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5

台版 轉自 輕之國度

圖源:Io

錄入:zbszsr

修圖:cocy

1

倚靠小說維生至今差不多已有十年光景了,但直到現在我仍不覺得自己曾寫過所謂的小說。

聽我這麼說,或許有些人會認為「哎呀呀,老師又在鬧彆扭了呢」,是這樣沒錯,我就是在說些彆扭話。想辦法編造藉口、說些彆扭話正是我的工作內容,仔細想想這十年來我持續不問斷所做的,就是盡其所能地說些彆扭的藉口,貫徹一名天邪鬼(注1)的本分。

我一直都是以驕傲的態度讓自己成為一個怪人的。

若非如此,實在難以存活。也許馬上就會死去。

若有人說:「老師啊,當你喜歡當個怪人時,就表示你已經夠怪了喔?」確實是這樣沒錯,我完全無法反駁。畢竟我就是一個喜歡被人以摻雜了好奇與輕蔑的目光注視的傢伙。

我的喜好很偏頗沒錯,我就是喜歡幹些吃力不討好的事。

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呢?對於有那麼多得以實現特立獨行的機會,我自己也覺得很不可思議;相對於此,我只能回答,因為我原本就是這樣的人啊。

1 天邪鬼,在日本民間故事或傳說中出現的架空壞人。無法界定是妖怪或精靈,善於玩弄人心、使其屈服的存在。

所以啊……不對,老實說,如此扭曲的我在這漫長的十年來竟能持續當個小說家,我都不由得對自己感到佩服。身為一名小說家,能夠持續一份得以被社會大眾接受的職業,我怎能不對自己感到佩服呢?因為我是如此彆扭乖戾的人,甚少會誇讚自己的所做所為,但這十年我確實是認真活過來了,就這一點而言,我想給自己一些正面的評價應該不為過吧?

我總是否定自己,已經到了何時會走偏人生這條路也不奇怪的程度,能夠好好工作、購物、對周圍人們的人生產生影響,多多少少還是能幫上別人一點忙,讀了那麼多書的自己應該也算是個社會人士了吧。

但在此同時,我也湧起一股罪惡感。

那便是我明明是以小說家的身分賺錢綳口,卻從來不確定自己寫過小說。不,說從來沒有寫過確實是有些誇大其詞了。

這是我寫的小說,我又寫了一篇名作啊——要說在我的腦子裡從來沒有冒出過這種想法,那肯定是在說謊了;在我的人生中,能確實感受到「我還活著」,便是寫完小說的那一瞬間;思及此,我所書寫的那些文字應該就是世間俗稱的小說吧。

要是否定了這一點,對那些和我一起工作的出版社、喜愛我筆下作品的讀者們實在太失禮了。基本上,自己做的是什麼工作、自己都在做些什麼、自己又是個怎麼樣的人,能夠決定這些事的並不是自己,而是周遭的人們。不管是好是壞。

假設不管我再怎麼頑強地否定,只要周遭的人肯定我所寫的是小說,如果他們肯認同的話,那我筆下的文字就是小說吧;相反地,儘管我如何放低姿態誠心誠意地遞交出自己寫的作品,若是沒有半個人認同,若被評為比在喝醉的夜裡寫的情書還不如的話,雖然可悲,但我想那就不是小說了吧。

我明白的。

我已經不是會去否定那些事的小孩子了。更何況,在人生邁入三字頭後,我也是個成熟的大人了。三十歲。與其說是成熟的大人,其實就是個大叔。這無情的現實讓我的心都不由得慘澹起來。客觀來說,我過的就是在寫小說時不知不覺長了年紀的人生。

在我為長了年紀感到難為情的同時,卻沒辦法說自己的人生有多麼豐沛精彩,這是我沒有摻雜半句謊言的真實感想。為什麼事情會變成這樣呢?在變成這樣之前難道沒辦法做些補救嗎?想著想著就忍不住想反省了。

我在想,有沒有什麼不變成三十歲的方法呢?不,想來想去,大概只有自我了結這條路可走了。

所幸我並沒有自殺的念頭。我常在想,死了之後會變成怎麼樣?但那跟想自殺是完全兩碼子事。以現今的世界來說,這或許也算是種恩惠吧。我的生活原本就被工作填滿,二字頭那段年紀除了工作幾乎一事無成的生存方式若被當成跟自殺沒兩樣的話,我也還沒準備好該怎樣反駁。

