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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做這種事,已經失去的寶貴生命也回不來,但還是讓我們稍微將時鐘的針往前倒退幾格。那個被大卡車輾斃的可憐女孩子並不是一個人去上學的,她跟朋友一起,應該是兩個人正並肩上學的途中吧。
在騎著自行車準備去大學上課的我面前,她們兩個人似乎感情很好地走在一起。因為是小學生的步伐,騎著自行車的我馬上就能追過她們。我的坐騎雖然是登山越野車,但在人行步道上其實也沒辦法騎出太驚人的速度。
當追上她們後,我才知道這兩個小學生其實並不是『感情很好的』走在一起。
你又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又怎麼會知道她們兩個人的感情到底好不好?——也許有人會提出這樣的質詢,但就算我不是夏洛克·福爾摩斯,就算我不是任何人,就算我連自己都不是,我也能明白。
因為她們兩個正邊走邊玩掌上遊戲機。
她們玩的是哪家出產的遊戲機?正在玩什麼遊戲軟體?她們當時有移動腳步嗎?這幾點我都無法做出正確的判斷,但我想她們玩的可能是不同的遊戲吧。就算她們玩的是同一款遊戲,當時的掌上型遊戲機也還沒有進步到可以在不連線的狀態下進行對打吧?
她們只是走在同一條路上,朝著同一間學校前進,分別玩著不同遊戲的兩個少女。我實在無法認為她們的感情很要好。
不過這些推理都是後來附加上去的,那個時候的我根本沒辦法想那麼多。
只是回憶起來時,想起在那之後所發生的事情,才讓我覺得這兩個人應該是那樣的關係吧。
騎著能飆出速度的自行車,我也正忙著往自己的大學前進,要是有那個意圖,我隨時都能加快速度超越她們兩個人,但這個時候我並沒有那麼做。
畢竟人行道的空間也不是很寬敞,若想超越她們兩個人,必定會以幾乎快要擦撞上她們之中某個人的方式驚險掠過。對經常目擊交通事故的我來說,過上這種事當然是能避就避。就算能把意外頻傳這種事當作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可若是自己成了當事者,而且還是加害者的話,實在是令人難以接受的一件事。不對,或許正是因為我已經把意外事故當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為我太明白那種悲劇,才不願意成為交通意外的加害者吧。事實上,我到現在都還沒有取得汽車駕照,因為我太了解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無法負起責任』有多悲慘,所以直到現在我唯一能拿來證明身分的仍然只有護照。一本護照十年內都不用更新,這可是我用來證明身分的重要寶物。
但,回想起在那之後的狀況發展,就算多少有些勉強,我還是應該驅車追過那兩個女孩子才對。如果能因為我的超車行為,讓她們意識到「世界上就是有那種橫衝直撞的自行車,所以邊走邊玩遊戲是很危險的」的道理,或許就能避免之後發生的那場悲劇了。就算我不想超車趕過她們,至少也該按響車鈴啊。
儘管自行車的鈴聲比不上汽車喇叭,但只要一想到當我在她們身後按響自行車鈴聲時,很可能會嚇到這兩個小女生(雖然說本來就是為了嚇她們才會按響車鈴啦),我心裡就有些忌憚。我並不想嚇到那麼小的孩子……那個時代的小學生雖然不會隨身攜帶警報蜂音器,但她們要是因為被我嚇到而發出尖叫那還得了,當時的我或許也抱著獨善其身的想法吧。
都說到這個份上了,如果因為我做了什麼而引發了更嚴重的事故又該怎麼辦才好?我明白這種問題計較起來就沒完沒了……但總之就是這樣。
在那之後,她們依然玩著遊戲機,一點都沒注意到紅燈就這麼穿越了斑馬線,其中一人更是凄慘地遭到大卡車輾斃。
其中一人。
沒錯,被輾斃的只有一個人,另一個女孩子則平安無事。這件事本身應該是值得開心的吧。與其兩個人都被輾得四分五裂,有其中一個獲救還是比較好的。理應是這樣的。雖然我本身對事物的情緒反應有些偏差,但大家應該都是這麼想的吧。
