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一章 第一次約會的憂鬱

——應該不是這樣的……

笑容的背後,今天我已經嘆氣不知嘆了多少回。

今天是跟我最愛的新的第一次約會。

彼此凝視的兩人。

夕陽染紅的房間。

光就氣氛來看是十分滿分。

這一瞬間,應該是至高無上的幸福時刻,可是……

——唔,為什麼會無話可說呢?

明明應該是值得紀念的第一次約會,卻一點都不熱情。最後的對話講到一半停下來之後,已經過了多久呢?

——十秒?二十秒?還是說,已經過了一分鐘?

些微的短暫沉默讓人焦慮、尷尬、緊張。

然後,我變成得竭盡所能來維持住臉上的微笑。

——如果是平常,這麼點沉默根本就算不了什麼。

牽手的時候,還有彼此都說不出口「再見啰」的道別時刻,我們兩個不發一語默默地讓時間流逝的情況,似乎並不稀奇。

反而,這是我們十分幸福的瞬間。「即使再牽起新這雙手,也沒有奇怪的感覺。」啦,或是「下一秒,新會跟我說什麼呢?」啦,小小的擔憂與龐大的期待,在我的心中打轉。儘管心跳不已,卻沉浸在非常愉悅的悸動中,讓人情緒高漲。

但是,這樣的沉默時刻……跟平常截然不同。

無言、空白,讓我極端靜不下心來,催促著我必須快點機伶地找出話題。

——他打工的事情……雖然我很在意,可是不能問。

——他朋友的故事……跟第一次約會一點都不搭,不能問。

——我的事……我準備好的題材都說完了。而且,如果我想到什麼就說什麼,似乎會露出破綻。

——新會覺得開心的話題……其他的……其他什麼都沒得說?

臉上撐起笑容,我在腦海中死命地尋找著「下一個話題」。

——不快點說話的話,新就會覺得無聊了。也許他會認為我是個「怪女生」,或是「無趣的女生」。如果因此起了爭執,就會開不了口,見不到面,最後直接就分手了……

我不能斷言一定不會發生這種事。總而言之,我們兩個開始正式交往,不過才剛滿一個月。世界上有許多情侶是在開始深入交往之後,才明了到彼此合不來。這些人大致上來說,會在開始交往過後的第一、二個月發現到錯誤,然後戀情就自然畫上了句點。

可悲的是,我非常清楚這種不幸情侶的情況,可說到了厭惡的地步。經年累月看顧著學生們的戀情,拚命地收集案例的自己真是可恨。

於是,我並沒有「我跟新一定跟那些人不一樣!」這種毫無根據的自信。說不定,我們也會發覺到彼此合不來,然後就這樣告吹了。

——為什麼約個會竟然成了這個樣子啦!明明是這麼難得……這麼難得的,跟未婚夫的第一次約會!

沒錯。連一點點的沉默都受不了的我,其實跟新已經訂婚了。

要說清楚我們這複雜的關係,得先從我是個什麼東西開始說起。

我是個神靈,而且,原本還是校舍的神靈。

所謂的「神靈」,是妖怪的一種,是經過百年歲月的古老器具或建築物,裡頭寄宿了精靈——也就是類似靈魂的存在,所變成的妖怪。

我以前是鎮立倉手南國中的校舍,因為有精靈寄宿在我身上,讓我成為神靈。話雖如此,那個時候我已經蓋好超過一百年以上,因為腐朽得厲害而被降級為「舊校舍」,只能等著遭到拆除的命運。極為恐懼與人類牽扯的我,變成了神靈之後也耐心地低調度日。

然後就在我變成神靈之後的第八年,我遇到了當時還是新生的三宅新同學。發生了許多事情之後,我喜歡上他,而他也喜歡我。替我取了「孝」這個名字的人也是他。

但是,身為舊校舍的我,眼看就要面臨拆除的命運。新替當時的我實現了最後的心愿——去看海。他決定要召集妖怪們進行稱為「百鬼夜行」的遊行,靠著百鬼夜行的力量,帶領著我那舊校舍原本的身體到海邊去。我實現了最後的心愿,決心一邊看著海一邊消失。在朝陽之下,失去了妖怪的力量,陷入永眠之中……事情本來應該是這樣的。

