者唱的哀傷曲調也許是悲悼谷精死亡的悼歌,谷精或是在割下的谷中被殺,或者在一個人身代表的身上被殺;他們對他發出的呼喚可能是他們求他來年復生的禱詞。

腓尼基人的里納斯歌是在收穫葡萄時唱的,我們從荷馬的作品裡知道,至少在小亞細亞西部是如此;這首歌和西里厄斯的傳說都表明在古代,收葡萄的人和挖葡萄的人對待過往的路人與收割者里提爾西斯對待路人的做法非常相近。有個傳說,利迪亞[小亞細亞西部的一個古代王國]的西里厄斯強迫過路的人給他挖葡萄園子,最後赫庫里斯來了,殺了他,把他的葡萄連根挖起來。傳說大體上似乎就是如此,很像里提爾西斯的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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