其實我還挺喜歡被這麼說的。你沒辦法好好地生活,以人生經驗來看,你的精神年紀甚至連小學生都比不上,大概只有幼稚園兒童的程度啦——受到這樣的譴責,我反而是會喜不自勝的那種人。但我還是會因此感到受傷,無法處理後續的情緒問題。不管那是多麼令人開心歡愉的事,烙下的傷痕還是會一輩子留在生命里,可我卻完全不明白這一點。真愚蠢。我就是如此愚蠢。

就算什麼都不做也會被人斥責、當作異端分子,這一點我是感到十分羞恥的,但每當被斥責時,心裡總會湧現出『跟周遭的人不一樣,我是很特別的人啊』。『都是因為我太特別了,才沒辦法被人理解』這類的想法,且這就是構成我二字頭年代的主因,說起來還真是個悲傷的事實。

我就坦承吧。

其實我曾被書櫃壓倒過。

因為我是一個自我意識過剩又喜歡裝模作樣的作家,對於丟棄或轉手把書賣掉這種事有著強烈的抵抗感,房裡自然累積了不少書本,再加上我原本就是個隨意散漫的傢伙,根本沒考慮過平均重量什麼的,只會一股腦地依序把書本塞進書櫃里。結果就是讓以合成板組制而成的書櫃承受不了重量而崩塌,壓倒了當時正在工作的我。

沭浴在書雨之中,被書櫃的隔板砸到頭,我覺得有過這種經驗的自己是很特別的,在說不走會死掉的劇烈疼痛中還能露出一絲淺笑的自己,我真的打從心底覺得是個怪人。說是噁心也不為過。

儘管精神年紀只有幼稚園兒童的程度,但真實年紀依然不斷往上累增,以人類的身分活了三十年,成為一名小說家也有十年光陰,就這點來說,或許可稱作是種奇蹟。就算是不被任何人認同的奇蹟,但奇蹟就是奇蹟,這一點還是不會改變的。

在此同時,如果這就是三十歲的大人會有的樣子,我在孩提時代對三十歲的大人未免懷抱過多的期待了,我想都是自己過度期待了。為什麼明明都是個大人了,卻沒辦法把事情好好完成呢?為什麼都已經三十歲了,卻還是那樣的個性呢?孩提時代……不,就算到了二十幾歲,我還是常對『他們』產生這類的疑問,真的非常抱歉。我想,那個時候我所見過的可悲大人模樣,就是此時此刻自己的寫照,思及此,我幾乎都快失去活著的自信了,但其實我並不覺得特別丟臉。

活到三十歲卻還不成熟的自己,是個已經找到自我價值的乖戾傢伙,這就是我最真實的樣貌。

大家也為此自傲吧。

身為孤立的異端分子一事。

就算因此遭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能被他人理解、過著讓周遭的人對自己讚不絕口的生活就像做夢一樣,但同樣的,不被任何人理解、與稱讚無緣的人生不也像做夢般不可思議嗎?或許這只是自我安慰的想法,但我確實是這樣認為的。只要不給其他人添麻煩,做自己喜歡的自己應該是能被允許的才對。當然了,以社會整體來說,我也完全能理解光是無法融入周遭的異端就已經夠給人帶來困擾的想法,但還是希望大家能多加包容。如果假裝融入周遭環境、假裝和各位交好,只會給大家帶來更大的麻煩罷了,這是每個異端分子都很清楚的事實。

我確實喜歡這樣的自己,但前提是,我會成為這樣的人……不對,這裡應該說「我們」比較得宜吧,我們之所以會成為這樣的人——沒錯,也是為了你們這些人啊。

如果我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這種時候當然會很友好地與你們互相理解。可以確定的是,這麼一來我會很開心,你們一定也覺得很高興吧。但我並不是個了不起的大人物,也很清楚這麼做會給自己招來多大的害處與悲劇。

現在的我,這個令人難以想像活到三十歲居然還如此彆扭的怪人,同時也是個煙酒不沾、不知變通只懂得沉浸在工作之中的我,可是花費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十字頭與次要的二字頭光陰,努力投資所構築出的重要財產。

整體來說,我並不喜歡自己這個人,但對於自己所做的努力、且幾乎已經達成自我設定的目標這點而言,確賞是值得給予正面評價的。如此彆扭的人選能做到這種地步,不容易啊。

不管怎麼說,都已經三十歲了。

現代人的平均壽命已在不知不覺間拉長,說人生過完一半或許稍嫌太早了些,但只要一想到今後我的身高大概不會再有成長,心境上就覺得人生已經差不多過完一半了。

早已回不去那個可以抬頭挺胸的認真人生了。

我既沒有成為人們口中『能幹的人』或『了不起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