然而,舊校舍最後沒有被拆除;身為妖怪的我,也沒有消失不見。

以新為首的許多人們,為了我奔走進行舊校舍保存運動。效果就是我被指定為鄉鎮的重要文化資產,得以改為倉手南國中的學校設施——會議廳兼學生自習室。雖然有了個「修校館」的響亮名字,不過幾乎沒有人那麼叫我。老師、學生與鄉親們,還是老樣子,都叫我「舊校舍」。所以,我也想說自己的名字是「舊校舍」。

經歷長眠的我,醒來已是兩年之後。新成為即將自倉手南國中畢業的國三生。為了要讓自己活下來,我跟讓我醒過來的他,有了一個約定。

就、就是……在海邊時只進行了一半的結婚儀式,要好好完成全部……

就這樣,我跟他因為結婚的約定而產生了關連——也就是彼此成為未婚夫妻。

可喜可賀,可喜可賀。

……可是,事情並未因此結束。

我與新那有如童話故事的初戀,還沒平安無事地迎接「可喜可賀,可喜可賀」的結局。

儘管我很懊惱,可是現實並不像是童話故事那般單純,也沒那麼開心。因為光靠我們的決心,成就不了的事情還是多如繁星。

例如,我跟同伴們商量我們想結婚的時候……

有人說:「結婚呀。趁著年輕的時候就衝動去結吧。」

——即使如此,我馬上就要蓋好一百一十一年了。也沒錯啦,新是剛滿十五歲沒錯……

有人說:「你們還沒達到民法規定可以結婚的年齡吧?」

——不要去管什麼結婚年齡就好了呀,法律哪能管得到跟妖怪結婚的情況呢?

有人說:「戶籍的問題你們想怎麼辦?」

——所以說啦,我又沒有執著地一定要登記戶籍。

有人說:「也就是說,你不在乎沒名分嗎?你不是很保守嗎?」

——喂!等一下啦!講這種話我不太喜歡……

有人說:「那麼,你結婚是為了什麼?」

——因為……因為我是女孩子,所以嚮往結婚典禮,這樣不好嗎?結婚禮服啦、交換戒指啦、走紅毯啦……

有人說:「嚮往結婚典禮呀,從這一點來看,孝果然很傳統呢。可是,你沒辦法到教堂去吧?」

——唔……

有人說:「結婚之前,你要想好生活的基礎需求該怎麼辦,三宅總不能住在校舍裡頭吧?在這個國家,似乎有種叫『入贅』的傳統婚姻型態。」

——啊,這聽起來不錯喔,是怎麼樣的婚姻型態?

有人說:「又稱為『私通婚。』」

——私、私、私通?

——就這樣,大家物以類聚,全都持反對意見。

大家並不是反對我跟新交往,反而都是在替我們兩個加油的。就是因為這樣,在得不到大家贊同,而且還老是被指出問題何在之後,我也變得退縮了,心想:「果然這是不可能的吧……」

加上小紋老先生又跟我說:「你們還年輕,用不著急著結婚吧?再多交往一段時間也不錯呀。」

這讓我更無法死命堅持非得結婚。

小紋老先生是歷經了約莫六百年的老前輩神靈。真實身分是收藏在東京的博物館中的古文書,現在擔任神靈互助組織的幹事。還有,算是才剛入門不久的菜鳥神靈的我的監護人,或者該說是父母親代理人……也有「頭目」的意思在內。保護著還沒完全成熟的我,擔任我的後盾。

由於不能違抗作為「頭目」的小紋老先生的意願,我們結婚的事情也就不了了之。

儘管如此,也不至於變成要取消結婚的情況,所以我們現在應當是有婚約在身的。雖然,各方面都還有許許多多的問題……

新沒有任何問題。他從今年春天開始,就是個念高中的普通少年了。

但是,我是國中的舊校舍(也就是學校設施)的神靈。結婚辛苦是辛苦,不過光是男女交往就充滿了很多不利。

首先,由於我的真實身分是建築物,所以沒辦法離開興建之處半步,不可能到哪裡去玩。再加上,我能跟新說話的時間,就只有傍晚到黎明的這段時間而已。白天我不能使用靈異能力,所以不能為了要跟他交談就顯現出人類的模樣。

我自己也深刻體會到這是多麼不便的身體。我們想見面的唯一方法,就只有請新在半夜潛入舊校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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