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女人

有一個小女人,天生一副苗條的身材,可她還是把自己的胸束得很緊。我看見她總是穿著同一條連衣裙,布料顏色灰不灰,黃不黃,有幾分木頭的顏色,連衣裙上掛著幾個纓穗或扣子形狀、顏色相同的裝飾物。她總是不戴帽子,那失去光澤的金髮光滑整齊而又很蓬鬆地披在肩上。雖然她緊束著胸,可她的動作還是輕盈敏捷,自然,她誇張了這種靈活性,愛把雙手叉在腰間,然後上身猛地一下轉向側面。如果要我描述她的手給我的印象的話,那麼我只能說,我還從未見過這麼一雙細嫩修長、手指界線如此分明的手,然而,她的手絕對沒有任何可供人體研究的奇特之處,這完全是一雙平平常常的手。

這個小女人對我特別不滿,老是對我有所指責,總覺得我待她不公,時時處處惹她生氣。假如人們能把生命劃分成若干個最細小的部分並對它們分別加以評判,那麼,我生命的每個細小部分對她都意味著煩惱和不快。我常想,她為什麼感到我在氣她,可能是因為我身上的每個細胞都同她的美感、正義意識、傳統習慣以及她的期望格格不入。世上人們本來就存在著相互對立的本能,可是她究竟為什麼要受此痛苦?我們之間根本就不存在由於我而使她痛苦的關係,她本該認定,視我為一個陌路人,其實我本來就是。我對於她的決定不但不會反對,反而會雙手贊同,她只需做出決定,忘掉我的存在。過去,我從未強迫她接受我的存在,而且今後也不會這樣做,這樣一來,一切痛苦不就消失得無影無蹤?這時,我會全然不考慮個人得失,也不會計較她的所做所為。自然也使我難受,我不在乎這些是因為我知道,我的不快與她的痛苦相比不足掛齒,況且我當然清楚,這不是愛的痛苦。她絕對沒有興趣促使我變好,而同時她指責我的所有不是也不會影響我的進步。可是,我的進步同她又沒有關係,她關心的只是她自己的利益,只想著為我給她帶來的痛苦復仇和阻止今後威脅她的痛苦。有一次,我試圖向她暗示,如何才能以最好的方法結束這沒完沒了的煩惱,可是恰恰這使得她陷入感情衝動,以致於我打消了再試一試的念頭。

我當然(如果人們要這樣想)也承擔著一定的責任,因為即使這個小女人對於我來說十分陌生,存在於我們之間的唯一關係就是我給她造成的煩惱,或者更確切地說是她讓我造成的煩惱,但是,如果她的健康也由於這些煩惱而受到損害,我似乎不該漠然置之。時而有消息傳到我耳朵里(近來越來越多),說她早晨起來又一次臉色蒼白,失眠過度,頭痛難忍,幾乎喪失了工作能力,她的家人為此焦慮不安,大家不斷猜測她身體不好的原因,可是至今仍不得而知。原因只有我一個人知道,那就是舊的煩惱和新的不快。我當然不會替她的家人分憂。她堅韌剛強,誰有能耐生氣,誰大概也就能克服生氣帶來的後果。我甚至懷疑,她表現的痛苦是在裝模作樣,至少部分如此,想以此方式引起世人對我的懷疑。坦率地說,她自豪的是我如何以我的存在折磨她。以我之見,她不會向他人求援,這樣,她會感到是對自己莫大的恥辱。她只是出於厭惡——一種持續不斷的、永久驅動她的厭惡同我打著交道。把這種不體面的事情向公眾說清道明,她感到害臊;但是對此完全沉默,置身於永無休止的壓力之下,她又實在無法忍受。於是,她以女人們特有的機靈試圖選擇一條中間道路:她默不作聲,只是想通過一種悄然痛苦的表情把事情推向公眾法庭。或許她甚至期望,如果公眾把全部目光都集中到我身上,這樣就能引起社會對我的公憤,而社會將會用它巨大的威懾手段對我又快又狠地做出最終判決,這種判決比起她那微不足道的個人煩惱真是有過之而無不及。然後,她將「收兵回營」,大鬆一口氣,對我置之不理,她若是真這麼想,那她可就搞錯了。公眾不會接受她所扮演的角色,即使大家用最大倍數的放大鏡,從我身上也找不出可以無休止指責的毛病,我不是她所想像的那種無用之輩,我無意炫耀自己,更不想在這件事情上自吹自擂。假如我不是有特殊用途的大好人,那麼我也不會引人注目。只有在她看來,在她那雙眼白幾乎泛光的眼睛裡我才是個窩囊廢,她不能說服任何人去相信她那一套。那麼,我能在這一點上無動於衷嗎?不,當然不能!因為說不定這事哪天確實被張揚出去,說她得病是我的行為所致,另外,幾個傳播消息最起勁的「密探」正準備洞察一切,或者他們起碼會裝腔作勢,似乎她們已經明察秋毫。這時世人就會來質問我,為什麼我本性難移地折磨這個小女人,我是否存心要置她於死地,我何時才能獲得理智和常人的同情心從而停止我的所作所為?如果世人這樣問我,我將很難回答,我難道能說,我並不大相信她真的得病,這樣說會不會給人造成一種開脫罪責、怪罪他人的壞印象呢?並且以如此不巧妙的方式?另外,我似乎可以完全坦率地說,我就是沒有同情心(就算我相信她的確有病),因為這個女人我從來就不認識,而且存在於我們之間的關係只是由她製造的,僅僅是她的一廂情願。我不想說,人們會不相信我的話,確切地說,人們又信又不信,他們還根本顧不上考慮這些事情,而只感興趣於我的答覆——有關一個體弱患病女人的答覆。這樣一來,似乎對我稍有不利。這時無論我怎樣回答,世人的無能將頑固地妨礙我在某種情況下,比如我在目前所處的情況下,要避免和那個女人之間存在愛情關係的嫌疑,儘管這種關係顯而易見壓根就沒有。假如我們之間存在愛情關係,而且還是由於我產生的,那麼,我的確會佩服這個小女人判斷事物的非凡能力以及進一步完成此事的契而不舍的精神;再假使其上述優點沒有增加我的苦惱,那我就更會對她佩服得五體投地。然而,她身上絕對沒有一絲對我友好的跡象,在這一點上她是誠實可信的,在此也寄託著我最後的希望。假如要人相信我們之間有愛情關係是她的戰略計畫,那麼她就會難於自控地放手去做這件事,可她一次也沒有做。但是,在這方面過於遲鈍的公眾將固執己見,始終作出指責我的決定。

