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駐格列夫廣場的絞刑台
東西橫貫巴黎市中心的里沃利路上,林立著百貨公司、精品店、咖啡廳,街景繁華無比,而巴黎的壯麗市政府官廳(HoteldeVille)也設在這條路上,所以被旅行團視為重要觀光路線,許多旅客都曾到此一游。
市政府官廳前方有個噴泉廣場,人們常在這兒駐足欣賞華麗的噴水池,其實,在法國大革命以前,這裡被稱做格列夫廣場,是帝制時代經常用來處決犯人的刑場。
以前的格列夫廣場比較狹窄,不像現在這樣寬敞,在面向塞納-馬恩省河的方向,設置有前窄後寬的棧台,那些穿梭在河上的商船,都會利用這個棧台來卸貨。格列夫(Greve)原本是沙灘的意思,顧名思義,這裡本來是河岸邊的一片沙洲。在沒有執行死刑的日子,廣場中央的絞刑台也不會撤除,所以塞納河漲潮時,河水會升高到絞刑台旁邊。
最早在這個廣場上遭到處決的人,是1310年一位名叫瑪格莉特-德-艾諾的女人、和名叫居亞爾-德-克雷索努薩爾的男人,他們被控散布異端思想,所以被判處火刑,在廣場上活活燒死。
從此以後,這個廣場就成了血腥之地,無數犧牲者在此流下鮮血,浸透了沙洲的土地。
一提到鼎鼎大名的吉樂汀斷頭台(Guillotine),大家都會聯想到法國的協和廣場,其實,最早設置斷頭台的地方不是協和廣場,而是在這個格列夫廣場。
歷史上首次採用吉樂汀斷頭台來執行死刑,是在大革命後第四年的一七九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早在日出之前,想搶著看熱鬧的民眾就把市政廳前的廣場擠得水泄不通,當天要處決的犯人是強盜殺人犯佩魯傑。雖然處刑台底下的觀眾面露期待的表情,但執行死刑的劊子手卻不太熟悉這種機械該如何操作,弄了好一陣子,等到太陽都快下山了,才開始執行死刑。
處刑台周圍架起了燭台,巨大的鍘刀慢慢的被拉上頂端,強盜殺人犯被押解上來,脖子用木枷固定好。接下來,就在眨眼之間,鍘刀突然落下,犯人的脖子被斬斷,人頭當場落地。這麼乾淨利落的處死方式,讓在場圍觀的群眾看了驚懼不已。隔天早上,不知是誰做了一首歌,很快的就在民眾之間流傳開來:
「什麼是最適合惡徒的死刑?還是老式的弔死比較好……」
凄厲殘酷的公開處決——暗殺國王的刺客拉伐亞克
一名修士的犯罪
在格列夫廣場上所執行過的無數次死刑之中,最有名的莫過於兩名涉及暗殺國王(其中一次未遂)的犯人的處決了。
其中一人名叫拉伐亞克,他在十七世紀因為刺殺了國王亨利四世而被捕,押往格列夫廣場、在眾目睽睽之下處死,處決過程之殘暴令人難以想像。
修士弗朗索瓦-拉伐亞克生於1578年,是安古蘭近郊一戶貧民家庭的孩子。他原本是一位小學牧師,後來自願成為神職人員,加入了費楊修道坑,據說曾經多次看見幻象。
當時法國國王亨利四世對胡格諾教派(新教徒)的信仰採取寬容的政策,這引來了拉伐亞的不滿,他多次前往巴黎想要晉見國王,可是憑他的身分,國王根本不可能特地接見他。為信仰瘋狂的拉伐亞克從此就對亨利四世懷抱著恨意,在內心深處策劃暗殺國王。
1610年五月十四日,亨利四世為了探望生病的大臣蘇利公爵,搭乘馬車離開羅浮宮,當馬車行駛到費隆努里路十一段一帶,由於前方交通混亂,馬車不得已必須暫停。這時,一直尾隨馬車伺機而動的拉伐亞克突然跳了出來,拿出匕首刺入國王的胸口,亨利四世身受重傷,沒多久就咽氣了。
行刺國王的拉伐亞克也當場被捕。五月二十七日下午,審判庭在拉。波維特廳召開,法庭上有議長和數名律師在場,拉伐亞克被帶到庭上,被控暗殺國王,很快就判處唯一死刑定讖。
不過,事情可沒有這麼簡單,因為在此之前,他已經遭受了一連串的嚴刑拷打,想逼問他有沒有其它共犯。拉伐亞克被施以「足枷之刑」,他坐在椅子上,雙腳從膝蓋到腳踝被兩片木板夾住,木板上下兩端則有鐵箍套著,獄卒把木頭楔子敲入這個足枷里,雙腳就越夾越緊,拉伐亞克的表情因痛苦而扭曲,大聲哀嚎道:
