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過路的搖籃曲 後記

擁有個人工作室。

啊啊,這聽來何等美妙,彷彿就像是獨當一面的小說家。哎呀呀,因為我的資料都擺在事務所如此這般搔著後腦勺向編輯大人辯解,喔喔,總覺得非常專業的感覺(請別問我至今為止抱持何種心態工作。)

然而

你好,我是富士見書房的T。

啊,你好。(一邊留意經常光顧的槍店老闆的目光。)

你現在人在哪裡?工作室和家裡都打過了,可是兩邊都沒人接,才試著打你的手機。

不,呃我出來找一下資料。(邊說邊把玩最新的空氣槍。)

原來如此。我想傳真校稿給你,傳到哪邊比較好呢?

呃哪邊比較好呢?(同時以眼神告訴店長這把挺贊的嘛。)

榊先生,說什麼工作室不工作室的,可是工作時不待在那裡,不就失去意義了嗎?

唉工作室是說好聽的,不過是自己在老家的房間嘛。(以眼神央求店長讓我試射一下。)

總覺得只是(強調)害我尋找榊先生時浪費更多電話費罷了。

不不不,你多心了,多心了。(肩膀和脖子夾著手機,將BB彈裝進空氣槍。)

嗯那我就傳到工作室咯。

好好好。(填充瓦斯射擊。)

咦?榊先生,好像有砰砰砰的聲音耶。

你多心了(強力主張),大概是工地機器之類的

是我多心嗎?不過聲音非常類似空氣槍的射擊聲。

咦為、為什麼?!莫非T小姐你也是槍迷?!是槍速嗎?!

只是編輯同事里剛好有人有空氣槍。

嗚(自掘墳墓的挖土聲。)

別一直賴在槍店裡,請趕快回工作室檢查校稿,我今天想在日期還沒更新前回家。

對不起。(以眼神告訴店長抱歉,我下次再來,離開店鋪。)

就是這樣,大家好!我是榊一郎。

謹向各位獻上住家和工作室分開後的第一本書《過路的搖籃曲》。呃,只是住家跟工作室分開,內容倒也沒有就此變得截然不同。

不過

上次、上上次的內容都是全新撰寫的,這次則是將《龍雜誌》連載的《梅菲麗亞篇》增補修正而成。本集除了序章內容是全新的之外,其他章節都不是全新的,不過也有修改部分句子,增加克里斯的情節,讓《龍雜誌》增刊號里的角色稍微露臉。

已經閱讀過《龍雜誌》的讀者,也可以享受比較兩者變化,這算是種極端犯規之招術,尤其是克里斯的部分,很多都是單行本另行添加的、因為克里斯與中心故事相互獨立,連載時也不大好安插(唉,這都是自作自受)。

那麼

以下有部分劇情透露,尚未閱讀本集的朋友請小心。

由於本集有小嬰兒的劇情,我也四處請教了一番。

青梅竹馬的女性鄰居剛好帶著八個月的小孩回老家,於是請她帶來給我看看,請教她一些問題,戳戳小寶寶的臉頰。

向曾經接觸幼兒音樂教育的草野ぐり小姐(就是各位都很熟悉的官方網站管理人),請教一些兒童行為的事;編輯T小姐轉述電車上看到的小寶寶之間的奇妙對話我也抄下這些小故事。

就各方面來說,嬰兒都是有趣的素材呢。

嗯,雖然收集的資訊連一半都沒用完不過嬰兒真是不可思議的生物,可是一旦要親手養育他們,或許是件苦不堪言的差事。

全國的媽媽們,請多多加油。

另外,關於本集里亞特的戰旗術,當然是虛構的東西

這個點子是來自超級歌舞全新三國志一開場,在中國雜技團的協助下,使用旗幟所進行的表演。

我原本打算讓亞特耍繩子不過偶然去看了這個舞台表演之後,覺得虎虎生風的大旗,還有一邊輕鬆耍旗,同時飛躍、彈跳、起舞的雜技團成員,實在大帥氣了,就借來當成亞特的武藝點子。

至於維克的雙劍,則是在千百樂運動①跟使用雙劍者實際比劃後,憑感覺撰寫的。因為只是感覺,就武術理論來說可能相當奇怪(苦笑)。

哎呀,不過千百樂真的很有趣呢。因為工作繁忙,前往道場的次數並不多,不過基本道具都買齊了。嗯,千百樂也好,生存遊戲(SurvivalGame)也好,格鬥類遊戲都很有趣;話說回來,不是遊戲的話,可就不是開玩笑的了。

無論如何,這本書跟其他作品一樣,也是多虧各位才得以完成。

因此要特別感謝

爽快允諾採訪的綾子小姐和她的兒子真。

有朋館裡指導我千百樂運動的朋友們。

插畫家安曇雪伸先生。

編輯T小姐。

以及各位讀者。

謝謝大家!今後也請多多指教。

那麼下一集還是要寫新的嗎?截稿日不會又突然提早一個月吧,T小姐?哪?哪?不會吧?應該不會吧?告訴我不會啊啊啊!(錯亂)

那麼,下一集見咯

2000/11/16

使用機器,自組電腦(Celeron300MHz128MBRAM)

背景音樂:HelloHello(byLOOK)

譯註①:SPortsbara,簡稱SPo,以安全和樂趣為目的,使用充氣武器進行的格鬥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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