可是,另一個走過斑馬線卻存活下來的少女所採取的行動完全吸引了我的目光。不不只是吸引目光這麼簡單,因為就是那個少女的行為,才讓我的身體不由得僵直了。
比起女孩子被撞得四分五裂、比起飛濺的鮮血沾到我心愛的自行車上,她的所做所為才是讓我全身僵直的最大原因。
那個女孩首先注意到走在自己身旁的另一個女孩子不見了,於是她回過頭了解狀況。了解直到剛才為止還走在自己身旁的朋友,此刻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的狀況。
在那之後,她採取了行動。
她把注意力放回手裡的遊戲機上。
就這麼佇立在原地。
咦?這樣的疑問冒上我的腦海。她還要繼續玩遊戲嗎?朋友就死在她的身後耶?不對,她也許是想逃避現實吧。不久前還跟自己走在一起的人被撞得身首異處凄慘的死去,如果時間稍有偏差,也許同樣的慘劇就會發生在自己身上——這令人恐懼的事實侵襲了她的心智,而少女為了保護自己幼小的心靈,才會逃避似地把注意力放回遊戲世界中也說不一定。
我換個方式重新審視了一遞,但並非如此。
因為在那之後沒多久,少女馬上就停止了遊戲。她關掉遊戲機的電源,把它收進書包里。然後才——
「○○!」
大喊了一聲(我沒聽清楚「○○」是哪兩個字組合成的名字)
—她轉身往回跑,流著淚跑向已經變成碎片的朋友那類似頭顱的東西所在的位置。
「○○,你振作一點呀!」
少女大叫。同時抱緊了○○的頭部。看在其他人眼中,大概會覺得那是純真少女稚幼卻仍悲慟的呼喚吧。聽起來或許也是如此。至少在那群因交通意外聚集起來的圍觀群眾眼中,看起來、聽起來應該都是這樣吧。
面對一個嚎啕大哭的小女孩,除了同情之外不可能會有其他想法吧。
但是,我看到了。我是唯一看到的人。那孩子站在斑馬線的另一頭,確實將玩到一半的遊戲存好檔後,才拔腿衝到朋友的身邊。
我目擊了這一切。
這就是U與我初次見面的場景。
7
就算不曾見過被輾得稀巴爛,屍塊散落一地的小女孩,應該也能想像那是多麼凄慘的一幕吧。可是在那個時候,比起出車禍的少女(當然有先幫被卡車輾斃的少女祈禱,希望她一路好走),我更在意的卻是跟她走在一起的另一名少女。
試著把那段回憶文字化後,可能會出現「唷唷唷,老師啊,瞧您說的那麼認真,但那孩子也不過是把玩到一半的遊戲存檔而已嘛,被您說的好像是件多不得了的大事似的。」之類的感想,為了避免讓讀者感到困惑,我就再說得仔細點,那個少女並不是無意識地做出那種行為,換句話說,那個少女並不是出自平時的習慣才把遊戲存檔的。而是在朋友被車輾過與玩到一半的遊戲之間相互比較,仔細考量過後決定了先後順序,於是她先依遊戲的規定玩到某個段落,玩到可以存檔的場面確實將遊戲存檔,為了不讓遊戲機在跑動時不小心掉落造成損壞還不忘先放進書包里,接著才跑到她親愛的朋友身旁,之後當然也不忘順序地大哭出聲。
依照順序。
沒錯,就像在穿襪子之前絕不會先把腳套進鞋子里,她在把遊戲存檔之前,也沒有趕著奔向朋友身邊。
我該怎麼定義這種異常的行為?假如說,只是假如喔,假如她完全不把朋友的死亡看在眼裡,仍繼續玩著遊戲一個人往學校方向走去的話,我或許不會覺得她有多怪異。順帶一提,會這麼說可能是因為我太了解了。不管實際上到底會不會這麼做,但我本人就是會掉頭走掉的那種類型。
我無法理解人類的痛苦。因為我本來就是個某部分的情感已經死去的人類。
過上和自己無關的交通事故時,先不說加入搶救行列,我連圍在一旁看好戲的群眾心理都不是很明白。
所以說,如果那個少女是這樣的人,我可能反而會有種找到同伴的感覺。良心和倫理觀念都一應俱全,但就是完全沒辦法與感情相互連結的人類。除了自己之外,我也認識幾個這樣的人,以個性來說,我當然不可能和那些人變得親近,但那種能互相分享「自己並不是孤單一人」心情的對象,要說是夥伴也不會太排斥就是了。
但那個少女不一樣。她的精神狀態很正常,卻很明顯搞錯了事情緩急的先後順序。遇到這種情況時,無論是誰都會停下電玩遊戲,一股腦地沖向朋友才對吧。啊啊,必須把這件事逐字逐句寫成文章,實在讓我感到極端地不舒服……看情況我可能會翻回前幾頁,將某幾段文章的遺詞用句替換一下,但這段記憶果然還是只能用精神創傷來形容。光是回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