「上帝啊,請垂憐我,請赦免我犯的罪過!」
接著,又敲入另一個木頭楔子,拉伐亞克更是慘叫不絕:
「啊啊,上帝明鑒,我真的不知道,我已經坦白招認了。我發誓,我從來沒跟任何人提起暗殺的計畫!」
接著,第三個木頭楔子又敲了下去,拉伐亞渾身冷汗如流水一般湧出,當場暈厥過去。獄卒於是拿來葡萄酒,強押著他喝下去,但是他根本吞不下任何東西。
這麼殘酷的「拷問」,其實只能算是開胃小菜,為的是要問出有沒有其它同夥。至於真正的「刑罰」,才剛要開始而已。
格列夫廣場的群眾
五月二十七日三點,拉伐亞克被帶出大牢,關在監獄裡的其它囚犯紛紛咒罵他「叛徒!」、「惡棍!」,要不是獄卒出面阻止,他恐怕還沒走出監獄就會被打死了。
獄卒把拉伐亞克押上囚車,在市區街道上遊街示眾,看熱鬧的群眾也詬罵不止,好不容易才抵達格列夫廣場。抵達廣場之後,他被帶到處刑台上,因為他是用右手持刀刺殺國王,所以行刑者用火把按在他的右手上,燙得拉伐亞克哀嚎不停。接著,行刑者又拿起燒得赤紅的火鉗,掐住他胸口的皮肉。
台下的群眾看的入迷,興奮的大喊「繼續!繼續!」,於是,行刑者拿燒融的鉛液和滾燙的油,澆在拉伐亞克的傷口上,又引來一陣驚悚的慘叫聲。
原本死刑犯在臨死前都允許做禱告,祈求上帝赦免罪過,但是群眾鼓噪著,說此等惡徒不需要上帝赦免,所以死前禱告的程序就被取消了。
分屍而死
終於到廠執行死刑的時刻。拉伐亞克的雙手雙腳分別捆在繩索上,由四匹馬朝不同的方向拉開,行刑者用力鞭打馬匹,馬兒高高躍起,向前猛衝。拉伐亞克的手腳都遭到極大的外力拉扯,原本應該當場被四馬分屍,可是他的四肢並沒有斷裂,只有關節脫臼而已。
群眾看了覺得不滿,有人認為馬匹的拉力不夠,還跑去幫忙拉繩子。還有個在場觀看死刑的貴族,他跳下馬來。說願意提供自己的馬,協助執行死刑。
就這樣,四匹馬朝四個不同的方向拉扯,足足過了一個小時,拉伐亞克的手腳仍舊連接在身軀上,群眾越看越焦躁,便拿起棍棒和短刀衝上前去,用力毆打已經半死不活的拉伐亞克,然後把他的手腳關節切開,這才完成了分屍的過程。
至於拉伐亞克殘破不堪的軀體。則是被群眾給搶走,拖著在大街小巷曝犀不眾,最後,才在城外升起一把火,把屍體給燒成灰燼。
因謀害國王被判四馬分屍之刑——宮廷侍從戴米安
借著殘酷的處刑消弭民怨
下一起國王暗殺事件(這次是未遂)發生在十八世紀,一個名叫戴米安的人因為企圖刺殺國王路易十五世而遭到處決。
戴米安生於一七一五年,原本在宮廷里擔任侍從,但是他在一七五七年冬季企圖以匕首刺殺路易十五世,因而遭到逮捕。
戴米安用匕首刺殺國王時,路易十五世因為身上穿著厚厚的外套,匕首無法貫穿,因此撿回一命。不過,雖然是暗殺未遂,得到的懲罰還是跟拉伐亞克一樣,被押往格列夫廣場處以分屍之刑。
那天是一七五七年三月二十八日,格列夫廣場同樣被圍觀群眾擠得水泄不通。在那個時代,觀賞處決對民眾來說就像廟會一樣,是發泄心理壓力的方式之一,而這一天要處決的人,又是暗殺國王未遂的犯人,似乎比平常更有看頭一些。
在還沒執行死刑之前,戴米安已經遭受了無數的酷刑拷問,包括用虎鉗夾住手臂、用足枷夾碎腳踝、用炙紅的鐵棍燒灼胸部和手腳、把大量的水從口鼻灌入胃腸內……到了行刑當天凌晨四點鐘,獄卒把戴米安叫醒,儘管他已經傷痕纍纍、痛苦不堪,還是得跪在地牢的冰冷地板上,聆聽法官誦讀死刑判決書。
「被告將被押往格列夫廣場,以燒紅的火鉗凌遲乳房、手臂、大腿、小腿等處。那曾經握刀刺殺君主的手,則要承受硫磺之火的燒灼。接著,再以燒融的鉛液、點火的焦油與樹脂、溶解的硫磺塗抹在傷口上。最後,以四匹馬拔除手腳,將身軀投入火中,燃燒成灰燼。」
處刑台上的地獄景象
在即將執行死刑的格列夫廣場上,民眾早在前一夜就趕來佔個好位子,也有人攀在建築物的窗口向外張望,甚至有人爬到屋頂上等待,為了不要摔下去,還得小心翼翼的抓牢煙囪。
不久