看來,我能做的事只能是趁著世人尚未插手此事時盡量改變自己,我雖然做不到徹底去掉她的煩惱(這絕不可能),但我想設法減輕她的煩惱。我確實常常自問,是否我的現狀使我如此心滿意足,以致於我根本不想去改變它;假如我自己不作努力,是否沒有可能在我身上發生某種改變。我想改變自己,並不是覺得自己有改變的必要,而只是為了使這個女人能夠平靜下來,我真誠地作過這種嘗試,並不是輕輕鬆鬆、漫不經心,這甚至使我滿足,幾乎叫我開心。隨後,某些改變出現了,而且很明顯,我無需提醒她注意這些改變,這類東西她發現得比我還要早,她能覺察到我骨子裡的意思。然而,我的努力是徒勞的。怎麼可能見效呢?現在我算看清楚了,她對我的不滿是根深蒂固的,任何東西也不能消除這種不滿,就是我死了她的不滿也不會平息,甚至她聽到我自殺的消息後仍會盛怒不已。現在,我不可想像,她——這個感覺敏銳的女人——為什麼不能像我一樣,真正意識到她努力的無望、我的無辜以及我甚至盡了最大心愿滿足她要求的無能。她一定意識到了這些,但是作為鬥志旺盛的人,她把一切都忘記在鬥爭的狂熱之中。我可悲的特性(天生如此,我無法選擇)就在於我想對失去感情控制的人低聲提醒他們注意,我們以這種方式自然永遠也不會取得相互理解。每當我在一大早的幸福時刻邁出家門時,總會看到這張由於我而愁眉苦臉的面孔,她悶悶不樂地撅著嘴,用一種審視的、而且在考試之前就能看出結果的目光瞟我一眼,即使任何最容易消失的東西也逃不過這一瞥,她姑娘般的面頰上帶著苦澀的微笑,一雙控訴的眼睛仰望天空,為了穩住身子,她雙手叉向腰部,緊接著,在暴怒中臉色變得蒼白,渾身開始顫抖。

前不久,我第一次向一個好朋友暗示了這件事(連我自己對此也頗感驚訝),只是輕描淡寫,隨便說說而已,為了向外界表明這件事情對我微不足道,我一字未提自己苦惱的真情,然而不同尋常的是,這位朋友並未敷衍了事地一聽了之,他甚至還從自己的角度強調了這件事的重要性,說得極其認真並且堅持自己的看法;而更為不同尋常的是,他儘管如此卻還是在重要的一點上低估了這件事本身,因為他鄭重其事地建議我外出旅行。他的建議比任何一種建議都更缺乏理智。事情雖然簡單,每一個接近它的人都能認清,但是,它們也並不是簡單地能夠通過我的離開而全部、或者哪怕是最重要的部分得到解決。恰恰相反,我不能離開。我若要實施任何一項計畫,那麼這項計畫無論如何要將這件事情保留在截至目前狹小的、外界尚未介入的範圍之內,這項計畫能使我無論在哪裡都得到安寧,阻止發生大的、由於這件事而引起的驚動視聽的變化,它當然也包括我不向任何人談論此事。可是這一切並不是因為它是什麼陰險的密謀,而是因為它是一件純粹屬於個人並且畢竟容易承受的小事情,而且這件事情應該繼續存在。從這層意義上講,那位朋友的忠告並非無益,他雖然沒有教授給我新的東西,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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